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馥雪大吃一惊,吓得连连后退,还没来得及做出反抗,就已经让那畜生扑到了地上。她惊魂未定,本能地想要推开它,却突然发现它嘴唇周围竟是血糊糊一片,它呼出的气息也是一股子腥冲,令人作恶。但它却不管不顾地将头低了下来,上官馥雪赶紧将头一扭,它湿滑的舌头飞快地在她的颊边一舔。
“啊!”上官馥雪大叫一声,不是因为害怕,实在是恶心到了。她这一下子,竟然生出蛮大的劲,将它一下子推翻在地。
上官馥雪手脚并用、狼狈地爬起来,赶紧往脸上摸了摸,果真摸到一溜湿粘,乍看一眼,还真是血迹。
那畜生在地上滚了一圈,并不起身。
上官馥雪一下子火冒三丈,指着它开口就骂:“哪里跑来的畜生?!”她手上还不停地擦着有血的地方,即使已经擦干净了,她仍是擦个不停,人却突然愕住了:“哈、哈、哈喽……y?!”
y的嘴在身下的干草上蹭了蹭,顺眼多了,它原本在地上惬意地翻着肚皮,听见上官馥雪叫出那个名字,一下子翻身站了起来,一双眼睛亮闪闪地望着她。
上官馥雪原本的厌恶感一下子没有了,反倒亲亲热热地揉了揉它头上的毛发,转脸问南宫烈焰道:“南宫烈焰,我被吓成这样,你都不吱声,你也太坏了吧?!”
上官馥雪高兴地打量着y,发现它的毛发比在山间遇上它的时候,更有光泽,更好看了。上次上官馥雪称病留在楚王府,担心将y带回将军府,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便将它托给了南宫烈焰照顾。看来南宫烈焰把它照顾得不错。看来,将它托付给他是对的。
南宫烈焰飞快地收起幸灾乐祸的表情,道:“人家只不过是想跟你叙叙旧而已,是你非要在那里大呼小叫的。”
上官馥雪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把这个大家伙养在这么明显的地方,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南宫烈焰只是抿唇轻哂,“你不会愿意把它养在笼子里的。”他的唇角只是微微上扬一个弧度,和那双斜飞入鬓的剑眉,伴着朗朗星目,使得这张英气逼人的脸,更添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蛊惑。
他眼底的那点笑意,透着能够看穿她心思的得意,上官馥雪被那样的笑意弄得微恼,可目光却被他深深吸引,不过眨眼时间就忘得一干二净。上官馥雪深深望着他,曾经无数次看着这张脸,也曾经无数次为此按捺不住跃跃心跳。
突然意识到自己对南宫烈焰的抵抗力越发薄弱了,上官馥雪赶紧重重咳了一声,让自己清醒,“我虽然也不会把它养在笼子里,但也不会任它这样在花园里玩耍。这可不是一只乖乖狗。它可是会吃人的东西。你总不会想它在你楚王府闹出命案吧?”
“可它呆在楚王府这么久,也没闹出命案啊。”南宫烈焰依旧抿唇一笑。
上官馥雪白了他一眼,“那刚刚的血是怎么回事?”
“那只是兔子的血。”南宫烈焰道,“不信的话,你可以自己过去看。”
上官馥雪当然知道,南宫烈焰不会冷血到会用人来养狼。用兔子的话,更是合情合理。不但不会生生抹杀狼的天性,还能让这头狼不会因为被人豢养就变得迟钝。但上官馥雪心里就是别扭,她这两天里都在担心他手上的伤,虽然只是小伤,但她仍是担心的要死。上官馥雪感觉自己现在变得像一个神经病,明明心里挂着南宫烈焰,见到南宫烈焰的时候,却总在心里拧着劲想跟他对着干。
她曾经试着剖析自己这番变化的原因,冷静时,往往得到的答案,是她爱上了这个臭屁的男人。但她很快又会有无数的理由推翻这个结论。可以说,南宫烈焰在她的心里,或许是有着一定的位置。但她一直都不能肯定,南宫烈焰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处在什么位置。是朋友,还是恋人?又或者,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是含混不清的。
“你用的是活的兔子吗?”上官馥雪没话找话道。
“当然。我相信,比起吃掉那只兔子,烈风更享受猎取的过程。”
“烈风?”上官馥雪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他说的是烈风。
南宫烈焰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讪讪的表情,“你取的名字,实在太拗口了。我就善做主张,给它改了名字。而且,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它。”
“烈风。”舌头一伸一卷,只需要轻轻的动作,便可以发出清晰的读音。上官馥雪不得不说,之前的名字根本就是自己随口抓来的,虽然她不是y的忠实爱好者,但这种名字实在很讨人喜欢。不过,上官馥雪眯缝着眼将狼仔细打量了一眼,y这种名字的确是有点不太符合它的气质。烈风这种名字的话,就跟它的气质是一个调调了。好吧,勉强接受了。
“我最近在训练它,它这样聪明又是极擅攻击的狼,实在不能浪费了,希望它迟早能派上用场。”
“你在训练它?”上官馥雪惊讶了一瞬,马上又收起惊讶的表情,瞥了他一眼,“你这么明目张胆地训练一头狼,就不怕有人生疑吗?这可是你家的花园,多少下人都看着呢。”上官馥雪随便瞟了一眼,便见旁边走过去了四五个人。想不到南宫烈焰能张狂到这种程度,自己跟他比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
南宫烈焰轻哂一笑,“就算他们知道又怎么样?楚王府的人,从进来的那一刻起,就严格地筛选过。不但要身家清白,还要懂得谨小慎微。当他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