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月娟是做惯家务的,厨艺不说有多好,但打下手却是绰绰有余了。因此,有了她的帮忙,欢喜还真省了许多事。
她心下满意,吴月娟却在一旁看着一道一道佳肴从她手中呈现,简直都要惊呆了。
“欢喜,你怎么这么厉害的啊?”吴月娟满脸崇拜道。
话说她因为住在继父家的关系,打小家里的活都没少干,甚至在进文工团之前,她妈妈忙的时候家里的饭基本都是她做的。
但是说实话,她做的饭也就那样,美味算不上,难吃也算不上。好在她妈的水平比她也强不了多少,因此也没人嫌弃。
当然,这也是因为家里做饭的方法就那么几样,不是炒就是煮。煮就不说了,炒菜的话向来少油多盐——之所以多放盐是为了能够多下饭。
她继父家的条件不算好但也不算特别差,但过日子也极为仔细,一家子九口人,餐桌上往往都只有一盘菜。当然,他们这会用的也根本不是盘子,而是直接用汤盆盛菜的。
但是看欢喜,她做饭简直就像是一场表演,红烧清蒸油炸小火慢熬……她都搞不懂到底谁是乡下来的了。
说来,也的确听老人说过乡下人的日子不一定比城里过得差的,亏她以往还一直以吃商品粮为荣呢。
——欢喜却是没有想到,因为自己,吴月娟竟是对乡下人产生了这么大的误解。
将一盘锅包肉铲起来,欢喜笑眯眯道:“因为我天赋异禀啊。”
没想到她竟是会给出这样一个回答,吴月娟意外之余却是并不讨厌。她的性子就是这样,习惯直来直去,最厌烦那些虚与委蛇。
奚万里是带着秦玉川一起来的,才一进院子,秦玉川鼻头动了动,顿时眼睛就亮了,“小嫂子这手艺可以啊。”
他是清楚玲玲不会做饭的,那吴月娟做的菜更是就那样,所以不用说也知道,院子里的饭菜香绝对来自于欢喜。
“回来了?”欢喜听到动静跑出来,对着身上都有些狼狈的两人道:“把衣服换一下,记得不要把鞋穿进屋。”
说完,就急匆匆跑回厨房了。
奚万里和秦玉川顿时面面相觑。
他们两人这会的形象确实有些邋遢,训练时脸上的颜料都还没擦干净,脚上更是沾满了泥。原本是要在训练场那边洗了澡过来的,无奈那边的锅炉坏了,除了早去的那些人,他们都只能这样回来。
“怎么办?”秦玉川问道。
奚万里道:“去澡堂买点水过来,没法洗澡就把身上擦一下,你捡我的衣服换一身。”
他是清楚欢喜是有多爱干净的,所以一点也不想要被她嫌弃。
秦玉川也不想让钟玲玲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因此点了点头道:“成。”
奚万里要比秦玉川高上半个头,好在两人身材差不多,秦玉川穿上他的衣服,除了袖子和裤管长上寸许,倒是还算合身。
见秦玉川挑了一件宝蓝色的毛衣穿在身上,奚万里皱了皱眉道:“这衣服你明天早上就还我。”这毛衣可是欢喜给他织的,要不是自己的便服实在不多,他根本不乐意借给他穿。
秦玉川和他在训练营的时候一起住过集体宿舍,哪会不清楚这衣服的底细。倒是想要调侃上两句,只是想着对方接下来有“人质”在手,倒也只能歇了这个心思。
等他们出来,菜都已经上齐了。
红烧狮子头、麻辣兔头、香辣口水鸡、兔肉南瓜饭、清蒸鲫鱼、青椒肉丝、锅包肉、紫菜蛋花汤、红烧鸡块、西红柿炒蛋,总共十个菜,满满当当地放满了餐桌。
秦玉川嫉妒得眼睛都红了,用手肘撞了奚万里一下道:“你小子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他媳妇做菜还不如他呢。
奚万里面上不显,心下却难免得意。只是到底心疼媳妇,对着欢喜道:“你随便弄两个就好了,做这么多菜不累坏了?总共才几个人啊,有个三菜一汤就够了。这么多菜,都够招待一桌人了。”
欢喜闻言瞪了他一眼,这话私下说就成了,哪有当面说的。
她悄悄拧了下奚万里的胳膊,面上笑道:“也不累,原本并不想做这么多的,不过有吴姐姐帮忙,不知不觉就做多了。好了,大家都坐罢。”
“这酒哪来的?”才坐下,奚万里就看到了一旁的酒罐,面露惊讶道。
欢喜眯眼笑,“是我自个酿的果酒,因为才酿了没多久,所以味道还轻。一时之间实在没地方去买酒,你们凑合着喝。”
秦玉川也不客气,上前倒了一碗就喝了起来,“还成,虽然有些淡,滋味却是不差。”
他们两人虽然都喝酒,但倒是不挑。这年头,能喝上酒就已经不错了。
男人在酒桌上谈的话题女人都插不上嘴,那边两人正在说一些军团的食物,这边欢喜三人也开始一边吃一边闲话家常。
“玲玲你尝尝这个狮子头,味道可好了,之前我在厨房的时候尝了一个。”吴月娟极力推荐道。
钟玲玲尝了一个狮子头,眼睛一亮道:“确实好吃。”
欢喜的手艺不说和五星级大酒店的厨师比,但相差也不算太远,这顿饭就没有人不满足的。
等到吃完,钟玲玲和吴月娟帮着欢喜收拾残羹剩碟,而奚万里和秦玉川帮着擦了桌子扫了地,便坐到一边继续说起之前的话题。
他们故意压低了声音,欢喜却听得一清二楚,只是顾虑到钟玲玲在,到底没有当场询问。
吃过饭,欢喜又以天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