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长的即有歪瓜裂枣,也有器宇轩昂,卖相不俗的。穿着打扮也是不同,有的穿着皮甲,持着长矛,有的只穿着粗布短衫,持着一口断刀,还有的背着弓矢。
但不管是长相不同,穿着打扮也不同,甚至年纪也不一,但是有一点却是一样的。这一伙人的眼神都是非常冷漠,一个个散发着尸山血海的之中打滚出来的豪杰才拥有的气息。
看着这一伙人,方平的心中闪过一句话,杀人不眨眼。
“兄弟们,我们横行黄山已经多年了。没人敢不服从。现在有一个叫吴家村的小小村子,有个叫吴风的豆丁点大小的竖子,居然敢挑衅我们,你们说,该怎么办?”王伯出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口钢刀,眼神圆睁,问同伴们道。
“血洗吴家村,鸡犬不留。拿下那竖子的脑袋当球踢。”
几乎是异口同声,这一群悍贼们,说出了自己的口号。没错,血洗村庄,鸡犬不留,拿下对方的脑袋当球体,这个是他们最擅长的,也最能干的事情。
“好。牵了马,走。”王伯对此大感满意,将手中的钢刀往肩膀上一抗,招呼了一声,率先走了出去。
“诺。”
有同伴应诺了一声,牵了一匹马,然后翻身坐了上去。这马倒是好马,高大肥壮,一看就知道是上等战马。
马上的山贼也是不俗,身材高大,杀气十足。只是,这马给了部下,王伯自己反而步行,却是让方平比较疑惑。
他一边跟着王伯等人往吴家村方向而去,一边问身旁的一个山贼道:“这有上等的战马为什么大人自己不坐,反而给部下坐呢?”
这山贼闻言白了一眼方平,然后一脸自豪的说道:“这是我们家大人的计谋,有些人讲究的是she人先she马,擒贼先擒王。大人与人厮杀多了,总结出的经验。坐高头大马的,多半最先死。脑袋被驴踢了,才会坐马。”
“额,山贼厮杀规模小,擒贼先擒王也容易。这经验是不错。”方平一听,想想也对,不过,被一个小山贼给鄙视了,方平心下有点纠结。
不过,随之而来,方平又有一个疑惑,不由问道:“那干脆就不要马了,为什么要带上马呢?”
山贼闻言给了一个更白痴的眼神,鄙视道:“坐高头大马的,别人一见就以为是我们家大人。别人弓箭往高头大马上招呼,那马上的人多半是要丧命的。别人就以为我们家大人丧命了,于是大半会喊降者不杀,高高兴兴的接收俘虏了。这时,我们家大人再雄起一下,就能趁虚而入,将敌人打的屁滚尿流。这是我们家大人的计谋。”
“原来如此。”
做山贼还讲究机谋,这让方平汗颜。但是一听,这歪理还挺有道理的,顿时,方平肃然起敬,加信心暴增。
“本就百分百能屠灭吴家村了,现在这王大人还出奇的足智多谋,那小小的吴家村,小小的吴风岂不是手到擒来?嗯,大功一件已经是入我怀中了。”
方平心中更美滋滋了。
什么是山贼,就是山里的强盗,对于这样的大山,熟悉的就像是自家的院子。因此,这一伙山贼走的极快,只花费了半天,就翻越了一百多里的山路。
慢慢的接近了吴家村了。
“大概走个四五里路后,就是吴家村了。”距离吴家村大概还有四五里路的地方,方平指着远方,介绍道。
此刻,方平已经气喘吁吁了。昨夜脱逃,连夜走了一百多里的山路,现在又回来,基本上耗尽了他的体力了。
但是他的心中却是非常亢奋,大功就在眼前啊。
“嗯。”抗刀而立的王伯闻言点了点头,他的脸上闪过几分谨慎,朝着后方同伴呵斥道:“山民一般都有做猎户的时候,这一点你们都知道,都谨慎一点,防备对方的弓箭。”
“诺。”
百余号山贼齐齐应诺了一声,随即在王伯的率领下,浩浩荡荡的往吴家村去了。
第十三章豪情
不管王伯是多么的狡猾,方平对王伯有多么的信心。但其实他们都是大意了,若是他们趁夜进攻,或许会对吴风造成不小的麻烦,但是他们却浩浩荡荡的大白天进攻,这已经是大意了。
再则,吴风将方平放走,对于王伯可能出现的时机,把握的相当准确,这也算是料敌先机。
撇开王伯那点小聪明不说,这一场战争,王伯基本上是要糟糕了。
方平所谓的大功一件,也是镜中花,水中月的梦幻影而已。
就像是此刻,就在王伯下令,让同伴小心的时候。左边山上,有两个人正在飞奔。
“嘿嘿,果然如风大哥所料,王伯来了。我可是第一次见到山贼。”这两个人年纪都不大,只是左边一个看起来略小,右边略大。略小的人嘿嘿一笑,说道。
“正经点,叫军候大人。”略大的人呵斥道。
“喔,果然如军候大人所料。”略小的人悻悻了一下,改口道。
“嗯,一切都在大人的预料之中。我们现在只需要将消息提前待到,大人就可以率兵埋伏了。这一战定叫王伯好瞧。也扬一扬我们吴家村的威风。”略大的人闻言满意一笑,说道。
“嘿嘿,扬一扬威风那是其次。让大人显明才是重要的。现在村里边都流传着,我们村子可能要出一位豪杰。而哪一个豪杰是默默无名的啊。”略小的人嘿然一笑,开口道。提起吴风,那是满脸自豪。
他口中的豪杰,自然也是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