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剑心闻言,腼腆一笑,全无含糊其辞的意思,而是毫无戒备地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让李兄见笑了,我这天赐武命,却与一般人不同,我自三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痊愈之后,便觉醒了天赐武命,之后看任何东西,都是一眼既透,看人可以直接看到脏腑经脉,乃至于真气运转,那时候年纪小,只觉得甚为可怖,倒也未多想,等到再长大一些,才明白了‘非礼勿视’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于是一直在努力修行,既是为了有能力守护自己心中的侠道,也是为了能够控制住这股奇异的力量,不然走在街上看谁都不着寸缕,就太过无礼了,只是刚才一时不察,不慎看穿了那姑娘的面具,又说了那些话,惹恼了她,不知何时能与她好生道歉。”
李轻尘倒不觉得什么无礼不无礼的,因为在他生活的幽州,那里的姑娘家们一向大胆,若是路边的闲汉子们以荤言秽语去挑逗,那些女人只会以更加露骨和不堪的言语反击回去,若是那边的汉子们怂了,不敢说话,她们反倒还要叉着腰,大声地嘲笑你一番哩。
不过是看到了她的脸,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让李轻尘感觉颇为有趣的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乾三笑,竟然会是一个女人,而且听沈剑心的意思,年岁也不大,真不知是如何敢来长安与人做这种生意的。
“我倒有些好奇,她到底长的是什么模样,沈兄可有记住?”
提起这事,沈剑心倒是突然来了兴致。
“想我家乡渝州,自古便出美人,可在下活了整整十六年,却是从未见过如此一位女子,真可谓是一眼难忘呀。”
说着,他竟忍不住面露丝丝憧憬之色,喃喃念述道:“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
李轻尘过往被幽州司里那位人人都不待见的崔先生强逼着读书识字的那份记忆一下子被勾起,随即忍不住打断对方道:“这不是数百年前那位号称才高八斗的曹子建所书《洛神赋》么?”
沈剑心眨眼间被人戳破了那份小心思,赶紧红着脸解释道:“这,总之在下先前一看到她,脑中便自然地浮现出了这些句子来,具体什么模样,反倒是忘却了。”
这位自打来了长安城后,除了按时去往武道会演武场上参加演武比试之外,就是在平康坊里喝得烂醉之后呼呼大睡的渝州少年,忍不住又伸手取下了腰间的酒葫芦,拔开塞子,然后仰头便给自己灌了一大口,接着侧着身子,一只手撑着脑袋,看着窗外打进来的皎洁月光,不知在想些什么。
倒不是他喜欢流连花丛,看那莺莺燕燕,只是这平康坊的酒,一向都是长安城内最负盛名,也是滋味最好的,而少年又极喜欢喝酒罢了。
千般愁,万般愁,皆可付之一醉,以这涛涛江河之水,洗尽一身疲累。
酒酣之后,登高台而揽月,方才是人间最自在,最潇洒的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