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只绿毛的鹦鹉,待得近看,人家其实披的是一身黄绿相间的条纹,品种大概类似野外的虎皮鹦鹉。许是抗议主人长久以来对它的无视,只见沮丧的小脑袋躲在翅膀里,傲娇的不理任何人。
当然以上全是红袖自己感性的臆测,实际上,这只鸟的战斗力相当的彪悍,但凡是有毛的动物,一旦入住宠物房,毛羽纷飞那是轻的,时刻被逼迫着听一只鸟,不断的怪腔怪调的模仿任何可以听到的声音,那才是人间的一大惨剧,就算只是动物也是会神经衰弱的。
成功用音波神功在宠物房里称王称霸的绿毛鹦鹉,对目前的状况却很不满意。话说咱是什么,是宠物啊。费劲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优质主人,本以为从此就过上了有吃有喝,逗趣顺毛的悠哉日子,但悲剧的是别的同行就算是失宠了,那也曾经被自己的主人捧在手心过,你见过还没受宠就立马失宠的宠物吗?
绿毛鹦鹉陷入了心酸的回忆,好吧,人家是有名字的,主人的下人们都叫他凤歌,平生只见过主人一面,然后就被无情的打入冷宫。还有它那无与伦比的好口才,只来得及秀了一句,许多的献媚的本事还未使出来,就利索地被仍进了黑暗的角落里,满腔才华抱负,却无人能够赏识,心酸的眼泪停不住啊。
刚想抬抬翅膀抹抹眼泪,一不小心就见两道炙热目光袭来,差点就闪瞎了他的绿豆眼。话说这诡异的小丫头这是想干啥,要不要这么恐怖的看着他老人家啊。难道…难道是被我的魅力征服,才…才如此深情的看着我,果然我的魅力依然还在,怪只怪现任的主人审美太奇特,所以说我只是生不逢时吗?
被如此人性化的动作瞬间萌住的红袖,双眼闪闪的瞅着那只委屈抹泪的鹦鹉,这果然是只罕见的灵禽,顾公子居然要送给我,就算以后不给聘礼,我也可以考虑嫁给他,太戳人心了有没有?
在旁边被红袖看情人的眼光给闪郁闷的顾公子,虽有些犹豫,不过还是指着笼中的那鸟说,“就是它了,据说是师傅从华山后面的老林深处逮回来的,你若是喜欢,就直接送与你了,反正他一天到晚吵吵个不停,看见了就让人心烦。”
被主人晴天白日里的说嫌弃,才刚找回点自信的凤哥,立马又想将自己的鸟头藏起来,要不要这么不避讳啊,就算是灵禽,也是会自卑的。
“可是,这不是你师父专门送与你的?就这样随便送给别人,就不怕师父知道后会怪罪与你吗?”其实话语里真的没多少推辞的诚意,脸上还残留着我想要、我想要的讯息。
“你又不是外人,事实上,自从你接受了我的定亲礼物开始,你就已经算是内人了。”一本正经说这话的顾恺之,末了,还不高兴的皱皱眉,只觉得到如今红袖还没有身为内人的自觉,真是很不应该。
咋闻这个消息,只觉得一道晴天霹雳凭空砸下,至从决定要从山林里出来,凤哥就决定要效仿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狗同志,将从一而终这项美好的品质演绎到死,为什么老天这么残忍,就是不给我这个机会?
很想摆个姿势忧郁一把的绿毛鹦鹉,就在三言两语中,被红袖给提回了家。其实红袖本来还想故作矜持的推让两下的,不过顾公子似乎有急事要办,红袖也不好一直在人家家里赖着不走,只好先行告辞离去。
等走到了月华院的家门口,因时辰上还远远不到午时,红袖瞅瞅一直在扮忧郁的绿毛鹦鹉,觉得既然时间很充足,她还是在见到侍药之前,先好好的将这只鹦鹉训练一下才妥当。
于是红袖绕过正门,躲在了一处院墙的角落里,将笼子挂在矮树枝上,先是用手摸摸鹦鹉的头,表达了足够了善意后,才满脸谄意的说道,“小鹦鹉,凤歌儿,我知道被狠心的主子无情的抛弃,是多么的痛苦的一件事情。咱们都是伺候主子的,只不过是服务范围不一样罢了,本质上还不都是一样,你且放心,就冲着你是被我带进来的这份情谊,姐姐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自觉得这异世里的鸟,比起地球上的,应该是神功大成,智慧非凡的,红袖也就将这只鹦鹉当成了一般人来讲话。果然,自己这一番好言好语后,原来还将屁股对着自己的凤歌,慢慢地将鸟头转了过来。
红袖一看有门,立马再接再厉道,“你以后的主人是一个非常漂亮温柔姐姐,性情上,可比顾恺之那种大男人好多了。”
鹦鹉凤歌一听这话,乖乖,原来这丫头还要将我送给被人,鸟头立马就转了过去以示抗议。
“其实主要是那位姐姐平常照顾你的饮食罢了,平日里我与其他的姐妹也是会常来照顾你的。”
是说那个姐姐是个喂鸟的,其实你才是我的主人吗?就像原来的主人和给我喂食的老头那样的关系?就算是有智慧的鹦鹉,脑容量也还是有限的。
“呐,小凤歌,咱们商量一下,一会进门后,一定要打起精神来,拿出你最好的姿态,只有让里面的姐姐们都喜欢你,以后你才能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不是。”红袖又摸了摸鹦鹉的羽毛,诱拐说,
“要不,先叫一声侍药姐姐让我预先听听?”
“混蛋,都是混蛋。”很好,这鸟终于叫了,只不过叫的红袖想砍人罢了。
“好吧,你老请息怒。混蛋顾恺之已经将你转让了,提醒您一下,这后来的主人非常不好惹,是一名变态狂医。需要解释吗?就是那种一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