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桃花十计>第十二章 将进酒

烟鬼再度光临岭上人家,小汐见到他特别热情,似乎忘记了烟鬼全身令人作呕的烟味。

烟鬼依然选择碧瀛。

前台,小汐目视着烟鬼走进碧瀛,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翻开几页,页面上写着烟鬼二个字,小汐在烟鬼二个字后面注上“碧瀛”。

再翻到下一页,页面上写着“酒鬼”二个字。

小汐盯着酒鬼这二个字,若有所思。

※酒鬼。

他至所以被人称为酒鬼,那是因为你要是有珍藏三十年的好酒,就算叫他拿命来换都可以,生是酒鬼,死当然也是酒鬼。

酒鬼可以忍受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可以打发没有女人的时光,却不能过无酒的生活。酒对他来说就是女人,一个风情万种,曲意逢迎的女人,让他销魂,让他蚀骨。

酒鬼一天不喝酒,浑身就会麻木,胃里泛着青水,吃什么都无味,要是再没有一种叫酒的东西滋润一下他的喉咙,暖一下他的五脏六腑,他的整个人就会崩溃,就会发疯;要是再不让他闻一下酒的香气,他说不定会拨光自己的头发,说不定撞墙。

据说酒鬼在拨光几次头发,撞了几次墙后,远走他乡,消失在人们的视野。

若干年后,有人在外地一个闹市见到过酒鬼,不可思议地酒鬼竟戒了酒。

※闹市,酒馆。

一面酒旗迎风招展,酒旗上,“将进酒”三个字铁划银钩,呼之欲出。

将进酒是这家酒馆的镇店之酒。

当年李白斗酒诗百篇,誉为诗仙。留下一部炙烩人口的《将进酒》为后人传颂,酒馆主人酷爱这首诗,爱屋及乌,便将自酿的镇店之酒取名为“将进酒”,可别小看了此酒,大半酒客冲它成了回头客。

这一日酒馆食客云集,生意出奇地好。

将进酒入口微酣,郁而不猛。一杯太少,三杯太多,四杯五杯扶墙走,六杯七杯墙走人不走。不少酒客已喝得面酣耳热,仍高呼服务员上酒。

忽听“啪”的一声,从云锦轩小包厢传来清脆的撞击声,正在招待客人的酒馆主人吓了一跳。

馆主赶紧跑进云锦轩。

云锦轩只有一位老伯,穿着体面,正拿酒杯出气,敲击玻璃桌面。

见到馆主,老伯张口就骂:“这算哪门子酒?酸得老子牙痛。”

骂毕,老伯提起青花瓷酒壶,要将壶中的酒一股脑倒进桌边垃圾桶。说时迟,那时快,馆主一个箭步上前抢回酒壶。

馆主放下酒壶,不卑不亢,平静地说:“老伯息怒,有话好说,何必跟一壶酒过不去。”

老伯见馆主身手敏捷,锐气挫了几分。

他装模作样“哼”了一声:“老子今日慕名前来,就为了见识一下将进酒,却不料徒有虚名。这种酒拿出镇店,岂非让人笑掉大牙。”

馆主徐徐地说:“喝酒不能操之过急,细品慢咽,才能体会到将进酒的绵柔爽净和独特的沉迷香气。”

老伯有点不爽:“你言下之意是我犯了品酒大忌,糟蹋了好酒?”

“此酒乃祖传秘方,独家酿制,来酒馆的大都是回头客。”馆主从容不迫地说。

老伯脸色一下子铁青。

这句话馆主间接骂了他:好不好,众所周知。你抵毁将进酒,说明你无眼无珠。

“据说你们酒馆广集天下名酒,地窖深藏佳酿无数,你挑最好的酒上来,我付得起。”老伯一付财大气粗的样子。

馆主淡然:“人有贵贱,分三六九等。酒有产地不同,分浓度高低、酿制方法、香气浓淡。不知老伯喝哪种酒。”

老伯眉头扬了扬:“那你倒说说看,都有什么酒。”

馆主接着道:“酒以绿为贵者,则倾如竹叶盈樽绿;以黄为贵者,则鹅儿黄似酒;以白为贵者,则玉液黄金杯;以红为贵者,则小糟液滴珍珠红。老伯,你挑绿的,黄的,还是红的?”

“馆主深谙酒中之道,令人刮目相看!”老伯露出赞赏之色,“你说的酒我不感兴趣,”老伯赞赏表情停留不到一秒钟,转瞬即逝。

他冷冷地说:“我要的是一千二百多年前长安街酒池的绝世美酒:将进酒!”

馆主怔住。

“当年,长安街出了一件轰动京城的奇事,家喻户晓,为天下好汉所敬仰。”老伯的话如雷贯耳,将馆主的意识炸得四分五裂。

老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天下美酒,莫不过长安街酒池。酒池是长安街最大的一家酒楼,名动京城,引四方豪杰来痛饮。酒池掌柜是一奇人,喜欢和来酒池的好汉拚酒。凭着深不可测的过人酒量,掌柜总占上风,从未输迹。”

馆主充耳不闻,眼前皆是幻影。

老伯自顾自说下去:“一来二去,没有人再敢与掌柜拚酒,掌柜也觉得一对一不够尽兴,于是放出豪言,可以和三至五名好汉车轮战。并信誓旦旦说,如他落败,转眼送上酒池镇店之宝,天下独一无二的酒中至尊:将进酒!此酒的香泽醇厚,与天上的琼浆玉液相媲美。江湖传言:此酒绝非人间酿造,仅此一坛。喝一口,便少一口。

“有三个一胖、一瘦、一高的好汉找上酒池掌柜,意欲争个高下。掌柜求之不得,即刻应战。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从日暮喝到日出,拚了一昼夜仍不见输赢。

“四人喝得兴起,突发奇想:举杯邀十里长街的所有乞丐均上酒池豪饮。一时长安乞丐空巷,赶到酒池的乞丐东倒西歪,没赶上捶胸顿足,怆然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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