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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法律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同情弱者,维护弱者。
这一点,在交通事故里面体现尤为明显。比如有人不要命地横穿高速路,小车按规定行驶有什么车?没有!可一旦那人被撞飞,小车照样要承担责任!
这一隐性规定在交通事故里的体现,直接导致了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这样的“弱势群体”完全无视交通规则,直接把马路当成自家的小院子,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夏明朗和同学开的那个小货运公司叫长顺货运公司,夏明朗毕竟在荣城待了那么多年,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所以各项手续都办得妥妥当当的。在司机的招聘上把关相当严格,有黑历史的坚决不要,喜欢喝酒的也不一样,脾气暴躁的也不要。在买保险方面,他就更是丝毫不敢马虎。为这事儿,他还差点儿跟合伙的同学吵起来。
货车撞上三轮车,这事儿如果论责的话,那完全是三轮车的错。大货车按规定行驶,没有闯红绿灯,没有占道,没有超速,是三轮车不管不顾地撞上来,大货车刹车不及才会酿成惨剧。
三死一伤,这个后果却是相当严重。但在大货车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下,就算出于同情弱者的考虑,长顺公司也就是赔钱的问题。
夏明朗给车子买了全额保险,这些钱完全可以走保险赔偿。坏就坏在,乡下人没文化,在交通规则上丝毫不跟你讲理,在狮子开大口这方面倒是思想先进大胆先行。
这边保险公司还没给出个结果呢,那边家属闻声赶到就开始口口声声提钱,一听说还要保险公司论则走流程,立马不干了,捋起袖子就直接打人。
夏明朗接到电话赶到现场,那些家属一听说他是负责人,人死了还没办法马上拿到巨额赔偿款,这些个野蛮人正怒火中烧呢,直接动手将夏明朗给打了。
一声不吭等着挨揍不是人干的事儿,对方还拿着铁锹扁担作为临时武器,夏明朗总不能就站在那等死,闪躲间自然也会发生抢夺对方手里武器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又一次出了意外,其中一个人摔倒在地的时候脑袋重重地磕在了石头上,顿时血流如注。虽然及时送去医院,抢回一条命,但人还一直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更要命的是,那个昏迷的人还在警察局有人!这些就跟王八咬人似的咬着夏明朗,死活不松口了!
小地方没那么多的公平公正,很多时候人脉人情大过天,暴力执法贪赃枉法那是常有的事儿。在这个局那个局里有个说得上话的亲戚朋友,那比什么都管用!
当天晚上,夏明朗就被警察直接抓走了,扣上的罪名是故意伤人。
故意伤人是什么,这些没文化的人都懂。但你跟他们说什么正当防卫,不好意思,没听过!把人打伤了,这就是不对,这就是犯罪,这就是要蹲大牢的!
古时候有句话,叫进了衙门,不死也得扒下来一层皮。在w市这样的小地方,进了警察局就相当于进了古时候的衙门,不死也给你扒下来一层皮。
李甜馨到处托人找关系,也没能将夏明朗从警察局弄出来,只听说人在里面被打了,伤得还不轻。如果没什么意外,最后可能还要在监狱里蹲上几年。
夏家二老一听,只觉得天都要塌了。这时候也不知道怪谁,算来算去,这笔账就算到了李甜馨的头上。大难当前,婆媳三人不仅不合力救人解困,反而吵得跟仇人似的。如果不是有夏明翰在场劝着,婆媳两个女人估计都要动手打一架了。
李甜馨平常没事儿跟同学朋友出去吃吃喝喝,也结交了好些人。可真到大难临头,她才发现这些人根本排不上用场,完全没了她请客吃饭时的那份洒脱和自吹自擂时的能耐。说白了,她交的这一帮根本就是传说中的“酒肉朋友”。难怪夏明朗对她天天跟她们混在一块儿不是很赞成,只不过他一说她就要不高兴,说过一两次他就不再说了。
人啊,总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直到了这一刻,李甜馨才知道,夏明朗是对的。人家根本就是把她当成了冤大头!
既然走正义路线不能把人救出来,那就只能委屈一点去做小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