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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人。
一种群居性怪物,因本来面目与蚂蚁极其相似,所以被冠名蚁人。
它们结群而居,过着吉普赛人一样的生活。雄性披坚执锐,力大无穷,能舞动自身重量好几倍的重型武器,负责保护群体,而雌性则负责繁衍。
我回忆着插图上的信息,并与这个部落里的怪物一一对比,无一不符合。
确认了这些,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已了然于胸。
这场杀戮远不止是杀人取乐,亦或者一花凋零一花绽的迷信说法那么简单,它确实有巨大的作用,关乎繁衍出来的后代。
蚁人与异族繁衍,诞生的孩子一定是蚁人,原因就在于这场祭祀!
黎明的记录里,这种祭祀被蚁人称之为圣祭,是它们族群内部最神圣、最重要的祭祀活动。
每一个达到适婚年龄的雌性蚁人,体内都会分泌一种非常特殊的激素,当它们食用其他种族的心脏时,这种激素就会和心脏里的成分发生类似于化学反应一样的激烈碰撞,最终形成一种和珍珠差不多的物质,它们称之为血缘珠。
血缘珠上记录着一个种族的基因密码,并且对被标记的基因完全免疫,这就是为什么蚁人和异族结合生的孩子只能是蚁人的原因。
简单的说,雌性的蚁人一生只能吃一种异族的心脏,它们吃的是哪个种族的心脏,体内诞生的血缘珠就对哪个种族的基因免疫,它们也就必须只能和那个种族结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出来的孩子是纯种的蚁人。
否则,一定会生个杂毛出来。
吃的心脏越多,血缘珠就越纯粹,生出来的孩子就越是强大。
像梅朵这一口气吃了四五十个人的心脏,一旦和人结合,诞生的子嗣必定非常恐怖。
不过,这样的繁衍方式也有弊端,通过血缘珠完全扼杀掉父系一方的基因,这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是完全不成立的,即便它们做到了也注定生出来的孩子是不健全的,雄性蚁人没有生育能力就与此有关。
这样的族群注定难以长存。
所以,现在蚁人已经非常稀少了,不是什么常见怪物。
否则,人世间的修士们还不得乐翻天了?
血缘珠是有奇效的,如果取出力量强大的血缘珠吞服,甚至能开辟脑域!
这对修士来说难道不是宝贝?
胡思乱想的工夫,丹巴居然来了,围着我齐齐跪倒,对我拜了又拜。
这是它们拜托我替他们繁衍子嗣的仪式。
有点变态是不是?
反正受了这种大礼我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三拜之后,礼毕,丹巴起来大手一挥,立即有两个大汉一前一后举着担架把我抬了起来。
丹巴在前引路,两个大汉紧随其后,它们离开了群魔乱舞的现场,径直把我送回毡房。
“哎!”
眼瞅着丹巴转身正要离开,我连忙叫住了它,询问道:“你们这得把我缠到什么时候呀?”
“等梅朵来了她会亲手帮你解开的。”
丹巴正色道:“你身上缠的这布条跟外面新娘的红盖头一样,必须得是配偶才能拆开的。”
我特么又不是快递盒!
我脸一黑,随即心思一转,又问:“你们这就走了?”
“对啊!”
丹巴咧嘴笑道:“我忙活了大半夜,还没喝上你的喜酒呢!”
“我这孤零零的也没个人搭照啊!”
我苦笑一声:“对了,前些日子伺候我那个婢子呢?你倒是把她叫来啊!”
“这……”
丹巴抓了抓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晚上人多,又有点乱,我没见到她!”
说此一顿,他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哎呀,你就在这儿躺一会儿吧,今天晚上是你和梅朵大喜的日子,谁都不能来打扰你们的,你安安心心候着,估计梅朵用不了多久就回来了!”
说完,他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这才带着两个大汉转身而去。
云溪,到底在干嘛?
我心里也有点犯嘀咕了。
不过看丹巴的神情,云溪目前应该是安全的,如果她露出什么马脚,我提及她的时候丹巴不可能是那副神情,这让我稍稍心安一些。
丹巴一走,毡房里安静的落针可闻。
我尝试着发了发力气,竟不能把身上的绷带震断,勒的太紧了,根本无法发力。
四下环视一圈,我的目光投在了不远处的火盆上,当即就地一滚,一口气滚到了火盆前,撅着屁股贴在火盆上炙烤身上的绷带。
火盆的热度很惊人,隔着好几层绷带皮肤上都能明显感觉到可怕的热量,烘的皮肉生疼,我咬牙死忍着,不知不觉间额头已经汗流如注。
嘎嘣!
嘎嘣!
接连几声脆响后,有几条绷带断了。
我试着动了动,两条手臂至少有了点活动空间,而后我猛然发力,伴随着一连串“嗤啦嗤啦”的布帛破裂声,我身上的绷带尽数化作碎片。
我终于挣脱了束缚,又从一旁放着手把肉的铜盆里拿了一把吃肉用的小刀,刀藏在枕头下,这才把屋子里略微收拾了,躺在担架上,又用厚被子盖上了自己,只余下一颗脑袋在外面。
外面很热闹,笑声和吵闹声不绝于耳。
这对于它们来说是一场难得的盛宴,没人会在乎前不久被宰杀的那四五十个人。
宴会持续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月上中天时,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