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天下四处纷乱,百姓对官府早就失望,起兵造反的“义军”,根本不是什么坏名声,董天宝声势越大,在驻城名望,反而越高。
况且,董天宝似乎也有两分良心未泯的样子,虽然也抢掠来往行商,但不杀人,收钱也“按规矩”来,因此便是那些行商,也说不出什么来。
这样的消息,传到驻城,最高兴的,无疑是小冬瓜。
她身世飘零,记事起,就随着佛笑楼一行叔伯辈,劫富济贫、偷盗钱财,跌跌撞撞地长大,好不容易遇见董天宝这个心上人,对方还突然离开。
此时,收到董天宝信息的她,自然欣喜若狂,理所当然地联络董天宝。
对于小冬瓜,董天宝明显也是情义难忘,两人一在城外,一在城内,书信相交,在这乱世之中,能有一个人互相牵挂着,也算是来之不易的幸福了。
哪怕见到了“慕容白、秋雪”的前车之鉴,小冬瓜依旧相信自己喜欢的男人,相信对方会给自己一个让自己幸福的未来。
这样的心情下,连每天帮她写信的叶书,都有些腻味了。
这群情侣狗!
眼瞧着劝诫无用,叶书也不多废口舌,自己多加注意就是。
他总觉得,踏入名利场的董天宝,哪怕没有进入朝庭势力,依旧回不到以前骄傲、不屑耍阴的那个少年了。
……
而第二个让叶书注目的事情,就是小熊猫,终于开始长个了!
了解熊猫的人都知道,大熊猫别看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刚出生时,一个个就跟瓶“娃哈哈”一般大小,长得很贼快。
叶书救回小熊猫时,它已经长成皮球般大小。
按理说,跟着叶书闯荡这么久,伙食也不错,早该长大了,起码得长成个一百来斤的孩纸。
可问题恰恰出现在“伙食太好”上面。
它自从跟了自己后,每日里睡“月草窝”、天天啃灵竹、灵果,丹药更是管够,没事再撅着屁股,在宠物戒指里偷玉蜂浆吃,仗着自己是宠物戒指的主人之一,玉蜂群也蛰不到它,每天惬意得不行。
那些灵物吃下肚,小熊猫只如每天都在易筋伐髓,一身皮肤黑白分明,恍如一副山水画一般,个头却是没再长高。
这一吃,就吃了n年。
现在,小熊猫开始吃普通零嘴食物,叶书开始还没多想,待某天早上遛弯,不小心被这家伙一下子扑得退了一步,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它已经有了水桶大小。
“啧啧,总算长个了!
赶紧长大吧,到时候也给你弄身铠甲,很威风的那种,到时驮着我,让我也cos一下蚩尤……”
佛笑楼的院子里,叶书把被小熊猫扒花的字拿开,一边帮它擦着爪子,一边翻来覆去地瞧它,颇有点父母发现儿子长大了的感觉。
“这都长成木桶大了,再叫你‘胖墩’这个小名,似乎有些不合适,嗯,别抓我,让我再想想,给你想个又威风,又霸气的名字,绝对不负‘蚩尤座骑’这个身份!”
“嗷嗷!”
小熊猫躺在桌子上,舒服地叫了一声,大概是还没发现自己国宝的身份,很是乖巧,也不闹腾。
叶书忍不住瞧了瞧旁边的非白。
现在的非白,都已经吃“血兰花”了,一身血气之鼎盛,瞧着轻盈,但来往冲击之势,已不下于重骑兵,而且体力、恢复力极强。
之前与人争斗时,非白也难免受过伤,被刀枪扎过,但却不见什么虚弱之感,没过两天,便伤疤尽消,连个伤痕也没留下。
“非白你也赶紧长大吧,人家都有田螺姑娘什么的,咳咳,行行行,我不说了……”
……
日子,似乎就这样平静下来,叶书度过了难得的两个月清闲时光,每日遛宠写字,放松心境。
虽然神元没再增长,但叶书感觉到一种“沉淀”的安稳。
眉心的“神门”,已经没了当初那种飘飘欲仙的轻浮,而且似乎可以随时吸纳、控制周围灵气,如同英叔那些茅山道士一样,可以驱使符篆。
叶书甚至还熟悉了《茅山术法.僵尸篇》里的东西,只是这玩意对人效用不大。
可以说,经历这段时间的巩固,叶书将掌握的那些零散技能,彻底掌控。
就在这种轻闲心情之下,佛笑楼外,突然传出一阵喧闹声。
这喧闹声来得如此之快,更是猛烈得一瞬间就席卷全城,简直就是满城皆哗,更有笑声、鞭炮声,震天般地响动。
“刘公公受伤败走了!”
“董大人打败刘公公了!!”
“真走了!官兵真都逃走了!!!”
“……”
突然的喧闹声,惊得桌子上的小熊猫都吓了一跳,好险没有掉下去,直接扑到叶书怀里,不敢冒头。
叶书皱了皱眉,风中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感觉讶异。
刘公公败了?还是被董天宝打败的?
怎么可能?!
心中疑惑,叶书便向外走去,刚刚出了后院,便见佛笑楼中,小冬瓜几人,正满脸喜色地站在,说着董天宝的事情。
“没想到刘瑾那狗贼,平日里威风八面,实际上却这么不堪一击!”
“打铁的你这可就说错了,要我说还是天宝厉害,不愧是少林弟子,以前我就觉得他功夫厉害!”
“不止!刘公公从京城回来,身边虽然没有大军,可也有近百精锐护卫,天宝能带着众位英雄豪杰偷袭,且打伤他,这可不只是武功厉害,可称得上是文武全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