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炎可真幸福。”
能有一个巫医做伴侣,实在太让人羡慕了。巫医这个身份就意味着有无数的食物,可以不用挨饿受冻,作为其伴侣,肯定也会有极好的待遇。
说话者一脸羡慕地看着炎,他也好希望有这样一个伴侣。
他见过楚夏,虽然身材有点瘦,但她长得可真好看啊,特别是她的皮肤,又白又嫩,就算不是巫医肯定也有很多人想要她做伴侣。
炎不喜欢别人觊觎他的宝贝,看到说话者眼里流露出来的羡艳和对楚夏的痴想,炎既自豪又不爽。他的姑娘,岂是这些人敢染指的?
“我们继续走吧!”炎冷声命令道,自己率先向前走去。
气氛一下子僵硬起来,牛部落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说错什么了吗?
“走吧!”见炎走了,雷拽了拽牛部落的人,示意大家跟上。
雷知道炎对楚夏有多宝贝,也知道他对楚夏的占有欲,所以,他会很自觉地同楚夏保持距离,可惜,这个牛部落的人不了解情况,还在炎面前流露出他对楚夏的非分之想,也难怪炎会不爽。
说实话,像楚夏这样好看又能干的姑娘,方圆那么多部落也只有这么一个。
要不是炎先下手了,雷其实也是想多接触下看看有没有发展的可能的,虽然他已经有了花,但这并不妨碍他与别的女性有点什么。
但炎动心太快,他还没来得及做点什么,就收到了炎的警告。既然炎喜欢,他也不会去抢他喜欢的人。毕竟,炎活了二十年,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姑娘。
一开始,雷看着楚夏对炎没有这方面的意思,还有点幸灾乐祸,但后来,他看到楚夏也喜欢上了炎,便再没有其他心思。
雷也算得上是炎爱情的见证者,他从前一直不明白炎为什么一直没找伴侣,毕竟,炎高大强壮,打猎本领强,随便一个女性都愿意成为他的伴侣,但炎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思。
可看到他对楚夏的感情后,雷大概明白了一些,楚夏和炎之间总有一种普通伴侣没有的氛围,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雷不知道就是爱情,他只知道,旁人是无法插足的。
这个时代谈爱情,实在太奢侈了,绝大多数伴侣都只是觉得对方还不错可以凑合着过日子便在一起了,他们从没想过他们是不是爱对方。或许,他们根本不知道何为爱情。
像楚夏和炎这样的,几乎没有。
——
气氛冷凝下来后,谁也没再开口,大家都默默地赶着路。
炎比一般人要高,体力也很强,即使背着东西,走得也不慢,这倒苦了其它几个人。
但他们被炎的威严所震慑,又不敢提出要求,便只能咬牙坚持。
好在炎也不是真的要把他们怎么样,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他就停下来让大家休息休息再上路。
——
回去的路程比去时节约了一天,这是炎加快了速度的结果。
每天天色刚蒙蒙亮,他就叫人启程,到晚上天黑下来才扎营过夜,这样过了四天,他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