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地一声,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原本肆无忌惮站在饭桌前,伸着两只手大吃大喝的郝疙瘩,突然在这一声清脆的响声之后,身子一歪,紧接着便难以置信地回头看了一眼文刀,噗通一下,仆倒在地,捂着大腿连连痛呼。
院子外还没散尽的人,正看得热闹,只觉得眼前火光一闪,嚣张到极点的土匪便应声倒地,疼得满地打滚,呼啦一下涌进来,目瞪口呆地盯着郝疙瘩看了一眼。
有人反应快,马上又看向端坐在凳子上的文刀,这才发现那清脆的响声,以及炫目的火光,都是发自他的一只手。
当然手是不能发光发声的,而且能让人应声倒地的,自然只能是火铳了。
可是这火铳,也太精致,也太小巧了吧?
文刀盯着满地打滚的郝疙瘩,估摸了一下自己在这边的枪法,缓缓点点头,这才从他大腿上的一个血糊糊的枪口伤处,挪开目光,徐徐看向涌进院子的人群,哼一声道:
“不管是什么地方,什么世道,吃了人家的饭,都是注定要买单的!”
这话里话外,弦外之音,实在是让人一听就懂。
包括已经跟了文刀好多天的刘仇、瞿武等人,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心中一凛。
郝疙瘩早已没有了嚣张气焰,狼狈不堪地爬过来,忍住剧痛,连连磕头道:
“公子饶命,是俺有眼无珠不识公子的厉害!”
哼,文刀站起身,俯身盯着他,一字一顿道:
“知道我为什么不一枪打死你吗?”
“因为,不管怎样,你是冲着那布告而来。”
“所以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即使你险些因此砸了我的场子!”
“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给你一枪吗?”
“因为你不是客人,却吃了我一桌子的饭菜。”
“吃饭要付账。所以,你这条腿,就是饭钱。”
此刻,在郧县城东南方向的官道上,李洪田带着他的十个兄弟,骑着十几匹头驴子,奉命作为大军最前哨,一路走走停停,左顾右盼,唯恐不知哪座山头,哪个河道又冒出黑压压的乱民贼寇。
作为郧阳府均州卫所北山大营巡哨什长,李洪田是主动接下了这个烫手的将令,为整个郧阳府各部回城大军第一支探马,随时回报军情。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任务,又是一个李洪田硬着头皮也要自告奋勇的任务。
因为,当初跟着整个溃散大军奔逃,他根本没有任何机会接走家里的爹娘和一群妻儿。据说闯贼占城十多日,虽然没有听说发生什么屠城之事,可凭那贼人素来的行径,城中百姓肯定是好不了的。
所以,他只犹豫了一下,便在所有人都做缩头乌龟时站了出来。为此,还引起了湖广都司郧阳府提督衙门、从四品指挥俭使丁学昌的注意,当场将他叫到面前,不仅温言勉励了一番,还将自己的一份口粮赠与他,并说若有紧急军情,可越过百户、千户上官直接见他。
当然作为一个干了不少年头的巡哨什长,朝廷塘报以及各路大军每日动态消息,他每日都能有资格听闻的。所以这表面看似莽撞甚至送死,但多多少少他心里还是有些底数的。
随着督师杨嗣昌的号令,朝廷在闯贼、献贼重新反水之后,虽然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延宕了多时,但终究还是集结起来浩荡大军,再次展开了围剿大势。
各路贼寇也不是傻子,有的望风而去,有的避开锋芒转战他处,这时的郧阳府大地,就算仍有匪寇,那也只是星星点点,不足为惧。
不过,小心还是要小心一些的。
就这样走走停停,李洪田和他的一哨人马,竟然有惊无险地一路走到了距离郧县城南面。
站在一处山坡上,一群人握着刀枪,久久注视着不过数百远的城墙。一时间,竟然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他们几乎都是土生土长的郧阳府子弟。
那高高耸起的城门楼子,既是他们童年的记忆,也是走多远都会出现在睡梦中的家乡。
“大人,似乎没什么异样,贼寇果然是退尽了。”
一个探马说了一句,其余人都不约而同地点点头,踢着胯下的驴子开始有些跃跃欲试。
李洪田沉稳地又极目远眺了一会儿,随即一抖缰绳道:
“山娃子、泥鳅和机灵鬼,还是你们三人继续前探,其余人等,随我押后百米与他们首尾相衔,一个个都给老子瞅着点儿——”
数百米长,驴子虽然比不得那正牌大军的高头战马,但也就是几个冲刺,便眨眼到了。
咦,怎么城门外这南郊平地之上,聚集了如此之多的人,乱哄哄的,莫不是有人趁着朝廷缺失,贼寇远遁,又要借机拉起人马起事?
李洪田手里一哆嗦,刚要发令,却突然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影,蓦然从城门内跑出,嘴里还边跑边喊着什么。
“大、大人,那是李洪丁不是,他怎么也跑出来了?”
眼见的机灵鬼手一指,李洪田嘴巴也极快地闭上了。
别人都认出了自己的亲弟弟,更别说是他这个亲哥哥了。
他奶奶的,弟弟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活蹦乱跳着,家里情况就是再坏,看来也坏不到哪儿去了——
李洪田两眼一红,赶紧掩饰地扭过头去,嘴里发令道:
“机灵鬼你和泥鳅速速返回大军之中,将此军情照实报上。其余人隐蔽起来,山娃子和我一起,摘了身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