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穿越重生>重生洪荒之我为光明神>第七十章 万神血祭!

第七十章万神血祭!

巫妖两族激战正酣之际,却是谁也没有想得到的居然在巫妖之战的关头居然有人有胆子在战场之上的这个是是非非地方上不断地打秋风!

看到自己神之国度之中,不断地收集而来的巫妖两族之间的尸体!玄光不由地心中大喜,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巫妖两族的尸体不断地出现在神之国度之中;玄光一看按捺住自己心中的喜悦之情,心中暗道:好了!现在的时间也是到了的时候!万神血祭呀!万神血祭!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玄光可是知道:万神血祭乃是号称是光明之主的光明神留下在自己的光之本源印记之中的一道禁忌法术!要知道这一道法术极为的歹毒,不仅要求的是祸害众生而成就自己的一己私欲!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的做法,用玄光的说法来说是这样的法术如果是出自号称是得过去;但是出现在号称的光明之主的光明神的手中,这对于玄光来说显得是那样的诡异!而且玄光心中却是这样的诋毁光明神的:不会这个老小子乃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家伙吧!滋滋!没有看出来啊!嗯!以后就要像这样的啊!内心里不管多么的歹毒,但是表面之上还是要一本正经啊!不提玄光是怎么诋毁光明神的龌蹉之处,也不提光明神如果泉下有知的话,会会气得跳起来斩杀这厮!但是,万神血祭的威力之大,那是不容置疑的;据光明神的光之本源印记的记载:只要自己可以献出大量的祭品的话,血祭的威力之大那改天换地也是有可能啊!虽然,玄光对这一种说话很是质疑;但是玄光也明白光明神绝对不会无的放矢故意留下陷阱来骗自己!而记载之中也死提到,此术太过于有伤天和,不到万不得已的话,自己的后来之人绝不可以动用!不然的话乃是伤人伤己啊!切记!切记!不过玄光对于这样的记载自然是不值一哂,转眼之间就被利益熏心的玄光放到了一边去了!

但是,现在对于玄光来说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巫妖两族大战,死伤无数!那么死伤的巫妖之众如果是一下子身上的灵气回归天地的话,那么不是太爆遣天物了吗?你玄光小爷就这样给你废物利用了吧!这样以来玄光不仅不用承担杀害那么的众生的杀业,更是可以减少巫妖两族的尸体对于洪荒之中的污染不是吗?而且巫族乃是盘古的血脉的遗脉,是盘古天地之中衍生出来的强横存在,即使不用修炼的话,也是天生拥有无穷法力,无穷肉身力量!而妖族乃是天地之间的精灵,吸收天地之间的日月精华、天地灵气,自然通灵;更是不凡!这么好的祭品是上那里去找啊?不用的话,玄光不是太笨了吗?

看到自己的神之国度之中聚集的海量的巫妖两族的尸体,玄光顿时神色一震,整理了自己的衣冠之后,双手合什,一脸的虔诚地,站在一个黄土祭坛之下,显得是那么的宝相庄严!黄土祭坛乃是玄光在上一次的时候,动用万魂血咒咒杀妖族与巫族的时候,结合了人族众生的信念之力而凝聚出来的一个黄土祭坛!同时,这一尊黄土祭坛乃是天地之间的第一座的祭坛自然得到天道的嘉奖,可谓是一个功德圣器啊!虽然,这一尊功德圣器的威力并不足以镇压自己的气运但是对于祭祀的话,拥有着不凡的威力!

同时,玄光的手中金光一闪,顿时一道诏书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却是玄光的神道的神符诏书,神符诏书乃是沟通冥冥之中的大道的无上的利器!所以,就是现在玄光以自己的主神之境的实力,运用神力书写出这一道神符诏书之后,也是不由地脑袋一晕!毕竟书写这一道神符诏书不仅是要消耗玄光自己的神力,而且最为重要的乃是要消耗玄光的心神之力!既然现在的血祭之中的一步,书写神符诏书沟通冥冥之中的大道的第一步已经做完了!

现在那么就是血祭的第二步——稽首叩问大道!诵念祭词!

玄光顿时一脸的庄严地手举神符诏书登上神之国度之中的黄土祭坛之上,手中的神符诏书平举展开而来,嘴上发动自己的神道法文,躬身地念道:“敢昭告於上苍、冥冥之意:惟神德含元气,道运阴阳,物含灵泽,泽被万物,道化五行,万物并序,日月相守,天地万物,生成其中,感激雷霆,道孕翰物,阴阳并生、、、

今玄光感念此方世界不成、难就,生灵难成!特备无上灵粹之物祈祷上苍;望上苍眷恋,此令!”但是就在玄光念完祭文之后,大道却是纹丝不动;玄光脸色一沉,心里暗骂:妈的!好说歹说的你居然不给你玄光大爷的面子?想到这儿,心中一狠,顿时把自己手中的神符诏书,微微地向上一抛;升上神之国度的高空!玄光见状,嘴角微微地一挑;突然喝道:“神符诏书,天命招来!”却是玄光以自己的神力引燃自己书写下来的神符诏书,直透冥冥之中的大道!如果说刚才的乃是玄光用的是商量与祈求的语气好心好意地商量的话,那么现在玄光的做法无意不就是拿着一大笔钱嚣张地站在店家的面前问道:“妈的!你丫的今天到底是卖不卖啊?如果你不卖的话,我们今天就在这儿一拍两散!”说完之后,就是操刀子准备砍人一样。纯粹就是典型地强买强卖、逼良为娼吗!

顿时,大道震动,天道感应!玄光见状心中不由地暗骂:妈的!一个字:贱!属黄瓜的啊——欠拍!大爷刚才与你好声好气地与商量,你居然拽得连甩都


状态提示:第七十章 万神血祭!--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