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迪比森林,两支人类勇士队伍跟随者猎人的向导前往怪物的地下城拯救他们的大小姐。
虽然抱着同样的目的,但是两支人类勇士队伍所隶属的主人并不相同,以白狼为徽章的队伍乃是兰特伯爵领的属兵,听闻卡洛兰家族的丽萨小姐被地下城的黑暗怪物所劫。
作为未来亲家的兰特伯爵当场下令让伯爵领边防防卫队出兵救援,这也是兰特伯爵对丽萨卡洛兰的父亲——新晋王国宫殿大臣,负责掌管黑帕王国粮食的卢罗斯卡洛兰的示好,更是一种展现伯爵领肌肉的好机会啊。
至于为什么没有让自己的亲儿子葛朗亲自前往地下城拯救自己的未婚妻?笑话,什么时候老牌贵族需要弯下腰交好王国大臣了,丽萨死了那就换一个再娶好了,卢罗斯可不缺女儿,他会明白怎样做的。
而行在行伍前端披风上印着紫罗兰花朵的二十数人正是卡洛兰家族的亲卫兵。
“艾弗森队长,我刚才问过猎人了,到达地下城还需要半天的脚程,我们还要加快行军吗?”
听到副队长的汇报,艾弗森咬了咬牙回答道“再让弟兄们加快点脚步,这一次我们不单单要救出丽萨大小姐,而且还要亲手救出!驾!”他拿着马鞭高高扬起。
“队长命令,急行军!弟兄们加紧脚步!!”副队长高声喊道。
卡洛兰的队伍很快就远远甩开了后面的兰特队伍。
已经二十五岁的艾弗森比丽萨大了八岁,一头金发的勒夫在卡洛兰卫兵中是绝对的娇子,一出生就被当做卡洛兰家族私兵教授的他,只是15岁就已经成为了剑士,23岁就成为了大剑士掌握了4阶战技。
在整个黑帕城中,就算是那些出入上流社会的名媛也想要和他这个小小的卫兵发生些故事,而他只是拒绝,一直恪守着原则,卡洛兰卫兵营中多少老油条拿他开玩笑,他都置之不理。
艾弗森清楚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谁,毋庸置疑是黑帕城中最美的女子——丽萨卡洛兰。
在艾弗森15岁成为了剑士,第一次跟随在卢罗斯大人身边当近卫时,他就注意到紫罗兰家宅中只有7岁的丽萨,即便那时候只有7岁的丽萨魅力已经无可掩埋地从体内流露出来,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自己的主人。
作为卢罗斯大人的近卫,他有太多的机会与丽萨接近,每次卢罗斯大人与其他大人、贵族交流时,他总是偷偷地与这个美丽的小女孩讲话,他会给长大在深宅中的小女孩讲述外面很多的英雄和怪物,有时候跟随着卢罗斯大人巡查王国,他就会为小女孩带各种的礼物。
后来女孩越来越大了,他对小女孩求之不得的爱也越来越深,21岁的他已经成为了卡洛兰卫兵营的一名小队长,他不再满足于只是偷偷与丽萨谈话,他开始想要直视自己的内心,但他的每一次示好都被女孩当做是哥哥的好。
他开始怀疑自己,这种执念让他变得更强,他相信只要他变得比王国所有剑士都强大,卢罗斯大人就会将丽萨许配给他。
艾弗森的确变强了,只是时间过得很快,卢罗斯大人并没有和他想象中那般看重大剑士的他,而丽萨已经17岁了。
那天,他听到了自己一辈子都不想听见的话“勒夫,你知道吗,兰特伯爵向卢罗斯大人联姻了,到时候丽萨大小姐要嫁给兰特伯爵的大公子了。”
从那天起,艾弗森不断将自己对丽萨的爱、对卢罗斯、兰特伯爵、兰特伯爵的大公子的恨意发泄在训练木人上,他挥出的每一剑都要比上一剑更强“不!!!”
行进在队伍最前头的勒夫,满脑子都在想着“丽萨大小姐,等我来救你,我会带你远走高飞,我再也不做什么卫兵,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我勒夫什么都不需要了。”他想要救出丽萨的心是迫切的,他对丽萨的爱是偏执的。
“队长,卡洛兰的队伍在加速行军,我们需不需要跟上。”
基尔百夫长被称为伯爵领恶魔,一个身高两米三的猛男,耍得一手好巨斧,因为缺钱所以参加了黑市死斗,结果被刺客毒瞎了一只眼睛,疯狂的他将刺客的尸体生生剁成了肉碎,凶猛的他在那场战斗中被伯爵领的人看中招募。
足够凶猛的他在黑帕王国对外战斗中,不出意料地大杀四方,虽然没有学过战技,单凭着天生的巨力硬是一人杀死了敌国的5名剑士外加一名大剑士,更让人惧怕的是,他每杀一人都要挖出对方的眼珠吃掉,这样的他比起隐藏在地下的恶魔还要恐怖。
这一次被伯爵领边防军外派,他并不太愿意,他还是更喜欢战场的感觉,地下畏缩的怪物?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不过在战友的讲解下,不太聪明的他总算知道这一次有多少好处,基尔无族之人,一生别无所求,只喜欢钱、女人、杀人,听闻这一次只要拯救出卡洛兰家的大小姐就能够分到1000金币,他简直要疯了,那得在窑子里干上多少天才能花的完。
“呵呵,卡洛兰的小屁孩们想要抢爸爸的钱,也太想当然了,传令下去,加速行军超过卡洛兰的队伍!”
基尔举起巨斧回身向众人喊道“勇士们,发财就在今天!!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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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队伍加快行军的同时,乌撒多卡地下城中。
乌撒多卡正发愁着呢,为什么面前的女人面对着自己还能这么理所当然地看着书啊,干,奥多多这个蠢都敢乱动!
看着一旁拿着金币反复玩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