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上细雨,万物吐芽。溪水潺潺,小鱼在水草间倏来倏往。田埂小路间开满了紫色小花,老翁牵着大黄牛扛着犁耙下田,一时泥浆翻滚,水声咕咕。穿浅绿半臂短衣的小娘子背着竹篓徐徐而至,她怀里抱着一大束紫白的辛夷花,脸庞埋在花里,衬得满目娇艳。
老翁一面驱赶着黄牛,问:“又去摘花了?”
小娘子笑了笑,轻轻“嗯”了一声。
推开篱笆,有四五只家鸭嘎嘎欢叫,穿过小庭院,便见几间黄泥瓦屋笼在竹林之中。小娘子先用瓷罐子浇了水插好花束,方抖出背篓中的蕨菜、野葱、春笋、板栗、晚菘之类。才刚刚打湿了手要洗菜,却有老婆子从屋里出来,道:“陈老爷托人传了话,说你父亲从京里来了信,让你不要吃饭,先去一趟。”
小娘子不以为然的应了一声,从井里打出第二盆水,“我先给你和爷爷备好饭。”
老婆子道:“不必了,你赶紧去,若你父亲有事,可要赶紧告诉我。”说完,从敞屋里取下干净的裙衫,“换了衣裳再去,省得你外公又嫌我亏待你。”
小娘子颇为顺从,擦了手,拿好衣服进屋穿戴。待再出来,已经重新绾过发髻,戴了两只银钗,下面也换了素白绣兰花草的马面裙,盈盈往屋前一立,显出与周遭极不相称的端庄秀丽。有老翁弓着背从后院走来,身后牵着一匹黑马,说:“乐仪,你骑着小黑去。”
“不骑马了,我穿着裙子不方便。爷爷,我挖了一篓子春笋,若吃不完,记得好好收着,等我回来做干笋。”乐仪灌满水囊,临出门时,见屋檐下的柴火没多少了,又劈了一顿饭的木柴,方背着小包袱沿溪往镇上去。
陈府门口人声鼎沸,停着两辆绿锻大马车,并十余个奴仆官人。黄縢陈府,曾是最负盛名的酿酒世家。大约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陈家酿造的黄縢酒便是特贡的御酒。传承至陈老爷这一辈,家业衰落,面上门庭威武,实则早已破败,再加上陈家无男子继后,更显荒芜。
显然,门前的马车奴仆皆不属于陈府,如今的陈府已与平常人家无异。
陈老爷一身半旧不新的浅蓝色长衣大袖,与人在门口寒暄。
“……他们突然来信,说是遭了火灾,受了伤,让乐仪上京瞧瞧……只盼着无事……”
“乐大人吉人天相,定当无碍。不过陈老爷答应我的三十年陈酿黄藤酒,不知……”
“已经让人送到你府上了!”
“多谢多谢。”
“有劳凌老爷多多照料我家乐仪,她年纪幼,平素倒懂事大方,只是没出过远门。”
“您尽可放心。”
乐仪在旁侧听着,困惑道:“外公,您的意思是,让我随凌大爷上京?”
陈老爷点头,摸着胡须道:“你们骨肉分离已有十九年,我也老了,是该让你回到父母身边了。你也别怪他们,京城艰难,你父亲又是没有倚仗的,全凭他自己一路考学才做了京官,其中艰难,旁人难以知晓。”乐仪还要再问,身后突然窜出一个人影,猛地将乐仪掳进怀里,乐仪下意识反肘狠狠一抵,要给他一个过肩摔,唬得凌大爷忙喝住:“初儿,别胡闹!”
凌濛初这才捂住肚子,龇牙道:“乐仪,你可够狠的!”
乐仪看着眼前高高大大的公子哥,他身穿锦白长袍,头戴玉簪,拂袖间暗香扑鼻,满身贵气。他微微的蹙着眉,唇角勾笑,实在是个英武的美男子。昨儿分明还是个拖着鼻涕追在她身后的小屁孩,转眼就成了偏偏少年郎,真是奇事。
见乐仪打量他,凌濛初垮下脸,“几年没见,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
乐仪莞尔,眼眸如月牙般弯弯,“怎会不认识?凌濛初!我的手下败将嘛!”凌濛初咬咬牙,眉梢挑起,冷哼一声,佯装动怒,抱臂去了。
陈老爷从怀里取出一只锦囊,放到乐仪手里,“里头有些银子和官交子,若不够花了,便向凌大爷借,到时候外公帮你还就是。”
乐仪微微吃惊,“现在就走?可是我……”
凌濛初不知何时又回过身,拖着乐仪上马车,“我急着上京赴任,一刻都不能等了!”原来凌濛初参军后,被派往西北固防,后加入京厢军,驻守汴京城。好不容易告假回家过年,偏遇上集贤殿大火,官家惩处了一大批官员,又从京厢军中拣选了数人调入步军司当差,凌濛初便是其中一个。他也是刚刚收到御令,即刻启程,不敢耽搁。
“你何时回黄縢县的?怎么没听人提起?”乐仪歪在车窗前,望着渐渐后退的田野、屋舍,看着天空南飞的燕群,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凌濛初闲话。
凌濛初在剥生板栗,他在西北杀敌时眼皮都没眨过一下,却没法剥开眼前一粒果子。他又咬又掰,最后气得往盘子里一扔,嚷嚷道:“不吃了!”乐仪捡了一颗板栗,轻巧剥去外壳,吹开黑紫的细皮,放在手心递过去,“怎么还爱吃这个?”
凌濛初不可置否,回答乐仪先前的话,“我问过陈老爷,他说你去山里了。”又定定望着她,眼中流露出疼惜,问:“你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乐仪问。
“害怕再也不能回黄縢。”
乐仪噗嗤一笑,“我去看看父亲就要回来的,这儿是我的家,我当然要回来!”
天际飞过一群大雁,远处屋宇连绵,炊烟袅袅,乐仪笃定的呢喃了一句,“我去去就回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