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覆手>第三百三十七章 逃逸案
有个认定标准,如果没有人受伤,就不是交通逃逸罪,而是报告义务违反罪和交通违章罪。

陆一航道:“为避免混淆,本案我们还是以高岩法律为基础。”

轻微刮蹭逃逸在高岩会怎么处罚呢?首先是两千以下,十五天以下的拘留。然后还有禁驾等相关行政处罚。这里重点是刑罚问题。如果对人造成伤害后逃逸,肯定要坐牢。如果没有对人造成伤害呢?那就要看对方的损失。

如果造成重大损失后逃逸,很可能要坐牢。

小科普一个好多人不知道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划分标准。

第一档特大经济事故,损失超过一百万。如果莫蔚把孙地车撞毁,那莫蔚就是这一档,这一档的刑罚正常情况下会高于三年。还要看具体情况,自首,认罪等。

第二档是重大经济损失,10万到100万。

第三档是较大经济损失,1万到10万。

第四档是一般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

如果莫蔚逃逸造成孙地第四档和第三档的损失,她会被拘留,罚款还有吊销驾照,同时面临民事赔偿。现在莫蔚属于第二档,肯定会被起诉。从监控画面看,莫蔚全责是跑不掉的。一旦罪名成立,莫蔚面临三年以下的监禁、拘役或者管制。

曹云道:“肇事逃逸并不是很道德,莫蔚既然这么干了,那承担责任也是应该的。”

陆一航道:“问题是莫蔚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

曹云:“哦?”

陆一航道:“莫蔚说,孙地下车问她,赔得起吗?赔不起还不快走?莫蔚原本以为是一个暖心的豪车被刮蹭烂大街正能量新闻,她也看得出这辆车非常名贵,在孙地的说明下,她才骑车离开现场。”

曹云:“你意思是,孙地让莫蔚走,莫蔚走后,孙地又报警称莫蔚逃逸?”

陆一航:“我认为莫蔚说的是实话。”

曹云:“证据呢?”

陆一航道:“没有证据。所以……曹律师你看?”

曹云思考良久:“最好办法是降低认定书中的经济损失。按照你刚才所说,车门凹陷,车要送回原厂换车门,实际上找个修理店做钣金就可以搞定了。这样一来,肯定不会超过10万。这办法缺点在于需要孙地的认可。”

陆一航道:“是豪车经销商建议送回原厂,孙地可以将汽车送回原厂,也可以选择不送回。孙地选择送回无可厚非。”

你的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他负责帮你修车。接下去很重要,千万不要听对方忽悠,一定要坚持把汽车送到4s店维修,并且对部分配件要求更换而不是维修。不要被拉到路边修理店,这时候不是你出钱。4s店虽然也有很多负面新闻,但是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可靠的。

通常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介入,不是说肇事司机会忽悠,而是保险公司的人会忽悠。比如他们勘察现场后开出五千元的定损,车到了修理店后修好花费了八千元,这时候就比较麻烦了。甚至到最后需要起诉。

较好的流程是,报警,报保险公司出现场。法律有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定损,必须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来进行,比如4s店。不要让保险公司先定损,而应该由4s店和保险公司去协商维修费。通常来说,4s店和保险公司有千丝万缕的业务关系,一般不会造成定损金额不够修车的尴尬局面。

如果在普通修理店修理汽车,对方没有定损资质的话,那就扯皮大了。同时,有少部分车主依靠这点来赚钱,这里就不明说了。

在本案中孙地的车是通过经销商定损的,到底是10万以上,还是10万以下,孙地拥有弹性操作权。

陆一航:“既然孙地反悔,报警称莫蔚肇事逃逸,我认为孙地不太可能接受本地修理的建议。我约见孙地三次都没有成功,都是由他的律师和我见面。孙地律师称孙地很忙,没空管这小事,一切按照流程走。”

曹云:“这事吧……要是走人情还是可以的。我请孙雪衣和孙地沟通一下,应该就没事了。这事要走正常流程,莫蔚的麻烦就大了。”

陆一航道:“有没有比较偏门的办法?”

曹云道:“有倒是有一个,不过不一定有效。如你刚才说,孙地毕竟是个忙人。如果莫蔚坚持他的口供,双方必须对簿公堂。这种情况下,孙地就不能只派遣律师代表他,他必须出庭接受质询。莫蔚有时间浪费,孙地估计不想为十万块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陆一航道:“可是真上了法庭,我担心孙地恼羞成怒,事情就没有回转的可能。”

曹云道:“所以说你总是有那么一点不开窍。我们是律师,靠嘴吃饭的。你再约见孙地的律师,转达你的意思。记住和对方律师沟通中提到两个要素。第一个要素:上了法庭,不服一审还是可以二审。第二个要素:孙地最近日子不太好过,他不会想增加这种事的曝光率。但记者们很喜欢孙地,因为孙地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暗示对方媒体会介入此事?”

“没错。”

陆一航:“这不是威胁吗?”

曹云:“不,是协商,希望双方互相考虑自身的利益,做出最好的决断。”

陆一航若有所悟:“难怪曹律师你说,民事案中协商比庭辩更为重要。”

“工作谈完了,吃饭……司马落呢?”曹云问。

陆一航回答:“司马检察官昨天来了一趟律师所,说正在接受和烈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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