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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云枫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沈如初,半晌才道:“回头去医馆,我给你开几味调理的药。”
沈如初不置可否,想起当初宫云枫也给自己开过养生的方子,还贴心地送自己一些补血的药物,总归有些回忆是美好的。
“夫人,瞧瞧这乌头……哟,这不是宫大公子嘛!这是哪阵风把您老人家给吹过来了?里面请,快快里面请。”那掌柜热络地招呼宫云枫。
宫云枫微笑道:“进来见一个朋友。刘掌柜,我这边还有事,先告退,医馆若是需要,会登门拜访的,到时还请刘掌柜准备一些上好的药材。”
刘掌柜连连应允,道:“大公子您放心,药材一定是上乘的,价格一定是公道的。”又对沈如初道:“夫人,这乌头您还要吗?”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暂时不要了,改天若是需要再来找你。谢谢。”
宫云枫轻声道:“附近有家不错的茶馆,不如我们去坐坐?”
沈如初本能地想拒绝,可不想在这档口惹出什么流言风语来,现在男已娶,女亦嫁,就算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也要顾及文旭和唐梦瑶的感受。
想到唐梦瑶,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她和自己结拜为姐妹目的真的就那么单纯、想在安阳城找个说话聊天的同伴?
“离这里很近,而且那里的龙井茶都是江南的新品。可以尝尝。”宫云枫急切地说道。
沈如初心下就软了,她身上有很多缺点,而她认为的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拒绝别人。对唐梦瑶如此,对宫云枫也是如此。
“你最近还好吗?这段时间不见你。你似乎清瘦了很多……”宫云枫用杯盖轻轻拨动着茶叶,看似无意地说道。
沈如初笑了,映衬着窗棂里穿过来的明媚春光,她粉莹莹的脸上罩着一层光彩,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生动而多姿,那洁白无瑕如同白玉一般的脸上,一对扑闪的长睫,葱白一样的指尖正抚摸着那青花瓷茶杯,嘴角微微上扬,不冷不热说了一句:“还好。公子不知道这燕国是以瘦为美吗?”
宫云枫垂着眸子。抬起眼的时候。那乌黑的眸子竟像是水一般明净。沈如初从那如水的目光中看到了一种异样的情绪,是宫云枫以前不曾有过但恰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只有心动的人才有那样的闪躲。
只有心动又失去的人才有那样的哀伤。
宫云枫听了她的话又是一怔,喃喃道:“忽然之间。觉得你我很遥远,就像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不但陌生,还开始针锋相对。”
听到这里,沈如初心中在笑,这场对话中,她很轻松地占据了上风,不分男女,谁比谁先心动,谁就注定要落于下风。此时,宫云枫念念不忘的是过去朦胧的情意,而沈如初却清醒地意识到今非昔比,她更珍惜眼前的生活。
“公子,我觉得你今天很不正常,我见你脸色也不好,兴许是太累了,不如早点回去休息?”她这是要请辞了。
宫云枫眼神黯然地看了她一眼,紧张道:“你这是要走?”
沈如初想了想,笑道:“出来这半日,自然是要回去的,这茶固然好,但终究不当饭吃。”她相信宫云枫定然能明白她的意思,宫云枫对她来说就是茶,茶固然高雅清香,但却不能成为生活根本;文旭对她而言就是饭,不管是精细食物还是粗茶淡饭,人活着终归要吃饭——这才是硬道理。
宫云枫的脸色一下子苍白得吓人,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已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你很聪明,是我犯糊涂了。”宫云枫轻声道,“我曾经也后悔过。”
沈如初心头一跳,道:“你后悔什么?”
宫云枫垂着眸子道:“后悔自己回了京城,后悔自己一味听从家族的命令,后悔自己生在宫家。”
沈如初起身,轻笑,道:“走就走了,你不该写那封信的。早些回去吧,我姐姐定然很担忧的。你若想通了,派个人来告诉我,我就去医馆做事,若是依然执着于过去,我想我该换个医馆当学徒了。”
宫云枫紧紧握着茶杯,脸色惨白。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道:“公子,告辞。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如果你有旧来意的话。”
如果当初宫云枫能勇敢主动一些,她是不是就沦陷了,无所顾忌地奔了他去?
如果没有文旭的不离不弃,她是不是还要沉迷于那不切实际的爱慕,并去坚守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如果没有文旭的敢爱敢恨,她是不是要向命运低头,去给那油头粉面的马文俊当妾?
女人是容易感动的——感动不等于爱,这一点沈如初很清楚,但是感动多了,女人会情不自禁地去爱。
如今的“旧来意”,都用在了文旭这个“眼前人”上——沈如初对此很庆幸。
金月赶得马车,古三娘与她一同坐在了马车前,松月则陪着沈如初坐在车里。
“松月,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沈如初道。
松月道:“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在城外的乡下。”
沈如初“哦”了一声,她听文旭说这松月乃是奴籍,是从一个牙婆手上买来的,既然是奴籍,那肯定是从小就被卖出来了,这样的丫头多数对家人没有感情,甚至怀恨在心。
“可识字?”沈如初又道。
松月道:“夫人,婢子不认识字。自幼家贫,这才被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