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逼仄的小巷子,傍晚的阳光从缝隙中穿过投下橘红色的影子。巷子口有个摆摊的老头子在做着补鞋的营生,巷子里的小卖部传来吱吱呀呀的风扇声夹着沙沙的电视声。杨戬沿着巷子往里走,在一扇斑驳的门前停下。由于年代久远,门已经不太稳固,门拉开和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门后是窄小的,铺满灰尘的楼梯。杨戬沿着楼梯缓缓上行,是8楼,顶楼,因为连着一个蛮大的天台,他还记得当初租下的时候他和寸心都挺高兴。走到7楼的时候已经能隐隐约约听到寸心在哼着调子的声音。杨戬嘴角不觉微微勾起,加快脚步上去。

打开门,循着声音走到天台,寸心正背对着他在摆碗筷。天气好的时候,他们总喜欢在天台吃饭。寸心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到杨戬,露出欣喜的笑容,放下手中的筷子,跳进他的怀里。杨戬下意识地搂住她,闻到她身上熟悉的味道,莫名地有点鼻酸。寸心拉着他在桌前坐下,给他盛了一碗汤,嘴里喋喋不休地告诉他她怎么和老板杀价,又是怎么杀鱼去鱼鳞的。杨戬没有说话,静静看着她在夕阳下泛着淡粉色的脸颊。寸心见他半天不动筷,又催着他喝汤,杨戬喝了一口汤,觉得有点腥,还是笑着点头说好喝。她又给他盛了一碗鸡丝粥,杨戬喝了一口没有尝出味道。眼角瞥到寸心起身,下意识去拉她,“别走”,转的幅度较大,他坐的塑料凳没有靠背竟坐不稳向后倒。

他从下坠的感觉中惊醒,手下意识往旁边摸,什么都没有,他才意识清醒过来。窗外有微微的亮光,房间朦朦胧胧,还不到起床的时候。他翻了个身看着天花板,呼吸有些急促。已经三年了。距离寸心离开已经整整三年,他已经忘了多久没睡过一个整觉了。

寸心刚出事的时候他忙着跑警局,安慰寸心的父母,处理后事,几乎没有时间伤心。直到盖棺前他看着静静躺在棺里的寸心才意识到她真的离开了,婚前那个快快活活,天真肆意的寸心不在了,婚后那个明明温柔体贴又常常不可理喻的寸心也不在了。

他还记得寸心出事的前几天他们刚吵过一架,吵架的缘由太琐碎他已经记不清了。出事的时候他们还在冷战,他借着大学死党从外地过来的由头每天都很晚才回家,本来都会在单位等着他接送的寸心也赌气地选择自己坐公交回去。

寸心出事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他正在pub里打桌球喝酒。警方说是抢劫,就在离他们家不远的小路里,他怕危险以前是从来不让寸心走这种小道的。寸心在和抢匪争抢的过程中腹部被捅了一刀,失血过多,没捱到医院就断了气。警方说寸心是不想被他们抢走戒指,惹急了抢匪才被捅了刀。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被送回来的时候上面还沾着她干了的血迹,现在就放在床头柜里,和他的一起。

寸心出事后,杨戬冷静得近乎冷漠。他有条不紊地处理完后事后,就回到工作中,他甚至帮公司把当年销售额上升了7个百分点,为所有员工赢得一次马尔代夫度假游的福利。只是他自己却选择了去四川,那是寸心以前闹着让他带她去的地方,说要去看看和他同名的二郎神守护的地方。可是他因为工作忙一直搁置了。他一个人去了二郎山,上了冰川,在在泥泞幽静又荒芜的林间小道感受着雨夹雪打在身上的痛和冷。

寸心走了,他才记起他们曾经说好的很多事情都没做。寸心一直跟他闹,说他心里只有工作,埋怨他总是敷衍自己,说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爱她。

这三年来,他陆续去了寸心提过的很多想去的地方。每到一个地方,他会捡回一块石头,在石头上学着寸心那样涂涂画画,画得越来越像寸心。

除了旅游,他从不轻易离开现在居住的城市。他的胃不好,以前寸心总在他胃病犯的时候给他熬粥喝。寸心熬的粥特别粘稠香滑。现在,他成了亲朋好友中有名的吃粥达人,他知道这座城市里每一家小餐馆的粥的味道。他辗转找到以前和寸心交好的摊贩,让他们照样每周从乡下送一只土鸡到家里,他学着寸心的方法和步骤熬她最拿手的鸡丝粥,只是不管他怎么努力,外面买的和他自己做的都不是他记忆里那个味道。

他依旧按部就班地过着日子。家里的一切都保留着原样,玄关里当年寸心在淘宝定制的他们两人的喜怒哀乐的头像磁铁还挂在“心情晴雨表”上,寸心那一栏还是她当天出门时狠狠贴上的“怒”。客厅沙发上印着他们卡通头像,一直被他嫌弃幼稚的抱枕依然洁白如初。鞋柜里满满当当都是寸心的鞋子,粉色的毛茸茸的居家拖鞋,金色的带着亮片的人字拖,还有各式各样寸心欢天喜地地买回来又极少穿的高跟鞋。他记得寸心喜欢er 的高跟鞋,也习惯了每季出新品时帮她带回一双。家里的毛巾,牙刷更换时他都会为寸心准备一份,拆掉包装放在原位。洗浴用品,甚至洗衣液和纸巾,他也全部按照之前寸心的喜好买好。衣柜里,寸心的衣服牢牢占据着左半边江山。

每天下班后,他会绕道去买一束花和寸心最爱吃的樱桃。他记得给寸心送过一次花,出事后她当时脸上幸福的笑容常常入梦。他有轻微的洁癖,每天睡觉前不管多累都要把地拖一遍再去洗澡睡觉,寸心总是坐在床上拥着被子一边催他快上.床,一边骂他穷讲究。现在,他还是每天晚上拖地。只是在收拾好工具回房的时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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