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吴有成帮这个忙,是因为周月季说,她婆家在想办法,过一两年就能把周月季的户口迁到城里。
周月季一年的口粮大约五百斤谷子,一两年的时间,最多不过是千把斤谷子。又不是白拿的,看在周青松的份上,吴有成也不得不把这件事给办了。
结果,十多年过去了,周月季一直没能解决户口问题。相反,因为周月季的户口在农村,她的两个孩子生下来后,上不了城市户口,只能跟着周月季落在了大荒村。
没有城市户口,周月季娘儿三个就没有粮票发,要是一直买高价粮吃,周月季家男人每个月赚的那点钱,还不够一家四口填饱肚子的。
因此,周月季每年秋收后,都要回大荒村来买粮。
其实,照周月季这样的情况,只要周月季愿意按照村民们交余粮的价格来买粮,村民们肯定没意见。毕竟,这些年风调雨顺的,每年大队里收的粮食可不少,交完公粮后分完口粮后,剩下的粮食,肯定要拉到粮管所去卖余粮。
卖余粮的价格,是国家定的,比市面上的价格要低很多。各村分完口粮后,一致会把余粮卖给粮管所,不但稳妥,每年卖余粮多的大队,还能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村民们年底分红,大部分就是卖余粮的钱。
市面上卖的粮食,大多都是各家各户从嘴里省出来,拿出来换点钱花的。这个时候,政策还不明朗,做小买卖的人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不好,就被当成典型给抓了,卖粮食的时候,要的钱肯定贵。
可偏偏周月季这人喜欢占便宜。
其实照周月季自己的想法,最好每年吴有成能替她做假,记上工分,分粮的时候不用自己花一个子儿。
周月季第一年“买粮”的时候,因为吴有成让会计收了周月季的钱,周月季在心里记恨了大半年。
后来,周月季见吴有成确实不会白白分粮给她,才算是消停了下来。
村里分粮,一向是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年到头攒下的工分来分。有些人家,家里孩子多,壮劳力少,按照工分分到手的粮食,就会不够一家人一年的嚼用。
为了照顾这部分“贫困户”,分粮的时候,这些人家可以按照比卖余粮还要低三成的价格,买粮吃。这种价格的粮食,叫做“平价粮”。
照理说,周月季好手好脚的,没参加劳动,不应该享受“买平价粮”的资格。
可周月季认为,她户口在大荒村,“平价粮”就该有她的份!
以前周月季买的粮不多,占村里的便宜也不算多。村里人看在周月季婆家是“城里人”的份上,对周月季高看一眼,再加上周青松和吴有成对大荒村的掌控力不小,村里对周月季买“平价粮”有意见的,最多暗中嘀咕几句,也没人会跳出来做“恶人”。
周月季的小吃摊子开张后,需要大量的粮食。周月季又是个会算计的,根本舍不得花多点钱去市面上买粮。
这样一来,周月季在村里买的“平价粮”,一年比一年多。
吴有成碍于亲戚的情分,没有加周月季的价,可乡亲们的眼光是雪亮的。
凭什么大家牺牲自己的利益,把粮食便宜卖给你周月季,让周月季拿去赚钱啊?
林苏苏记得,前世是时候,吴有成带着村民们跟着周月季夫妻俩“养虫致富”,最后被周月季夫妻俩骗的血本无归。
周月季夫妇拍拍屁股溜走后,吴有成成了乡亲们的出气筒。乡亲们心疼被周月季骗走的钱,恨上了吴有成,就到镇上把吴有成给举报了。
工作组下来查,查出了周月季这么多年没在村里劳动,却享受了买“平价粮”的福利,认定吴有成利用手里的权利为亲戚谋私利,吴有成的大队长就被撸了。
林苏苏重生后,周玉兰一家都对她很好。如果可以的话,林苏苏当然希望吴有成一家都好好的。
“呀~!玉兰姨,小敏二姨她摆小吃摊,小敏去她家玩,算是有口福了。”林苏苏装作羡慕的样子,提醒了周玉兰一句:“玉兰姨,小敏二姨家不是吃商品粮的吗?他们一个月有这么多粮食做小吃卖?”
“粮食?”被林苏苏提醒后,周玉兰醒过神来。
周月季家公公婆婆都是职工,他们家钱不缺,但是缺粮啊!要不然,周月季也不用每一年都厚着脸皮回大荒村来买“平价粮”了。
周月季的两个孩子,户口还跟着周月季,是农村户口呢!一家三口的口粮买的都是“平价粮”,村里背地嘀咕的人不是没有。
去年,周玉兰就向吴有成提议,让周月季加点钱,照村里“卖余粮”的价格买粮食。吴有成怕周玉兰回娘家被岳母说,没有这么做。
可现在,周月季摆摊卖吃食呢!再回村买“平价粮”,肯定不合适。
“玉兰姨,我前几天在村里听到几句闲话,说小敏二姨每年都不回村参加劳动,还要在村里买平价粮吃,说有成叔为自家亲戚谋私利哩!”林苏苏怕周玉兰没明白过来,只好找了个“听别人说”的借口,直白地提点了几句。
“苏苏啊~!你可真是我们家的小福星啊!这事多亏你提醒我,小敏她二姨是有点不讲究,她自己吃的粮食从村里买倒还罢了,要是她瞒着我和你有成叔,把那些粮食做成吃食去卖,你有成叔肯定会被人戳脊梁骨哩!”周玉兰拉着林苏苏的手,感慨地说了一句。
林苏苏不说,周玉兰还真没想起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