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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还真有一座城池?”

站在高高的山岗之上,正极目远眺的龙辰,脑子是浆糊一片,直到现在他都还无法相信这操蛋的事实,还处在茫然的震惊之中无法自拔……

在龙辰极目眺望的远方,一座浩瀚的城池出现在龙辰的目光之中,甚至那巍峨高大的城门之上,《枫临城》三个古朴的大字,都能依稀看见。而且龙辰可以肯定,这种字体,并不是自己从小到大就所熟知的,而是一种完完全全陌生的字体,但自己就是认识,完全没有半点生疏感可言!

当然,让龙辰如此震惊到无法自拔的,并不是因为他认识这种字体,也不是因为他的视力明显的变好,即便是眺望至少相隔一百来公里的城门楼子,都能将上面的城名看清。他所惊讶的是,他穿越了……

是的,龙辰穿越了,不管是通过龙辰现在脑海之中那份被强行融合的另一个人的记忆,还是眼前的种种,那是不论龙辰接不接受,都充分证明着……穿越,这个不争的事识!

前世的龙辰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四有好青年。但他自我感觉生错了时代,他不应该来到这样和平的年代,而应该生于乱世之中,这样他一定会有所作为,更不会差点就成了通缉犯……

至于为什么龙辰会这么想,原因很简体,那就是龙辰天生就喜欢武术,错……不应该是说他喜欢武术,更确切的说,他感觉自己就是应武而生。反正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天生体质就于人不同,从小就力大无穷,五六岁时就开始跟十二三岁的大哥哥们打架,还不是单对单的那种,而是他龙辰一个同时面对对方五六个。

像这样,无论谁看来都应该是一面倒的阵容,往往却是以龙辰卵事没有,对面众人却是一个个鼻青脸肿而收场。久而久之,龙辰那是小有名气无人敢惹,嫣然成了他们这一片的一霸。

人常说傻大个、傻大个,说的就是那种看着五大三粗,行动笨拙不堪,且光有蛮力不会使的家伙!可龙辰他虽天生神力,却完全于这些说法不沾边,不但人一点也不胖,反而看着还很是苗条,感觉风一吹就能将他给吹跑。当然,那是在他没脱衣服的时候,那家伙如果将衣服脱下来,还真就应了那句俗话:别看哥瘦,但哥可是很有肌肉!

龙辰不但苗条,长相还很是阳光帅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就是一阳光的邻家小哥哥,只有知道龙辰本性的人才晓得,别看这家伙长得那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骨子里却是相当的残暴嗜血,一言不和就会大打出手。而且龙辰他不光是天生神力,动作反应那感觉都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即便是以灵敏著称的灵猴,在他面前都得乖乖捂脸跪拜!

尽管不自觉间,龙辰就成了本地方的一霸,但龙辰对这些虚名,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惟有好勇斗狠,才能提起他的兴致。所以在那方圆百十公里内,只要有打斗的地方,基本就能找到龙辰的身影!

慢慢的对于这样的社会斗殴,龙辰渐渐的也是失去了兴致,因为像这样的打斗,不管对面来多少人,都没有人会是他的一合之将,那还只是在他只拿出自己真实实力不足一成,以少打多的情况之下。就这样居然好几次差点都弄出了人命来,他也就完完全全的失去了这种社会斗殴的兴致。

后来听人说有些拳馆为了震场子,会有一些高手坐镇,所以从此之后,龙辰就开始去混各种拳馆,甚至去打各种比赛,但不论是打拳馆还是各种擂台比赛,都因条条筐筐太多,让龙辰总感觉束手束脚的施展不开。可能是压抑的太久,在一次争夺金腰带擂主得主的时候,身高只有差不多一米八的龙辰,在一开场就一脚高鞭腿直接将,身高接近二米一的老外对手给直接爆头。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爆头,因为对方的头真就被龙辰给一脚踢爆了,红白之物洒了一地。

虽说,擂台之上拳脚无眼,有所死伤在所难免,但那老外关系硬有后台,在说这擂台赛本就是点到为止,哪有一开场就大力爆头的,那可是头,又不是爆米花。所以大赛一致决定龙辰为蓄意杀人,直接报警。得知大赛准备报警,被一帮老外拳手给团团围住的龙辰,凭着他那骨子里嗜血的性子,三下五除二硬生生的将那些拳手全部放倒。那些原本一个个都不可一世,在绝大部分拳手看来都是战无不胜的老外拳手,在面对龙辰的时候,除了被秒ko之外,那是完全没有第二条路走,简直就如土鸡瓦狗一般。

等到龙辰打完收工,跳出重围之时,大赛的报警电话都还没有打出去,可想而知龙辰的动作是有多迅速,打击是多迅猛!就这样,龙辰是一路逃过边境,去到了东南亚。

本来背井离乡,让龙辰心里充满着淡淡的忧伤,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可没成想,等到了那里以后,龙辰反而爱上了那里。不是因为那里的姑娘,而是因为那里有黑市拳馆。在这样的黑市擂台,人命一点也不值钱,在这里没有失败一说,有的只是死亡,因为一旦失败,就预示着你的生命终结。

在这里龙辰十分的享受,他很享受这样的氛围,一个个都血气方刚,总之一句话,在这里没有道理,不服就干,干就直接干死,没有规则,没有限制,只有生于死。

很快,龙辰在所有的黑市拳馆里闯下了赫赫凶名,人送外号“判官笔”,意思是划上谁……谁死!对于他们送的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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