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那个地方厨房做饭的瞧着至少都是江湖一流高手。
若不是师父向来理智,简直会以为自己是到了仙境。
等他病愈,他坐在船上睡了大约也就半盏茶的工夫,再醒来人已在福州岸边茶楼。
之后数次想寻恩人家门,却是遍寻不到。
师父后来年纪大了,一想起来就要和他絮叨此事。展昭出师以来,这到是首次听到有关药王庄的消息。
思绪一闪念间,道士已同他擦肩而过,走到那书生面前。
大雨滂沱,雨珠尚未落到道士身上,便凝结成冰渣四下飞散,到有大半劈头盖脸地砸在书生头上。
道士缓缓伸出手,那书生登时吓得脸色发蓝,双手护住头面,却只觉脖子被人牵扯了下,一直被极宝贝地藏在衣服里的,金黄色的药玉便飞了出去。
书生愕然抬头,道士手里托着药玉,转身就走。
“我的,那是我的!”
书生不自觉大喝,面孔狰狞。
这回连纨绔都翻起白眼,他平时一向不知道轻重,可关系到自己小命的时候,一样是立马就懂怎么装孙子了。现在这个一看就一脸穷酸相的孙子,脖子居然这么硬!
怎么,难道眼前这位道兄,看起来很和蔼可亲?那杀气分明都要比自家便宜表叔,开封府的府尊都要重很多倍。
要知道,包府尊的铡刀底下,那可是铡了不少朝廷命官的。
他想起自己在表叔面前的鹌鹑样,再看这一脸狰狞的混账东西,简直都开始嫉妒起来。
他却不知,这书生心中的惶恐也是颇深,他自己清楚,这一枚由药王庄少主人,玉英姑娘所赠药玉,不只是价值昂贵的珠宝,它还是一样真正的宝贝。
书生自以为读书资质不是很差,如果不出差错,或可四十岁前中举,有生之年,进士有望。
但他被救回药王庄那日,玉英姑娘亲手将这枚药玉挂在他的脖子上,他顿时就感到灵台清明至极,读书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以往写起来很是艰难的策论文章,如今却是下笔有神,洋洋洒洒数十行。
他在别的地方或者会迟钝,可是他曾经多少次做梦,梦到自己忽然变成了天才,读书不在话下,考进士轻而易举,但梦醒现实依然冰冷残酷。
现在梦境成真,由不得他不欣喜若狂。
他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一切都是这块药玉的功劳。
药玉简直就是他的命,绝不可能放手。
书生盯着道士的背影,勉强收敛了面上的表情,略一考量,想到那个地方的诡异之处,终归不敢说谎,只是深吸了口气,急声道:“玉英姑娘是何等人物,她又怎会随意收回自己所赠之物,你区区一介仆从,有什么资格从我这里抢走它。”
纨绔眨了眨眼,低下头去,感觉和个傻子计较的自己,应该赶紧去找个大夫开点补脑的汤药来吃一吃。
“我相信玉英姑娘不会那么小气……”
书生死死盯着药玉,一咬牙,陡然伸手去抓。
道士竟没有阻拦,任凭他一把抓住,把药玉夺回,顿时欣喜若狂,只是笑容尚未凝固,只见药玉忽然冒出一团白光,紧接着一声爆响,碎片四散。
“啊!”
书生惨叫了声,鲜血顺着手指滴落,他白眼一翻倒头栽下去。
道士袖子轻轻一挥,身前浮现出一层冰雾挡去溅落的血滴,袖子落下,他淡漠地扫了一眼书生,转身而去。
展昭目光微动,紧随其后,可刚出客栈大门,竟然就再也不见那道士踪影。
他转身回来,公孙先生已经过来为那书生诊治。
“这手伤得不轻,看来以后他必须练习左手写字了。”
旁边站着的纨绔子随手抛给掌柜的一块碎银子:“再住两天,我觉得最近你们朔月客栈要有热闹瞧喽。”
掌柜:“……”
他一点都不期待。
两天后,包拯的车驾进了陈留,他人却是乔装打扮,带着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四人,赶到了朔月客栈。
公孙先生见到他不禁摇头:“眼下这案子十分复杂,此地更是危险,有我同展护卫在,府尊何必亲自涉险?”
“那四位姑娘已失踪六日,她们的家人朋友该何等焦急难过?还有六位死者,一日案子不破,亡者便难瞑目。本府一想到此就坐立难安,哪里又在县衙待得住……先生,不知当下可有什么线索?”
包拯话音未落,楼上忽传来一声凄厉惨叫,不多时,便见展护卫单手挟一书生下来。
那书生脸色惨白,泪痕斑斑,口中忽然怒道:“我知道是什么人作案,害死了那几位姑娘!”
包拯,公孙策,展昭,并客栈里一应人等齐齐抬头。
公孙策蹙眉,轻声道:“公子若有线索,还请直言,开封府已贴出了布告,若有人能提供凶嫌线索,核查属实,必有重谢。”
展昭把人放在椅子上,书生擦干净眼泪,目光闪烁:“害死那些姑娘的人,名叫玉英,正是药王庄的少主。”
不等人追问,他一口气将自己怎么误入药王庄,被药王庄救下,那位少主如何对自己一见钟情,非要与他定下婚约,他虽不甘愿,但药王庄毕竟对他有恩,只好答应。
只没想到他会情难自禁,爱上少主身边的使女余聘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