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弗雷修的父母始终没有音讯,我甚至可以收养弗雷修,把这个聪明又古灵精怪的小男孩作为我的义子。
但是我知道,那终究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天下怎么可能真的有不要自己孩子的父母呢?总有一天,弗雷修会回去的,等他在中国呆腻了,新鲜感渐渐淡去,当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平凡的时候,他总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也许我一开始就不属于他们这个群体,我的人生,也许在远离他们之外的地方。所以我才会取消他们的队员名额。因为我很清楚,从一开始,我就不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一员。
从来都不是。
第四天的时候,徐锋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他整理了一份当初他们编辑的《大说》杂志的稿件,因为原件怎么找也找不到,所以他的这份稿件是后来找了朋友重写的,内容比不上原稿详细,细节上可能有出入,但是大纲还是差不多的。而且,目前这份稿子还没有写结局,如果我需要,到时候他会等到他联系的那批人写了结局后用电子稿的形式发给我。
我谢过了他,还亲自去学校走了一趟。
我是在学校的篮球场上跟徐锋他们碰的面,巧的是,这次碰面的时候,徐锋还是在打篮球,而且和他一起打篮球的人,依然是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批。
当徐锋把稿件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不已地谢过了他,说我可以付他钱,但是徐锋却告诉我说他一分钱也不需要,说只是为了完成当初美夜子没有完成的心愿罢了。
他还问我能不能联系上美夜子,我也再次遗憾地告诉他,我就是因为和美夜子联系过一次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才来找他们的,最后,徐锋也只有表示遗憾了。
当我想要离开的时候,徐锋却突然把篮球抛给了我,并且笑着说:
“不急的话,一起打一会球吧?”
我没想到徐锋会主动邀请我打球,我又看看徐锋的其他伙伴,也都露出了邀请和鼓舞的神色。
一股久违的异样情绪突然在我的心里涌动起来,说起来,自从高中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触碰篮球了,虽然我也不是打篮球多出色的人,但是碰到篮球的那一刹那,我脑海里还是回想起了我高中时被同学叫上一起在球场上奔跑的时光。
大概真的是很久没有触碰篮球了,我的手开始阵阵发痒,心痒难耐之下,我也是忍不住脱下了外套,叉步拍动着篮球,加快步子冲入了徐锋他们的阵营中,和他们打成一片。
整整半个下午,我都和徐锋在球场上度过,那一瞬间,我突然有种自己仿佛回到了青春年代的错觉。
直到残阳斜照时,我才大汗淋漓地结束了这场激烈的球赛,当我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把篮球递还给徐锋的时候,高海笑着说:
“大叔,球技不行呐。”
我笑笑:
“很久没玩了,要是年轻个十岁,我也不怕你们。”
“你现在也不老哇。”叫哥萝莉的男生小声说。
我再次笑了。看着眼前这伙散发着青春味的人,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怀念的味道,我突然在想,如果我和他们是同辈的话,也许我们真的能够相处不错,甚至变成朋友吧。
“徐锋,我能问你个问题吗?”临行前,我突然喊住了徐锋,问了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徐锋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珠,疑惑地看着我问道。
我有些认真地看着徐锋,看着他那张被夕阳映红了的秀气的脸,一直犹豫了很久,才说:
“算了,没什么。有机会,下次再一起打球吧?”
“行啊。”徐锋咧嘴笑了,“一定会有机会的。”
我也笑笑,伸出了我的手。
是啊,一定会有机会的。
我们彼此握手,最后在夕阳中转身离去,徐锋还是留在了校园,继续他未尽的校园生活,而我则是走向了那条更远、也更漫长曲折的道路。
就算下次在另一个战场上再见时,我们也许已经变成了刀刃相向的敌人,也请不要忘记,我们曾经有这么一天,一起在夕阳下共同奔跑过、欢笑过,协手打过那么一场热血沸腾的篮球。
就像最好的朋友一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