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霸道老汉……真是做的一个好买卖!”胡系拿着赵凤年的信摇头苦笑,最终只发出了一声叹息和活下来的庆幸!
身外之物和身家性命,孰轻孰重胡系心中自然有数!再说,这个金戒指还是自己当初捡的,是真是假还不知道,因颜值较高便留着自己戴了。
多年以后,胡系再见到这金戒指时,只有对赵凤年的感激。对他后人也颇为照顾……不过这都是后话,暂且不说……
但,一个穿着讲究的老汉,和就凭他这能识文断字的能力会混到买些好吃的还要花掉半年积蓄?胡系想到那老汉眼中的精明和一口大黄牙透露出的奸诈。胡系当然知道那是假的,这不过是老汉奸诈罢了,但除了无奈一笑又怎能怎样呢?
胡系用灯火点着了赵凤年的信,待信全部变成了灰烬。便到房子里看看,这老汉有得匆忙可能会留下什么东西。
其实赵凤年的房子还是挺不错的,还有一个单独的庭院。院里有一些叫不上来名字却好看的花草,中央还有几个石头用来当凳子坐。
胡系现在就在这凳子上坐着,旁边还放着一个大碗和一坛酒。
胡系正在享用这这美酒,为什么用享用来赞美这村夫酿的酒?因为这就太美味了,酒气扑鼻使人垂涎三尺~
尽管比不上以前喝的五粮液,茅台之类的东西,但也别有一般滋味的。
口中的酒咽下肚,稍微驱散了秋风带来的寒冷。他紧了紧衣服,藏紧了衣衫中的纸。上面记载着这酒的酿造方法,可谓是千金不换也可以说是分文不值。主要是在看谁手里,看怎么用了。这纸藏在酒坛的下面,应当是老汉走得匆忙,忘记带了。这样的酒坛共有三个,除去胡系喝的这一坛还有两坛。
良辰美景,圆月高挂。胡系看着圆月又想起了家……不一会,风云遮月。月不见,人忽醒。只留下了眼角的湿润~
胡系轻吟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若有一天,我能达到乌云之上的高度,就能每天见到月亮了吧。管它什么乌云还是风云,对我来说不过都是浮云罢了!
说完便又干了一大碗酒,这酒的度数是很低的,比不得他以前喝的,但也不是他现在少年人的身躯受得了的。
所以,几碗酒水下肚,脸色就红了!
“哈哈!太白,你这鼻子绝了。你的诗比我写的好,喝酒比我喝的多,鼻子也这么灵。我当真是不如你啊!”这人说的话谦卑,但声音豪迈,倒也是个坦然的人儿。
李太白惬意答道:“美酒泛香,这儿的主人似乎也不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