十年前的宝雀镇,确实没有十年后这样繁华。可毕竟是京城与江南水运必经之路,所以也算人来人往。
东方发白,宝雀镇里街坊们还未清醒。市街上,两边的店家三三两两开了门。
杂货店的伙计,睁着惺忪的双眼,打着哈欠将店门板子一页一页地搬开。
他突然打了个寒颤,而后立刻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果然有人。
小伙计上下看了身后的小姑娘一眼,觉得这个看起来不足十四的小丫头两眼赤红,整个人神情十分古怪,看她神色,几乎有点吓人。
“姑娘,买东西?”小伙计立刻清醒了,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来人名叫郑小寒,此时的她,正处于穿越十五年来最悲痛的时刻。
她大步跨进了店里,然后从怀中掏出一锭一两的小银元宝,啪地一声拍在了柜上:“伙计,拿刀来。”
小伙计被唬了一跳,他结结巴巴地开口:“……小……小店不卖兵器。”
郑小寒眼睛一瞪:“菜刀总有吧!”
“有有有有有有……”小伙计赶紧回头,往柜里走去。这小丫头太吓人了,赶紧卖她东西打发她走才好。
小伙计找出一把菜刀,小心翼翼放在了柜上:“八十个铜板便够了,姑娘稍等,小店刚开门,放钱的柜子还未开锁,这就给您找散碎银钱……”
郑小寒一把抓起桌上的菜刀,眯着眼看了看刀刃,而后拎着菜刀扭头便走,丢下一句:“不用找了。”
还找个屁!她郑小寒这就要去跟仇人同归于尽了,还要银钱有个蛋用!
丢下发怔的小伙计,郑小寒大步跨出杂货店门。她一身煞气,拎着一把菜刀,脸上脏兮兮还有着斑斑泪痕,头发扎得乱七八糟,胡乱插着根银簪子……
就这么,她一路大步流星,往来福客栈去了。
定是那个人!
他跟这个案子有关,昨日晚上又去看过舅舅的尸身……身上还有血迹!定是他害了老爹,不会错了!
郑小寒的头脑被仇恨冲得发昏,她不顾街坊怪异的目光,闷着头只往来福客栈去了。
站在来福客栈的门口,郑小寒猛吸了一口气,而后跨门进去,爆喝一声:“小二!那个三日前前来留宿,身高八尺,腰佩弯刀,昨日穿着湛青色长袍,年纪不过二十的男子,长得仪表堂堂却一肚子狼心狗肺的畜生,住在哪里?!”
这一句话,把刚起床不久,正扫着地的小二给吓懵了。他原本便将醒未醒,此刻被这么一惊,脑子立刻下意识地转了起来。
“……天字叁号!”小二脱口而出。
郑小寒一身戾气,她抬头环顾四周,眼尖地发现了天字打头的房间。她拎着崭新的,还泛着寒光的菜刀,三步并作两步,一路奔上楼去。站在天字号那一排的房间门口,郑小寒盯着不远处,那个门口墙上挂着小木牌,上书“天字叁号”四个小字的门,两眼一眯。
此时此刻,沈孤城刚写完他的密信,并将信纸塞进小小的竹筒里,提笔在竹筒上,寥寥几笔画了一朵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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