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和沈晨尾随其后,虽是心中着急,可见到小伙计这番模样却也不好意思再行催促,唯有慢慢的在后面跟步。
当小伙计带头走到人群前时,本寂静无声的人群“唰”一声从中间分出了一条路来。小伙计愣了一瞬,对于这些人前后差距过于大有些适应不了。
而皓月则没有半点奇怪,冲着众人咧嘴一笑,淡然的走向这条小道。她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场面,或者说她从几年前便已适应了这种场面。若是这些人没有自觉的给她让路,她才反倒会奇怪了。
而沈晨,自然也对这样的场面驾轻就熟,早就不足为奇了。
一行三人,一跛子打头,一对俊男靓女跟在其后,在被人群分开的一条小道中缓慢的行走。
好在,宣化街离城门并不远,好在,明酒楼的掌柜派来的第二个伙计速度够快,急时赶到。
如此,让跛伙计自行在后面慢慢返回,反正他是认的路的。改为由第二个前来通知准信,“沈校尉就在明酒楼中!”的小伙计带路。让皓月和沈晨急切的心理终于得到了满足。
小伙计本是快行,但发现身后两人离自己越来越近后。开始改为慢跑,可身后两人离自己的距离不远反近。最后小伙计不得不快跑起来,可让他赶到压力甚大的是身后两人依然离自己距离不远。
他们明明是走着的,而自己是跑着的,且用尽全力、满头大汗跑着的。可他们的速度却一点也不弱于自己,且有更甚的迹象!
这让小伙计不禁心中暗叹,‘大东家和大掌柜果然不是凡人,事事都与常人不同。长得比他人俊美也就罢了,脑子比他人灵活机巧也就算了,身家比别人多也就不提了。可,就连走路这种小事也比别人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小伙计对于自己跑步的速度还是很有自信的,平时在店中倍受掌柜的喜爱,就是因为自己身手敏捷、动作快。因为这一点,他平时不知道得到了多少夸奖,多少好处。
此次掌柜派他前来跟大东家汇报准确情报,也是因为看他跑起来速度快,不能耽误事儿、怠慢了大东家。可是,平时让他引以为傲、让他引以为自豪的速度,此次遇上大东家和大掌柜,竟输得一塌糊涂。
这,这让他如何能不惊讶?如何能不更卖力的跑、卖力的流汗?
终于,明酒楼的牌子就在眼前不远处,只要再近一点便可到达目的地了。
小伙计伸出一只胳膊使劲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憋住一口气,拼了命的向前奔去。身后皓月和沈晨也加快了速度,保持之前的距离继续向前走着。
早就看到‘明酒楼’的牌匾的皓月,心中的着急早已不见。有了闲心了的她脚下虽不停且加快着速度,而心中则是暗暗称赞这小伙计腿脚麻利。
要知道除了多年来被她磨练出来的沈晨和沈虎,这世间很难再找出一个不会武功的,速度却还能跟她差不多的人了。
这小伙计放在现代,想必可以去加入国家马拉松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