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盛放,灼灼生华。
每年从山那头吹来带着暖意的薰风时节,这里的桃花就开的特别艳,在田园,在屋舍,在人来人往的石径小路,在纵横交错的阡陌巷闾。粉se的桃瓣争香斗艳,衬映着愈加喜气洋洋的每一张脸庞。
所以,这里又叫做桃花坞。没有金戈铁马的杀伐,没有流寇强匪的滋扰,这里就像是远离了兵戈纷乱的世外桃源,坞堡的居民们i升而作,i落而息,男耕女织,清穆敝闲,生活的平和而安逸。
林若斯嗅着满城的桃花清香,在和煦的chun风之中陶然浅笑。他是这个桃花坞的主人,生于斯,长于斯,如果不出意外,亦将终老于斯。
桃花坞能在这乱世之中得以保全,除了地势处于边境的深山中之外,林家部曲的骁勇善战也是一大主因,林家部曲早年曾是中原乞活军中的一支,且在王室凋敝,疆土沦丧之后,避世于此地,并将原本只有寥寥屋舍的村落建造成了固然金汤的坞堡,而作为继承了林家部曲的首领,林若斯的骤雨离魂钩也已是出神入化的造诣。
三年前彭城巨锷士张琰在与林若斯并肩剿除危害民间的食尸教妖人之后,曾放言,若不是桃花坞久隔尘世,而林若斯又在江湖声名不显的话,也许很有可能在武林中传诵一时的双绝五士之名,会再增添这么一位桃花坞的少城主了。
林若斯不过三十出头,和他的名字一样,他的形貌斯文而儒雅,初看起来倒不似是习武之士,他喜欢穿着一袭干净的几乎不沾一丝尘土的白衫,腰间束着据说是祖上因勤王有功,而由天子钦赐的玉带,双手白皙修长,显然是注重保养的结果,但是当这双手挥舞起家传的离魂钩时,也许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可以轻松的取下穷凶极恶的盗匪首级。
不过桃花坞方圆百里的群山之内,早就没有了山贼盗寇的踪影,这也是林氏部曲长期肃山剿荡的功劳。现在林若斯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在城垣之上,惬意的看着坞堡中的子民勤时劳作,逸时放歌的美好场景。
已是黄昏时分,夕阳西下,桃花坞妍丽的桃花与斜阳的余辉交织相映,美的令人心醉。待到落i尽掩于群山背后,林若斯就决定走下城垣,结束一天恪尽职守的城头守卫,返回家中,享受才学会说话的儿子对自己呀呀呼出爹爹的快意,并将美貌温淑的妻子轻拥入怀,品尝她为自己烫暖的佳酿,何其畅哉?
林若斯的思绪一顿,他忽然发现两个人骑着高大的健马,在坎坷山道上缓缓的向这里踱将来。就着i暮时分并不算太暗的光线,能够发现两个人衣着丽都,不似是寻常的江湖之客。
只是两骑而已,无论对方到这里来是什么用意,终归兴不起大风大浪,林若斯首先放下一大半心来,不过多年戍卫形成的缜密而谨慎的jing觉使他还是对身边的军士吩咐道:“紧闭坞门,小心戒备,等来人到时,仔细问明来意,不可疏忽。”
厚木所制的大门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四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拉起了城门的绞索,最终沉重的门板砰的一声,屏遮在城门之前,而在城下,却是宽达两丈的城沟。
桃花坞的深沟强砦之名正是由此而来,根本就是仿造那些正规的大城池所筑建的,如果来的不是带着诸如“钩援”“临冲”之类的攻城器具,并且建制在五千人以上的军队,根本就对桃花坞无可奈何,这一点,林若斯有足够的信心。
不过那远处的两骑似乎也不是如何火急火燎的模样,甚至也迥别于寻常赶路旅人快马加鞭的风尘仆仆,他们还是不紧不慢,座下健马优哉游哉的漫步山间,倒像是在欣赏沿途风景一般。
好半晌,两匹马才算靠近了桃花坞的城墙,两马一白一黑,神骏非凡,白马上是个貂冠裘衣的年轻人,从厚重的貂冠冠沿下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孔,面如冠玉,唇若抹朱,脸上的表情带着一种慵懒而淡漠的笑意,并且在迎上了林若斯审视的眼神后,那年轻人微微轻笑着略一颌首,仿佛是久已熟稔的老友招呼一般;而黑马上却是个披着一身斗篷的高大身形,只能看到状如鹰喙的钩鼻从蓬帽下伸出,五官形貌却不甚分明。
&一支响箭划了一个急速下坠的弧线,稳准的插在第一匹白马的身前尺许,这是jing告来者止步的意思,白马却恍如不觉,还是那貂冠裘衣的年轻人扯了扯马缰,白马才止住了脚步。
&者何人?且通来意!”城头的一名壮士大声喊道。
年轻人还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身边黑马上的高大身形则一把扯下了斗篷的遮帽,露出了一个光头,颌下无须,面上满是各种奇诡玄异的花纹符号,朗声答道:“大燕国伏都王至此行猎!”
林若斯看了一眼那光头钩鼻之人的形容,他是汉人,对鲜卑胡人素来没什么好感,他也清楚时局,大燕国是鲜卑慕容氏的政权,好战嗜杀,现下正是年幼的新君即位没多久的时节,伏都王倒没听说过,林若斯的眼神又转到那貂冠裘衣的年轻人身上,看他淡然若定,举止雍雅,多半便是那光头所说的燕国伏都王了,料来也是新君即位后册封的同辈新王。
林若斯没有把对鲜卑人的厌恶表现在脸上,只是淡淡的拱了拱手,对那年轻人说道:“原来是大燕伏都王殿下,失敬失敬。鄙坞一至酉时便是闭门谢客,祖制不敢更易,却不能招待殿下了,还请殿下恕轻慢之罪。殿下沿此山道快马而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