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恐怖悬疑>阴阳低手>第123章 扯平了

老子说:人永远要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知,不管身处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不能迷失了自己,正如仙鹤立于鸡群而不骄,微尘居于泥泞而不馁。不管什么样的处境下,都能微风不燥,阳光正好。

老子有没有说过这句话?答案当然是有的,只是此老子非彼老子罢了。

根据史料的不完全记载,这是老子走过半生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珍贵无比,非常人可与共享之。

既是珍贵无比的经验,那便不用去深究它的出处了,单说说这句话所蕴含的道理。反正不管别人如何看待,我是十分认同的。

唯一可惜的是现在的老子并没有走出半生,自然而然也还没有那么高的境界。所以当我坐在老张他们的教官休息室里,隔着窗户居高临下的看着操场上闹做一团的大一妹子时,心里居然有那么一丝丝的愤愤不平。

虽然这是大城市,人才十分的多,但是也不至于这么快就一代新人换旧人吧!!!!

是的,我这才前脚刚走,以为潇洒的背影将要伴随着一代武学神话在这青春校园里远远流传的时候。却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几只猴子居然在妹子们面前表演起了街舞。

一时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山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好吧,措辞虽然是夸张了一点,但阐述的的确是事实。说真的,这一瞬间我是懵的。三楼,仅仅只是三层楼,五十几个台阶的距离,从我走上来好像也就只花了最多十来分钟的样子吧,居然就像是变了天一般。

用那段时间比较流行的一句话稍加改变一点来形容就是:“有些人,明明上一刻还在为我欢呼鼓掌,仅仅一个转身之后,却成为了别人的铁杆儿粉丝……。”

我忽然有些同情之前那些看着我露出不善面容的男同胞们了,真的。

同时我也十分的肯定了我之前的想法:世上安得装逼犯?见一个,打一个。对,我当时肯定就是这么想的,他大爷的……!

我自嘲的扯了扯嘴角,忽然想到:这就是人啊,见不得别人在自己的面前得瑟,但自己有能力的话谁特么敢管老子装逼?好吧,大家都这屌样,就别装什么圣人了。

只是我挺想不明白的,那手脚像是得了小儿麻痹一样左抖一下右抖一下的动作就那么吸引小妹妹吗?而且那三个猴子染的啥头发啊!一个红,一个黄,还有一个紫色的。看着都特么难受,你说要是染个红黄蓝多好?再不济红黄绿也不错啊。一个三原色,一个红绿灯。这红黄紫是出自哪里的典故?

可这仨儿猴子偏偏还受欢迎的紧,打眼一瞧,完全有完虐我的兆头。

……。

……。

昨日之日不可留,今日之日多烦忧。

当我走出半生之后,我曾把此时的心情分享给了我的一个朋友听。当然了,是男性朋友,至于原因吗?大家细想一下便明了啦!

我朋友听我说完之后用一种十分惊讶的眼神看着我,故作不可思议的调笑我说:楚离,没看出来你的闷骚都到达这种程度了……!

我也笑了笑,只是和他的调笑比起来,我呈现出来的是苦笑罢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去反驳他调笑我的这句话,因为仔细想想,好像他说的是事实啊!

我的这个朋友说起来大家也都知道他是谁的,不是老蔡,但是也在前文就曾提过他。就是那个偶然相遇又突然消失,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神秘感的吴广吴不争,不争兄。

有时候想想命运真是奇特,我和他居然会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我和他的关系和我跟老蔡之间不同。我和他之间更像是一种君子之交,话不多,交集也很少,但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彼此心里的想法。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人太像了的缘故吧……。

是啊,或许是我们两个的性格确实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于是我看着他,忽然笑着问道:“这么说你也是一个十分闷骚的人了?”

他突然愣了愣,然后尴尬的拍拍我的肩膀,道:“哎,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嘛,正常的,正常的……。”

关于不争兄的事情先暂且不提,咱们说回正题。

真相究竟是不是真如不争兄所说的那般: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先暂且不说。

我二十岁的年纪说起来确实还没有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程度,这一点我是清楚的。哪怕是经历的再多,年纪和阅历毕竟摆在那里,这是无法否定的事实。

所以我看到操场上的这一幕心中泛起波动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甚至我脑海还闪过一丝可怕的念头来:要不?下去弄死他们?……

好吧,弄死那仨儿猴子是不可能的,不过教训一顿应该问题不大。风头也出了,心里头也舒服了……。至于理由?头发太扎眼应该可以算作一个理由……吧……?

这里说的比较多,其实根本没过去多少时间,这一大段话相当于电视剧里演员慢镜头动作下的心里活动,看起来过去了许久,其实也就几秒钟的事情。

跟着老张和小邓到了三楼之后,小邓推开了其中一个房间的门,我抬头看了一眼,门头上挂着一块儿十分显眼的牌子:教官临时事务处。这块儿牌子之所以十分显眼并不是因为它比较大,而是因为它很新。

说起来我好像还没有仔细介绍过这所大学,因为特殊原因其他方面不方便细说,我只能说这大学和我认知里的,或者说和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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