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越沧海>272.第272章 狗男女

其实,杨云娥自以为“播州杨氏土司”的名头太小,以钱惟昱这种高高在上、看不起蛮夷的郡王爷身份,定然是不知就里的。殊不知,因为钱惟昱前世也算熟读历史,加上播州杨氏的后人,在后世做过一桩大事,所以钱惟昱其实一听到这个名字,便信了杨云娥几分。

穿越之前,上辈子的钱惟昱读过一本叫做《明朝那些事儿》的书。中国人读明朝那些事儿,最有代入感的自然是抗倭军神戚继光、壬辰战争等桥段;顺带着,因为读壬辰战争,自然也对“万历三大征”了如指掌。

万历三大征里面,有一征便是“播州土司杨应龙之乱”,千古闻名的女将军秦良玉,便是靠讨伐杨应龙起家的。钱惟昱前世读《明朝那些事儿》的时候,便侥幸研究了播州杨氏土司,知道这是一支从隋唐时候就逐渐在川南黔北崛起的地方豪族霸主,势力覆盖数座羁縻州。而如果按照如今五代十国的格局来看,这些土地正好位于广南西道桂州(桂林)以西北的“五溪蛮”地区。

播州杨氏能够从唐朝一直横刀明朝,是存续了上千年的土司豪族。虽然地盘不大,人口也都是苗族,经济更是不济;但是其政权存续的时间长短,着实也令钱惟昱羡慕过。本着这些理解,杨云娥说这蛊毒来自于她老爹杨廷艺的贵州苗人亲戚手里,钱惟昱也觉得很合理,毕竟广西和贵州本来就是接壤的。

……

“此蛊名为‘绝情蛊‘,其具体的效用,便是给尚为处子之身的女子服用,服下之后,便会血脉偾张,寄下蛊虫。药力存续期间内,若得男子占有其身,蛊毒便会在女子身上形成‘原体’,就此认主。从此而后,若有旁的男子与这名女子****,以元气精水泄入女子体内,蛊虫便会毒性发作,将女子毒死。所以,使用此蛊之后才被破了身子的女子,此身便只能与一个男人欢好,如有不贞之举,立刻毒发身亡。

此药在五溪蛮中数个隐蔽的豪强大部中,有高人会炼制,多是为土司、豪酋用来控制自己的女人;或是两大部族之间联姻,需要表明诚意、建立血誓,便允准己方和亲嫁过去的女儿身上种下此毒。二十多年前,先父率领些许汉军入交州,举目周遭,皆是蛮夷。为了笼络蛮族,先父从族人那里费尽辛苦弄来了数颗‘绝情蛊’药丸,奴奴的母亲,便是被先父用此蛊控制的女人之一。先父被杀之时,此蛊还剩下3粒,是奴奴的母亲逃亡之时携出的。

五年之前,丁部领的父亲丁公著也过世了,丁部领独力难支无法抗拒吴昌岌、吴昌文兄弟的讨伐,逃到陈览陈使君处以求合兵共济。陈使君曾经为了控制丁部领,试图占有奴奴的母亲,结果用强之下,蛊毒药性发作,竟然使奴奴的母亲亡故了。此事陈、丁二部皆不知就里,陈部也因此自觉理亏,这才在此后势力分割上对丁部多有退让。奴奴当时才十二岁,幸得此事之后矫饰解释,说奴奴一脉被下了贞烈蛊毒,若是被人用强占有,便会毒发而亡。此言欺骗得丁陈二部,所以奴奴才能守着这清白之身到十七岁之年。”

钱惟昱已经不知道今天自己是第几次有要掉下巴的感觉了,这实在是太荒唐了,比他听说张天师的《洞玄子》和安倍晴明的《阴阳诀略》还要震惊。蛊毒这种东西,他向来是看不起的,但是此刻听杨云娥这般融会贯通一说,却又确实煞有介事,而且相互印证,让人不得不信。

“等等,你说的‘原体’,可是说病原体么……哦不,孤说的是‘抗体’,哦,也不对——反正你解释一下,‘原体’大略是个什么东西吧。”

“殿下可知道华佗《青囊书》中所载以麻沸散使病人沉醉后、开膛荡涤脏腑之神术?在五溪蛮中,曾经也有过一两代百世一出的绝顶高人巫蛊,会用苗疆麻药使人迷醉,而后开膛诊病的手段。据故老相传,唐初孙思邈孙神医时,有一代五溪蛮大蛊巫得机缘与孙神医切磋,后来寻得切肠逢续的秘法——遇有病人胃下胆肠(十二指肠)溃烂者,便可切除溃烂一段,将后续空肠与胃缝合。

后来,那名大巫蛊又研究了换肠之法,从旁人身上取下一段肠给患者用上,但是不出数日,无论如何用金疮药物收敛伤口,病人依然会死——此后,大巫蛊便发现了‘原体’之论。人的体内,有一种神秘的东西,会抗拒不是本身的血肉脏器,一旦混入,便会毙命。后来那‘绝情蛊’,也是近似道理——这些都是奴奴母亲亡故之前,告诉奴奴的。其他更详细的,也不可知了。”

钱惟昱一下子就听明白了,果然,如他所想,那是一种“排异反应”,或者说“免疫反应”。虽然这个年代的医学技术还不可能从科学原理上整理出免疫反应,但是没想到苗人的巫师医者居然能够在实践中偶然发现这个现象,实在是令钱惟昱对这些家伙的钻研能力高看了一眼。不过仔细想想,也就释然了:汉人的医生,医死人了多少都会有麻烦;但是那些蛮族一旦有了汉人的技术,又没有汉人的道德顾忌,试验起来百无禁忌,确实容易误打误撞发现很多东西。

杨云娥说的“绝情蛊”,应该就是一种利用了免疫反应的蛊毒,处子之身的女人服毒后与男子****,被射入第一种精子细胞、并进入内体液环境后,便会形成一种特殊的抗原。此后若是再遇到别的异体男人的细胞进入那里,就会让女性寄主死于排异反应……实在是


状态提示:272.第272章 狗男女--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