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钟魁破天荒的没有看书也没有练字,只是静静的坐着把玩着手中的毛笔,这支毛笔就是从刘德农教授家里得来的那支秃笔,笔头的狼毫已经严重磨损,只剩下一半的长度,笔杆也十分陈旧。笔不是什么珍贵的老物件,更算不上古董,就算是一支上好的狼毫笔变成这个样子也没什么用了,唯有笔内蕴含的浩然之气才是钟魁的目标。
只是毛笔内的浩然正气想要吸收却不容易,这股浩然正气就像在毛笔内生了根一样,无论钟魁怎么试探都纹丝不动,就像是一个无欲无求的隐士,根本不理会钟魁的“勾引”。这下钟魁有些坐蜡了,眼前明明有道美味的大餐,却只能看不能吃,好煎熬。
钟魁也有想过这毛笔是不是儒门修士的法器,不过见识了过强哥他们的法器,钟魁很肯定这支毛笔还达不到法器的程度,起码材料就不行,这支毛笔内的浩然正气应该是某一个学问达到大儒级别的人长期使用过的,融汇了此人的精气神,长年累月下自动凝聚了这股浩然正气,如果制作毛笔的材料达标,说不定真能成为法器。
这种情况很像高僧随身佩戴的佛珠,本是普通之物,长年累月受到高僧的佛法熏陶,诞生了灵性,具有一些神奇作用。
“天师,不就是一支破毛笔么,怎么你还真当是个宝,都看两天了不腻吗?”马仲看着有些入魔的钟魁,不解的问道。
“你不懂!”钟魁说道,一动不动的看着手中的毛笔。
“天师在悟道呢,z马你别打扰他,我还等着天师哪天得道了罩着我呢。”曾和盛笑道。
钟魁面无表情的看了曾和盛一眼,好像又被这家伙说中了,虽然不是悟道但也差不离,难道真的要灭口?
“你们俩这么闲,和尚你游戏玩了没有?z马今天没约妹子开房?一个个都不让人省心。”钟魁没好气道,这两货真是闲的。
“嘿嘿!妹子什么时候都可以约,我这不是怕你们两个在宿舍寂寞嘛。”马仲嬉皮笑脸道。
“哥不寂寞,哥有游戏陪着我!”曾和盛说道,一边按了电脑开机键。
钟魁干脆不说话,神识继续在毛笔上试探,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这支毛笔融合了上任主人的精气神,每个人的精气神都不同,有独特的精神波动,想要引动这些浩然正气,只要找到此人精神波动的频率就一定能成功。就像一把锁,找到钥匙才能开门,这是细致活,需要慢慢尝试,当然,如果神识足够强大,直接暴力破除就可以,还要什么钥匙,一锤子将锁砸了。
为难就为难在钟魁的神识还不够强大,而神识的强大归于灵魂的强大,灵魂是根本,神识是灵魂力量的运用方式,还是要继续壮大灵魂才行,可惜纯净的灵魂能量不好找,噬魂养身决没有灵魂能量提升太缓慢了。
角落里,张铭盯着钟魁手中的毛笔,眼睛都发绿了,充满了嫉妒之色,这是老教授的毛笔啊,刘德农教授是什么人物,就算内退了,在教育界和学术界那也是大牛级的,影响力巨大,能得到他的认可不但是荣耀,更是资本。钟魁这混蛋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刘教授赠送的东西,为什么不是自己,自己比钟魁优秀了何止十倍,他哪样比自己强?
心被嫉妒之火烧得隐隐作痛,张铭觉得钟魁更令自己讨厌了,一定不能让这家伙好过,张铭翻开手机相册,看着里面的几张相片,冷笑几声,在学校论坛上新注册了一个马甲,编辑了一个帖子,将相片发到了论坛上。
岭南省韶城,一座依山而建的大庄园内,宋月静静的坐在凉亭的石凳上,看着山下远处的高楼大厦发呆,自从被胡伯接走后回到家里,她就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去学校。一直以来,宋月都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鬼的存在而努力,要不然也不会在学校创办灵异社,执意要去发生灵异事件的地方探险,这一切只因为,她从小就能看到鬼魂的存在。
严格来说,是十岁那年大病一场醒来之后,宋月就仿佛开了阴阳眼,可以看到鬼,当还躺在病床上第一次看到鬼的时候,宋月几乎被吓晕过去,可是家里根本没人相信这一切,还以为她因为大病一场之后精神出了问题,为此到处去求医,全国各地都跑遍了,甚至去过不少出名的佛寺、道观,请各种高人,最后都没办法,宋月依然坚持自己能看到鬼,家里也就放弃了。
除了这个事情外,宋月从小到大的生活可以说如公主一般,优越的家庭条件让她享受到普通人完全无法想象的生活,甚至因为“有病”,全家上下对她保护得非常好,几乎是生活在童话里,宋月也无忧无虑的慢慢长大,而想要证明这个世界有鬼的念头却越来越强烈,她希望得到家人的认可,而不是将她当成一个“病人”。
这次灵异社探险又见到鬼了,还是个恶鬼,虽然最后被吓晕了过去,但宋月却很开心,因为不止她一个人看见鬼了,这个世界是真的有鬼的。醒来后,宋月强烈要求胡伯送自己回家,她要跟父母、姐姐、爷爷证明,从小到大她都是对的,她从来也没有病。这一次,父母没有再像以前一样认为她胡言乱语了,不但相信这个世界是有鬼魂存在的,而且跟她道出了所有的实情。
按理说,宋月应该高兴的,因为她证明了自己,但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隐瞒了九年的真相,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背后是一个残酷无比的噩梦。宋月从来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