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上天赐予清晨最好的礼物,清晨是人们心中最美的时光。最美的时光就像一个漂亮的女孩儿或是一个帅气的男孩儿,一直都是被人追逐与疼爱着。
庄小梦的作息时间非常的规律,他喜欢早起早睡,更喜欢晨练运动。除了雨天与雪天,他每天清晨都会准时起床去他家楼下不远处的公园里跑步,可以算得上跑步达人,他曾经还参加过本市举办的马拉松比赛,只是没有获得理想中的成绩。
庄小梦跑完步后习惯坐在公园里的一片小树林旁的长凳上休息,与其说是休息,还不如说是放空自己的思绪。每次跑步时候的他是快乐的,可是跑完步后的他却有些悲伤,因为他心中最理想的跑步状态就是两个人一起跑,而不是他一个人孤单的跑,怎奈吴桐不喜欢晨练,更不喜欢跑步,从来都没有早起陪他锻炼过。
庄小梦曾经要求过,也为此而生气过,最终吴桐还是坚持了自我,并没有因为他的生气或是闹小情绪而妥协,最终妥协还是他。有时候想想真的感觉到些许的无奈,但是为了爱情,他还是选择默默地接受。
此刻的清晨,没有寒冬时的那般寒冷刺骨,也没有酷夏时的那般燥热,庄小梦穿着单薄的运动衫也没有感觉到冷也不会感到热,他带着耳机听着他最喜欢的歌曲,坐在长凳上一直没有起身回家。因为回到家中也是他一个人,甚是无趣,还不如坐在公园里的凳子上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庄小梦跑完步后习惯去他家附近的早餐店吃早餐。他知道吴桐最喜欢吃热乎的油条和豆浆,吃完早餐后他也会给吴桐带一份早餐回家。如今吴桐出差在外一个多月了,他跑完步后也懒得急匆匆的去吃早餐,反正什么时候吃都是一样的。
庄小梦是那种习惯相守却不习惯分离的人。每一次吴桐出差不在家,庄小梦下班回家就会感到无所事事,一副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里能一直发呆,感觉自己的魂儿都被吴桐带走了一样。星期天休息的时候,这种情况会更加的严重,有时候甚至会感觉到一阵阵的心慌。而吴桐在家之时,虽然有时候他们俩也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但是庄小梦看着吴桐就会感觉到安心,感觉到踏实。这种感觉源于他们俩六年的相知相守,六年的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更是源于庄小梦对吴桐的信赖与依赖。
“喂,帅哥,要不要来根油条吃?”
庄小梦闭着双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仿佛把外界给隔绝了一般,根本没有听见和注意到他的跟前站着一个正在吃着油条的小伙子。
“不吃油条来杯豆浆也行啊。”
庄小梦依然没有理会他。
小伙子嘴里咀嚼着油条还不忘嘟囔着:“要不要这么的傲慢?和你说话怎么不理呢?”说完后猛踢了庄小梦一脚。
庄小梦被突如其来的一脚给吓到了,看着眼前这位素不相识的人莫名其妙的踢自己而感到非常的生气。他本想去质问对方为什么踢自己,但是想了想万一对方是神经病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毕竟公园里可以随时随地遇见精神不正常的人,如今吴桐不在家,他惹了麻烦可没有人会帮他解决。于是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不想和对方起争执。
“我和你说话你到底听见没有听见?不要以为带着个耳机就可以装聋作哑。”
庄小梦俯下身双手不停地揉着自己疼痛的小腿,对方的那一脚虽然看似很轻,但是却非常的有力道,一定是练过的人。他见对方说话了,于是就取下耳机,皱着眉头盯着对方,然后手指着自己说:“你在和我讲话?”
其实庄小梦见对方穿着得体,讲话也不是语无伦次,并不像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所以他才敢吱声。
“难道我在和鬼说话?”对方有些恼怒,他没有等庄小梦回话就继续说道:“我就不和你绕弯了,今天我来是有事情想找你聊一聊,这件事情对于你来说也非常的重要,希望能配合我,不然后果自负。”
庄小梦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想着对方刚才所说的话简直就像在拍香港警匪片的感觉,可是他又不是演员,这辈子都不可能去拍戏,而且对方看起来也不会是演员,大清早的公园里也不会有拍戏的剧组,所以大清早在公园里遇到这样的人,确实会让他联想起三个不好的字——神经病。
其实现实世界里的神经病有时候并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特别的邋遢,所以为了不和他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庄小梦还是很友好的问道:“你是谁?我们认识吗?”
对方摇摇头,“我叫洛寒轩,你不认识我,但是我知道你。不然我也不会找到你。”
庄小梦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番,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警察?”
洛寒轩非常威严而有力地点了点头。
庄小梦突然紧张了起来,他从来也没有犯过什么罪,曾经没有现在也没有,怎么会招来警察的盘问?
“其实你不用紧张,今天我休息,来找你纯粹是为了了解一些私事。”洛寒轩得意地笑了笑,就好像庄小梦就是他需要盘问的罪犯一样。虽然他脱下了制服不在工作状态中,但是从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场依然存在,把庄小梦吓的不轻。的确,此刻的庄小梦就像真的犯了罪一样,吓得都不敢正视洛寒轩。
“要不要吃根油条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洛寒轩把剩下的一根已经凉了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