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整块空地边缘不止没见着水龙头,就连胶皮水管也没发现。或许韦德尔从来不洗澡,可他难道连水也不喝一口吗?
海歌就快卡死了,口水能软化塞在喉咙里的面包,奈何他吞咽得太急,咬进嘴里的块太大,等不及用口水自救了,他都快没力气呼吸了……
万分危急的关头,有了希望!
“哇~水槽!那边凸起来的东西说不定就是水槽!”
看来小命有救了,海歌瞬间就化身成壁虎,手脚并用地飞快爬过去。他脑子里空白一片,只不停在心里祈祷,别是因为天太黑看错了,误把没用的石头看成了是供狼饮水的水槽……
还好,在狼窝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没有近视,孤儿们没啥机会学习,也找不到书看,他们只要能认识字,看得懂演出节目表了,接受教育的日子也就结束了。海歌的视力,白天能看清六米以外的东西,晚上隔着三四米远辨别前方目标,也一点不困难,所以他看出那东西是水槽,它就一定是水槽!
多谢七头狼,不仅没把韦德尔留的水饮得一滴不剩,还剩了许多,足够海歌灌个饱。有了水,那一大团夺命的面包一下子就咽下去了,他翻翻白眼,喉头颤动两下,贪婪地大口吸气。
总算是缓过劲来了……
喝完水,回到空地上,海歌不再饥饿难耐。他拾起剩下的面包,这回能细细品味那特有的麦香了,就用脏手撕着,一小块一小块往嘴里送。等手里空了,他依然舍不得走,可怜巴巴地望着那抹投在地面的黄光,悄悄对自己说:“如果我也能走进那间屋子,躺在床上睡一觉,该多么好啊……好像很久都没体会过,躺在一张真正的床上的感觉了……”
这一夜,海歌就蜷缩着睡在旧仓库的墙垣旁。他捡来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个窝,像只猫似地钻进去,仅把脑袋露在外面。直到入睡,旧车库里的灯也没熄灭,他迷迷糊糊地想,原来那人习惯晚上开着灯睡觉……
毕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热,夜间也会起寒意。海歌冻得手脚冰凉,内心却很踏实,一个多月来,他真正睡了个好觉。
其实这远离市中心的废弃贫民窟并不安全,往更远处走,就是没经开发的郊野,近处的山丘也人迹罕至,特别是小山上还盘踞着野狼。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却始终想着车库房子里住着流浪艺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会任由它们伤害人类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才醒。
其实早在三个小时前,太阳就高高挂在了天上。它一露脸就驱散了夜间寒气,海歌睁眼时发现,不仅不冷了,还出了一身热汗。之所以知道确切时间,是因为韦德尔不知何时打开了卷闸门,正拿着个表皮生锈的小铁桶,哼着小调儿往水槽里加水。大概等他出去“工作”后,狼群就又会跑来为他看家护院。可这儿有什么值得它们看护的?是那一屋子谁也不会要的破烂吗?海歌胡思乱想着,屋子里传出时钟的报时音,他猜那个钟,肯定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他很为昨夜选的作为“露天宿舍”的地点得意,认为选择明智,那是沿墙垣往屋后走,靠着一个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还盖满枯黄的杂草,远看似荒凉的坟头。当韦德尔往这边看时,他就能赶紧撤离到土堆后隐身。所以他认为,对方怎么着都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
韦德尔貌似确实没发现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家务事”,就又将那一大堆乐器装上木头车,晃晃悠悠往城里去了。
流浪艺人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
宁新市的“狼窝”,是娱乐圈里知名度很高的马戏团。海歌在狼窝里长大,经常随团去各大剧场演出。在大场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儿也就多了,尽管他认路不准,赖着人不走的机智还是有的。
大清早韦德尔不会喝酒,跟他太紧铁定会露馅,海歌便多出个心眼,拉远了与那辆木板车的距离,总要等到快看不见车尾时,才赶紧追上去。
但他过于谨慎,好几次木板车都险些跑出了视线,这是他最慌的时候,不得不使劲回忆昨天来时的路线,还好总能重新找到跟踪目标。
终于又走进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与韦德尔隔远了,万一被人流冲散,他再找不到他,那会是很让人伤心的事。
其实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艺人群体里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规:表演场地通常由霸头,也就是领头人分配,分配地点确定后就不得再随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头的允许。如果随便从属于自己的场地挪去别的地方,未经许可就侵犯了他人领地,是违反行规的大忌,严重者可被殴打致死。
但现在城里的表演行乞者数量一再减少,也不知是否还有谁敢顶着霸头的头衔拿行规说事,有些胆子大的,就开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新地方赚的钱总能多一点,这道理很容易理解:给钱的金主们每天打同一地方经过,他们总不会每天都肯施舍给相同的乞丐。
韦德尔却很讲规矩,哪怕这个行业已因为落后于时代节奏而萧条了,他也依然保持着君子风度,绝不越矩。这不是由于他胆子小,而是由于他素养高。一直有人怂恿他去保险金融业集中的布里斯特街碰运气,夸张点说,那里连扫大街的都是富人,他却总是一笑了之。
然而今天,不知为何他竟改变主意,放下了保持多年的风度。他没回位于坎特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