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秋末冬初的锦州带着几分诗意,山上的叶子依然还有一些红着,在夕阳照耀下宛如一团团锦簇的火焰。
连日来的阴霾让锦州的许多百姓以为已经入冬,开始筹备过冬的屯菜屯粮,然而等了两天也没有见到预期的初雪,这一天反而是盼来了一个大好的日头。
穷苦人家的孩子们心思活络,早先一步地去山上捡了红叶,清洗之后串成一串上街贩卖,与之一起的,还有捆扎成束,不知名却挺好看的野花野草。
公输家二房长女公输胤雪今日成婚的事情早已在锦州传了开去,他们心里也跟着欢欣雀跃,却不是因为对公输家有多么深厚的情感,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子里,他们辛苦采来的花草树叶一定能多卖一些。
锦州城里,有些人见过公输胤雪这位未来姑爷,有些人却连惊鸿一瞥都没有,这几天早已经被茶馆酒楼里的那些人用丰富的想象力勾勒出了各种版本的模样,有人说他高大威猛,有人说他儒雅平和,有人说他面带桃花带点女子气,你一言我一语,酒馆里一时间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所提到的这位神秘姑爷此时正在公输家大宅的八月听蝉阁中,像是个傻子一样坐在椅子上发愣,愁眉苦脸。
因为此刻有好几位公输家的老嬷嬷正在拿着各式的妆粉在他的脸上涂涂画画,同时还叽里呱啦地争论着到底是岚香坊的水粉还是瑰丽铺子的胭脂更贴合秦轲的肤色。
大婚之前,秦轲可没想过自己竟然还要经受这样的苦楚。
按照嬷嬷们的说法,盛装是一种“礼数”,毕竟墨家不管是儒家还是法家甚至是墨家,都还秉承前朝礼法,甚至不少大儒还提出了“复先王之礼,养百姓之纯”的说法,虽然墨家巨子最终没有同意,可在豪门世家之中也掀起了一波崇礼的风潮,不少已经堆满尘埃的繁文缛节也就被重新清洗,再度摆在了阳光下。
秦轲出生在平民百姓之家,虽也见过几次成亲的场面,可毕竟寻常百姓之家和公输家这样的豪门大族比起来相去甚远,所以没什么参照性,只觉得抹胭脂水粉都是女孩子家喜欢的调调,他一个男儿,不说如阿布那般魁梧,可这学女子在脸上抹粉实在有些令他难以接受。
只是他最终还是拗不过这些在公输家呆了不少多少年的老嬷嬷们,只能任由他们摆布。
黑色的礼服里面,足足还套着三层名称不一的内衬,玉佩、花穗在他的身上摇摇晃晃,甚至还在碰撞中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这让秦轲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号的移动风铃。
又足足过了半个时辰,秦轲才在嬷嬷们各种叽里呱啦的声音中把衣服一件一件地穿好,就算现如今已算入冬,秦轲的额头却也免不了出了一些细密的汗珠,一旁的小蝶赶忙地捧着毛巾帮他擦拭汗珠,同时招呼嬷嬷们再补上一些装束。
秦轲看着小蝶,心想你是存心的吧,没看见我现在已经这么窘迫了吗?竟然还要再补上一层?
小蝶看出秦轲的幽怨,抿嘴轻笑道:“姑爷,你可得忍耐忍耐,今天事儿还多着呢,我知道你平日里不拘小节,可今天是大婚的日子,多的是麻烦。”
一旁的老嬷嬷却是不满地道:“什么叫麻烦?这可都是咱们公输家的脸面,要是姑爷失了礼数,可就是咱们公输家失了礼数呀。”
只是,这就是你们天还没亮就把我拉起来的原因吗?秦轲心里这样想着,到底还是没有多说什么,省得惹来这些话多得犹如开闸泄洪一般的嬷嬷对他“群起而攻之”。
秦轲看向小蝶,低声问道:“胤雪现在在哪儿?”
小蝶看着秦轲,眯着眼睛笑道:“姑爷想小姐了?这可才分开一夜呀。小姐这会儿估计也在老宅让人伺候着穿衣呢,姑娘家出嫁,会比姑爷还要麻烦,姑爷您这还算轻松的了。”
“哦……”秦轲当然不是想公输胤雪了,只是随口问问,不过小蝶这么一说,他还是生出了几分同情,要比自己还麻烦?那恐怕能用“生不如死”来形容了吧。
不过他还是捕捉到一点讯息,疑惑问道:“你说老宅……”
小蝶轻轻点点头:“是呀。老宅。公输家老祖宗在锦州最早的产业,后来公输家封侯拜相,去了稷上,这老宅也就没人住了,一般都只是年关了才回来一趟,拜拜祠堂。我们这里是新宅,是公输家回锦州之后才置办的产业,修建也才几年,祠堂也跟着迁了过来。”
“不过嘛。”小蝶看着秦轲已经盘好的头发,试着在他头上比对着玉冠的颜色,“若是有婚嫁之事,公输家的女儿家都是要在老宅住上一夜,再从老宅迎出去。这规矩好像是当初太爷定下的,要的是公输家的人不要忘本,得记得自己的根系在哪儿,也是告诫公输家的姑娘,若是出嫁,将来也好记得,公输家都是她们的靠山,若在夫家过得不顺了,也不打紧,一样可以回老宅住,有公输家的当家人为她们出头。”
“唔。”秦轲点点头,心想这去世的公输家太爷倒是个有心人,他听说书先生说的那些才子佳人故事,其中也不乏一些女子在夫家过得艰难,每日以泪洗面的例子,公输家这番作为,倒是为自家女子考虑得周全,显得硬气十足。
“一会儿,姑爷你还得骑着马去接小姐呢。”小蝶笑着故意问道:“姑爷会骑马吧?”
还要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