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那就是娘。
他对着镜子发了三分钟的呆,然后扯出几张手纸,胡乱擦了一把头脸,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时已经流得一尺多长了,对一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狗来说,这已经算是很有风度了。
谷宇走到点餐台前,要了两份巨无霸汉堡,三份鸡翅,一份可乐。服务小哥看见他洗了个脸回来,已经变身为帅哥了,有点怔愣,甚至都没去打单,谷宇很自然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那小哥才惊醒过来,连忙打单:“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