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脚走,付战寒后脚站起来,就要走向重新忙碌的老板。
裴飞烟见他面罩寒霜,知道他要找人家麻烦,连忙拉住他:“等等。”
付战寒衣角被她拉住,低下头,淬冰的眼眸透出狠戾寒光:“让开!”
“付战寒,别冲动!”
“我说,你给我让开!”
因为杀气蔓延的关系,付战寒原本黑沉深邃的眼睛如今染上红光,压迫力强大十足!
裴飞烟急了,也许他的杀气太强,那老板竟然看向这边来。付战寒顿时就要直接闯过去,他那副样子是要打死人的,裴飞烟没来得及多想,拼命拉住付战寒领带,把他猛地拉得一弯腰,然后她自己踮起脚尖吻上了付战寒的唇!
生硬地对撞,嘴巴疼得厉害,付战寒不动了,裴飞烟狠命地闭着眼睛,暗暗祈祷:“付战寒,你快冷静下来吧!”
她可以感觉得到,付战寒那紧绷的肌肉正在渐渐放松……那股子要把天地冻成齑粉的强大压迫感,也越来越微弱……
周围响起人们的窃窃私语,似乎在惊叹他们的大胆,可她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她见过付战寒发怒,也见过付战寒杀人,这个男人一旦失控,无异于核弹爆炸!!
不知道吻了多久,付战寒双手扶着她肩膀,把她轻轻放到一边:“你还知不知廉耻!”
他大步流星,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人声鼎沸的串串店。
丢下裴飞烟一个人,捂着嘴唇,束手无策地站在原地……
“请问,小姑娘。刚才那位是付家的家主付战寒吗?”
裴飞烟回头,竟然是那个老板。他搓着双手,不确定地询问她。
“是的……”
老板讶异地上下打量着她,几分钟后才指指桌子:“请坐下吧,我知道你一定很多疑问想要问我。”
“其实我不大关心这些……”
毕竟是上一代的事,裴飞烟觉得好奇不光可以害死猫,还可以害死她自己,还是不要八卦太多的好。
结果老板一句话,让她改变主意:“你如果想要处好婆媳关系,那么不能不听我说的这段故事。”
……
也是神了,这老板怎么知道沈永珍不喜欢她?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你婆婆的性格我很清楚,她不会喜欢任何人当她的儿媳妇,不过她应该需要一个能够胜任儿媳妇的人来继承她的位置。”
裴飞烟脱口而出:“谁说的,她就很喜欢蓝医生。”
“你说的是蓝莳萝吗?没错,她确实是你婆婆的理想型。但是正如商业合作,只论是否合适,不会论是否喜欢。因为你婆婆的心早就在三十年前已经死了。”
裴飞烟不明白了。
老板眼神渐渐涣散,思绪回到很久很久以前:“大概,在付仲年在新婚当夜离开她那晚开始,我所熟悉的那个沈永珍就永远死去了吧。”
“爸爸在新婚之夜离开了她?”
“是……是因为一场车祸。”
那场车祸的死者叫涂璃,是付仲年的初恋,也是他心头念念不忘的朱砂痣。
涂璃是付仲年大学的学姐,付仲年大一入学的时候,涂璃刚当选学生会会长。漂亮的女会长发表就职演说,一阵怪风吹乱了她放在面前的演讲稿,其中一张吹到付仲年面前。付仲年帮她捡起了演讲稿,然后认识了她。
后来他们一起排练戏剧,进一步熟悉起来。付仲年扮演魅影,涂璃扮演克里斯汀,他们的合唱被视为学校里的天籁之声。戏里的魅影单方面爱着克里斯汀,戏外的付仲年和涂璃两情相悦。他们的母校就在这条河后面,虽然唱歌的人大部分忌辣,涂璃却无辣不欢,于是带着付仲年和一干学生会的毛头全都学会了吃辣,他们最爱来的地方,就是这个老板的撸串摊子。
当付仲年大学毕业之后,这条小吃街被统一规划,老板入室经营,撸串摊子成了撸串店。那时候涂璃已经是公司里崭露头角的主管,球鞋换成了尖头细高跟,牛仔裤换成了一步裙,不变的还是那口味。涂璃酒量很好,每次来到都先往脚边放一件啤酒,一脚踩在上面,然后撸起袖子很豪气的开吃。付仲年则跟在身边,默默地照顾着豪迈的大姐头。
裴飞烟额头上一阵大汗:“……”
“还以为爸爸的梦中情人会是大家闺秀,没想到跟我当年差不多嘛。”
老板听见她嘀嘀咕咕,斜眼看她:“小姑娘,别胡夸海口,讲真,我从来没有见过喝醉酒之后比涂璃更娇艳的女人。她的那张脸蛋,啧啧,那时候没现在那么多选秀,否则的话,她早就被选中当明星去了。又怎么会有后来那些悲惨遭遇!”
“悲惨遭遇?”
“可不是。”老板长长叹一口气,突然满脸惆怅,“红颜薄命,就是最好的形容!你想想,那么漂亮又有才华的女人,在公司里步步高升,肯定少不了风言风语。那时候付仲年刚刚继承家业,他性格也偏软弱,有些闲话传到了老夫人耳中,老夫人一怒之下强拆鸳鸯,硬是和沈家商量好了婚事。让沈家大小姐嫁给少爷……后来,他们就分手了。”
“这么容易就分手了?”
老板看着裴飞烟:“小姐,我只是个摆撸串摊儿的,你以为我专门跟着他们八卦?要不是涂璃喝醉了什么话都往外冒,我还不知道这么多呢。”
咳咳,看来这位涂璃,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啊……
也难怪,会被人抓到痛脚。
老板说:“我也不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