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慢慢过,虽然每一天有可能和往昔没有什么不同。但习惯了平淡无奇日子,就会慢慢成长,也就学会了淡然看待生活中的许多不平事。
胡系如往日一般,洗漱,练剑,做饭。做好饭之后,想着昨日老刘说的帮他挑马驹,浑身就热血沸腾。以前虽然也骑马,可是毕竟是人家的,这次不一样了是要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以后或许还要和它一起驰骋疆场,对于和这位战友的见面,胡系颇为期待。
其实马也只不过是一个代步工具罢了,要是有得选,胡系肯定是选他以前的那辆二手现代。开着一辆二手现代,于千军万马中飞驰,所踏过的土地上,皆是残尸碎骨。且不考虑是否可行,总之那样的场景,使人感到很心潮澎湃就是了。
胡系心中美滋滋想着,但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这个时代哪来的汽车?只能y,y一下,聊以慰籍。胡系做好饭出伙房的时候,正好看见老刘在洗漱,本想去使劲敲门骚扰一下的想法,也被生生扼杀了。对了,值得一提刘夫人前几天为老刘生了个孩子,大胖小子其精明模样九分似老刘。但刘夫人却少奶水,为此胡系还专门让老刘买了一条大鲫鱼,拿来炖汤给刘夫人催奶。满打满算,胡系和李白归来的时候应该能赶得上满月酒。
老刘老来得子,心中高兴之情溢于言表,整天满面红光更胜娶妻之时!跑前跑后地伺候刘夫人,也是毫无怨言,倒是被胡系嘲笑一番,但老刘笑呵呵也不在乎。
嘿,公子依旧起得这么早啊!老刘吐了口中的漱口水和胡系打招呼。
那是自然,本想喊你起来的,没想到你倒是不赖床!
我倒是想啊,可是人老了,觉就少了。
老来得子,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说这丧气话干甚,让刘夫人听得了,你怕是得受皮肉之苦啊。
我能怕她?老刘灿灿一笑,搓手说:“我们快些吃,吃完了直接去城里,夏季多雨,天气多变。早去早回,省得再有变故。
好嘞,今儿伙食可不错啊……
哦?
上好的红烧肉,扑鼻喷香。客官,可要来上一口?胡系学着客栈里店小二的语气说!
老刘被逗得一乐:“哈哈,好!若是好吃,有赏!”
看着刚刚升起的朝阳,胡系虽然觉得老刘的心思多虑了,但也不反驳,他也想快点选一匹好马,然后骑上溜溜弯,或者是在小萍儿和秀儿面前走过,让他们看看自己潇洒的姿态!
胡系胡乱地想着上了马,随老刘一块进城里去赶集市,说来这是他第三次来到城中了,第一次是随李白归家路过,第二次是老刘带他来的,而这次就是第三次!
仔细想想,他的生活还真是和以前一样几乎没有多大的变化,只不过时间从二十一世纪到了唐朝而已。他依旧是过着死肥宅的日常生活。
不知不觉,马蹄声飞快,思绪乱飞之间就到了城门口。下去牵着马排队进城,排队的自然也都是有马匹的。大唐强盛,如今又逢开元盛世,百姓富裕五谷丰登!有些人家养一只马,也不过寻常之事罢了!
城中喧闹,此时街上行人虽然不多,但是小贩们的叫卖声也是聒噪。
胡系听不得,就拉了老刘赶紧走。据老刘说马市在城西的一个街道里,那条街上足有三家卖马的,而且都是大商户。
老刘牵着马走在前面,胡系再后面跟着。
一会儿,我给你选几个好马,你从中挑一个中意的,省得你挑了个不能骑的劣马,以后到了战场拖你的后腿,让你有性命之危。
哦,再说吧。胡系啃着手里的糖葫芦口齿不清地说道。自从上次抢杨玉环的糖葫芦吃了之后,就对这玩意馋嘴了,隔三差五就让老刘给自己带一个吃。
臭小子,遇到正事也没个正形……老刘捂了捂脸骂道。
……
……
胡系对着眼前的三只高头大马犯了难,眼前这三头马都是毛色纯正,肌肉健美,看着就是良驹。
公子,怎么样?相中哪个了?老刘神情严肃,他对这件事非常重视,他知道一匹马在战场上的作用有多大。一匹好马,打不过别人时,逃生也能有大用!
感觉差点什么!
……
那就下一家!老刘面色如炭,黑如包公。这家伙在上一家就是这个理由,有蹄子就能跑,能差点什么?
二位爷,我这的马都在这了,看中哪个了,给钱直接牵走。
马市主人,是个络腮胡子大汉,扣着爽快的说道。
胡系却并没有认真听,他一进来就感觉到了一个孤傲的目光盯着自己,找了会才发现目光的来源,就是一匹黑马,只不过脖颈处的毛发却是如血一般的猩红色。
眼神清澈透明,透露着不屑和鄙夷,就像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鄙夷。那种孤傲的目光源自内心,就是无理由的不屑。
胡系心中大火:“你一个畜牲,还能骑到我的头上?”
店家,那匹马多少钱?我买了!
店家说着胡系所指的方向看去,犹豫得对胡系说:“小爷真的要这匹马?它可是性子野的很啊,谁想骑它,它就踹谁,而且之后只要见到你,就怼你呲牙咧嘴的。”
还记仇?倒是通灵性啊!那你们咋抓住它的?
我们没抓它,我们在抓其他的马的时候,它看我们给抓的马喂粮草就主动凑过来了,我试着给它喂了一点粮草,它就赖着我们死活不走了。
一年前就把它弄回来了,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