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政府规定,晚上十点半到次日早七点,民众禁止在公共场所饮酒。
一旦发现有人在这个时间段在公共场所饮酒,第一次被抓到罚款一千星岛币——相当于五千华币,第二次被抓到罚款两千星岛币,还可以同时判罚监禁三个月。
如果醉酒闹事,或者屡教不改,不但要罚款,还要把刑期延长到六个月以上。
但奇葩的是,酒吧和夜店却可以正常营业,不在禁酒令限制内。
这大概是因为星岛政府考虑到本国是个热带国家,而且首都狮城是个不夜城,民众的夜生活特别丰富,民众和游客根本离不开啤酒,全面禁酒会使经济出现严重下滑。
同时星岛共和国的酒吧都被限制在了远离居民区的集中区域经营,也不存在扰民现象。
为了照顾民众和游客的夜生活需求,星岛政府就采取了这种折中的办法。
因为晚上其他地方不让喝酒,每到夜里狮城的各大酒吧街都会人满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