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一代天妖>第四十章 因恩收留 中

“你们听着,我们一共有五个人,目前不知道里面究竟有多少歹徒,胡兵、李风。你们俩绕过后墙,准备待命,等我一声令下,你们立刻翻进墙内,迅速解救人质。刘许春你和殷商一起,为他们俩打掩护,我一个人进去,来判断里面的情况。”这个小队的队长思量再三后,严禁无疏的计划缓缓道来,接到命令,四名警察轻车熟路的开始完成自己的前题任务,胡兵与李风拿出腰间的配枪,上好樘并且检查无误后,轻步绕到院长的后方。

而刘许春与脾气暴躁的殷商原地待命,他们看着身手敏捷的队长正在做准备工作,心中也是郑重起来,拿着配枪的手掌已经见汗。

“咯吱...”此时,在三位警察都有些紧张的时候,久叫不开的大门呼的一下打开,没有犹豫的刘许春、殷商二人电光火石间举起了配枪瞄准出现的女人,一时间,连空气都有凝固了,让在场的人有种窒息的感觉。

“警察...叔叔....不要开枪...我就是....就是报警的户主。”从来没有被枪指过的林诗雨差点想要尖叫起来,可为了尽快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她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语气虽然有些结巴,可也说完了。

“举起手来。”脾气暴躁的殷商可不管嫌疑人是男是女,他大呼一声,让想要松口气的林诗雨呼吸再次凝聚,她娇躯一抖,慢悠悠的按照警察的命令举起了手。

“队长,怎么办。”殷商并没有因为嫌疑人的妥协而放松警惕,他谨慎的来到林诗雨面前,制服了林诗雨,眼睛看向院长里,没有看向队长的对他说到。

“走,我们进去看看。”对这个女子的话,这个队长抱有一半信一半不信的态度,他与一边的刘许春为逮住嫌疑人的殷商打着掩护,标准的走位与默契的配合在这不足一百平方的院长里完成,殿后的刘许春一直架起配枪在身体前横平的手臂上,一眼不眨的注意后面,以防被歹徒偷袭。

“撞开门。”一行四人来到小院的屋子前,队长一边检查着屋子的两侧,一边对制服住嫌疑人的殷商命令道。

“砰....”殷商左脚一抬,对着本来就不结实的木门一跺,可怜的木门再次应声而倒。

进去的三名警察带着被制服的林诗雨在她家里仔仔细细的搜查一番,直到没有发现别人,三名警察这才彻底的放松下来,队长按照自己定下的暗语对着门口学着鸟叫了几声,后面的墙壁一阵骚动后,另外两名警察也出现在屋前。

“我说,警察叔叔,你们现在相信了吧!快放开我,我的胳膊都要断了。”林诗雨盯着在自己家的四名警察,心中对这些警察的敬业态度感到由衷的敬业,但是胳膊被扭曲产生的痛感让她不得不打破屋子里的沉寂。

“你说你是这里的户主,那你把房产证拿出来,或者用什么东西证明。”队长示意殷商放开这个嫌疑人,继续盘问着。

“房产证在我妈那里!我拿身份证给你们看,行不行,还有报警的手机号码,来确认我的清白,ok!”林诗雨说完以后,刚想走动,一旁的三名警察立刻阻拦,让林诗雨无语的看向言重的队长。

“你的身份证与手机在哪里?我来帮你拿!”队长还是放心不下,他可不想给嫌疑人翻盘的任何机会。

“好好好,服了你们了,在我的包里,就是化妆台上面那个米黄色的包包。”林诗雨不是胡搅蛮缠的女人,她也是欣然接受这个队长的要求,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女孩子绝对不会让陌生人翻自己的包的,因为女孩子的包里有着自己的隐私,更有那些在男人面前拿不出来的东西(大家不要想歪哦!那些东西不过是姨妈巾啦!想歪的面壁思过去。)。可谁让林诗雨把这些警察招来的呢?她就算不同意,相信这些警察也会执意检查的,倒不如洒脱一点。

“林诗雨,女,一九九四年生,地址:安南省天宇市人民一区第二百六十三户。”队长找到包后,在从钱包里抽出身份证,比对过后,方知这个少女确实不是嫌疑人,可是这个少女为什么打电话报警呢?要知道打虚假电话是犯法的!

“姑娘,经过比对,你已经摆脱嫌疑,可你为什么打电话报警,是你家真的来过歹徒,还是你打虚假电话。”队长按照心中的想法问向林诗雨。

“真的来过,你看那个椅子,就是被歹徒弄坏的,不过歹徒在你们来之前跑了,我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子也不敢上前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歹徒逃跑、”林诗雨瞟了一眼流光原本受伤滴下的血迹,看不到任何血迹的她底气十足的对着尊敬的警察叔叔撒起慌来。

“好,既然这样,你们几个在这里取证,带回所里留个底案,林诗雨姑娘,我们会尽快侦破案件的,还你一个公道。”听着还算合理的解释,这个队长没有叫林诗雨去派出所录笔录,主要还是巷口的那些人堵着,这个队长不想让舒院长难堪,他们已经被舒院长放进来了,要是带一个人出去,就有点过分了,几个警察在林诗雨的家中拍了几张照片,在取证一番,经过林诗雨的道谢后,离开了小院,关上门的林诗雨背靠门后,眯着眼让自己放松下来。

“出来吧!”大概过了三四分钟,林诗雨才敢叫出声来。

“nnd,这些人终于走了,扛死小爷了、”只见在全是红瓦的屋顶上,露出了一个头,听声音正是流光的声音,他抱怨一声后,小心翼翼的踩着瓦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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