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锋杀>章二 少年有双血手套

波顿王朝的都城以“天启”命名,取的便是阿摩司大帝“启示之君”的名号。天启城的城门号称世界最高的建筑,按照阿摩司大帝的说法,“我天启之城门必是世界最高之所,永不陷落之堡垒”,即使是城中西莫教廷教皇所居住的永恒之塔,也比城门矮上十厘米。

这是对阿摩司大帝的尊敬。即使是如今神权大于王权的局面,那位隐藏在永恒之塔最高处的教皇也不曾挑战当年阿摩司大帝随口说的一句话。这就是实力,即使过了数千年,阿摩司大帝的余威犹在。

的确,阿摩司大帝的这句话像是有魔力一般,天启城从最初人力锁链拉动的木门到现在靠炼金矩阵和高能燃料蒸汽机械共同作用的钢铁巨门,城门换了许多代,经历了数万次大大小小的维修,却从来没有被攻陷过。天启城曾经历过三次蛮族围城,七次叛军冲击,无数次的兽潮,却从来没有被突破过。天启城门,就是波顿王朝民众的信仰。

天启城的秋和其他地方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可看的秋景多了些,其中最著名的便是红枫大道。天启城门坐西朝东,从城门进入便是一条极宽阔的大道,可同时容纳五辆机械重炮并排通过。大道的两旁种植着枫树,一直随着大道从城东延续到城西的尽头。

红枫大道之所以出名,并不只是因为这些枫树更是它将北面的上城区和南面的下城区分隔开来。

深秋时节,枫树叶片大多变成了鲜亮的红色,随着寒意渐浓的秋风在半空飞舞,像是荒野里残破的血蝶迸发出生命最后的绚烂。

一片红叶飘啊飘,飘出了红枫大道,一直向南飘去,飘过破损的窗台,飘过污水横流的小巷,飘过泰罗湖上捞尸人的船,最终落在了天启城西南角的一座小酒馆门口。

天启城西南角,不一定是下城区最脏的地方,但一定是最乱的地方。波顿王朝有很多法律细则,但最基础的便是弱肉强食,实力至上,这一点在下城区的西南角被体现到极致,甚至超过了法律。这里有许多的落魄贵族等待着出人头地的机会,更有数不胜数的打手和杀手像是老鼠一般躲在街头巷尾的阴影里,寻找自己的目标,时刻准备用对方的残疾或者人头换取下一个月的酒钱。当然,没有人想过自己会死在这里。

由此可见,在这里开上一间酒馆,还要开上三年,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这些对老熊来说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他半眯着眼睛,坐在柜台后面,把玩着手里的两枚金币。两杯金币,在下城区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换来一条人命。老熊从来没有财不外露的概念,就像他从来没有担心过自家的酒馆会关门一样。前者取决于个人能力,后者确定于他幕后老板的势力。而老熊的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大老板,大概是天启城中势力最大的人之一,虽然那位大老板肯定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名属下。

门口的灯光忽然暗了一下又亮了起来,老熊抬起头,看见三个披着黑色大氅的人走了进来。

三人的身形被大氅遮住了,但是看得出来个头不高,或者说比正常成年人矮了一些。三人一进门,酒馆内便有了一种隐隐的燥意,偷偷窥视二人的酒徒们心里骇然,赶紧喝了几大口酒,回过头去不敢再看。

老熊抬起头来,肌肉虬结的大手把金币狠狠地压进木质柜台里。

“戴维,你小子要是吓跑了我的客人我一定抽死你。”

“好久不见您老安好?”三人中第一个走进酒馆的人掀开兜帽,露出来一张偏中性的脸,打着深色的眼影和亮丽的口红,但是低沉的声音和银灰色的寸头说明了他的性别。

“我可不老,”老熊看见戴维克斯,明显有些不耐,“这次沃夫那个老不死的舍得把你派出来了?这还没到冬天呢就披上大氅也不嫌热。”

戴维克斯双手撑在柜台上,笑容里竟然带着些许妩媚:“我也就来了两次您就记得了,看来我真令人印象深刻呀。至于这身装扮......”

“要是不遮挡一下,我怕我就不能走到这里了,毕竟您这里的路可不好走。”走在最后的一人上前,用力扣出压进柜台里的两枚金币,随手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老熊眉头皱了起来,大手上的青筋微微跳动,肌肉鼓起。突然,刚刚取走金币的手又放在了柜台上,不知什么时候,手上多了一双黑色的皮手套。手套的材质是荒原上土狼的皮,韧性极佳,薄薄的一层贴在手上如同另一层皮肤,既不影响触感,在加入了细细的合金丝后又能起到良好的防御作用。最特殊的是,手套的十指指尖被漆成了深红色,像是鲜血的颜色一样。指尖有五毫米长的刃,看上去十分锋利,但由于也被漆成了红色,丝毫不会反光。

老熊的手放松下来,笑骂道:“奥斯汀,你这个狼崽子来了也不打声招呼,吓得老子一身冷汗。”

老熊还是一副教训晚辈的口吻,但神情里却出现了微不可见的忌惮。

然而奥斯汀却没有什么尊敬他的意思:“第一,我刚刚就是在打招呼;第二,我也不知道我的老子是谁,但是如果我知道了,我一定会捅他两刀问问他当年为什么抛弃我。”

老熊也不在意,反而亲热的搂着奥斯汀的肩膀,说:“你小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不过我喜欢。那张介绍信老沃夫交给你了吧?去后面你知道怎么走的。”

奥斯汀依然冷着脸,等老熊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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