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九九二年。

一百港元可以兑换七十多块软妹币。

但一百美元却可以兑换五百多软妹币。

换算下来,一百美元可以兑换七百接近八百港元,三千多万美金,价值数亿港币。所以仔细来说,王博不是千万富翁,而是亿万富翁。

有了钱之后,王博第一件事情就是买房子,实现自己的愿望。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幸运的是,港岛背靠深圳,三面环海,想要找面朝大海的房子,是真心不缺,很多房子都是面朝大海的。

王博花费了几千万港币,就在浅水湾买了一套别墅。

浅水湾位于港岛岛太平山南面,依山傍海,海湾呈新月形,号称“天下第一湾”,也有“东方夏威夷”之美誉,是港岛最具代表性的海湾。

在这里买房子的人,非富即贵。

基本上都是港岛的大亨,什么船王,首富,都在这里有房子。

像是王博这样的暴发户,人家压根就看不起,根本不屑与之往来。

王博搬到这个地方过了两个多星期,压根就没有人登门拜访过,哪怕是路上遇到一些大亨,对于王博也仅仅是点了点头,保持着面子上的友善。

至于内心,依旧看不起王博。

王博没少在这群人的眼睛里,看到轻视。

老一辈的还好,毕竟经过大风大浪,熟练人情世故,就算是内心对王博不感冒,也不会贸然和王博结怨,表面功夫做的很到位。

但是那群年轻人就不行了,打听到王博以前是开出租车的之后,对于王博基本上就是用鼻孔看人。

虽然没有chì luǒ裸的讥讽王博,但那股优越感,谁都看得出来。

当然,他们秀优越是他们的事情,只要不来招惹王博,王博也来的搭理他们,更何况王博也没有打算和这群人搞好关系,他们看不起王博,王博也看不起他们。

骄傲而已,就好像谁没有一样。

王博是什么人。

他虽然认为自己是一个获得了力量的普通人,但他见过神灵,当过蝙蝠侠的师傅,也上过武则天,更搏斗过巨龙。

和他的经历一比,这群人算的了什么。

如果王博使用复制镜,复制出来的财富足以把浅水湾所有富豪硬生生的用钱砸死。

所以这群人,王博是真心看不上眼。

他之所以在浅水湾买房,不就是因为这里的环境好么,每天都过着自己舒舒服服的小日子,简直不要太爽。

就这样,一个月的时间眨眼即过,新的一笔资金到位。

但关于穿越者,王博是连一个影子都没有看到。

不过王博并不着急,毕竟他连这是一个什么世界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找一个穿越者了,说不定等时机到了,穿越者就会自己蹦出来。

虽然这份可能性,并不高。

不过,虽然穿越者没有找到,但王博的实力却又一次有了进步。

他首先,王博可以凭借着自己的身体素质,轻而易举的举起三百多吨重的物品,这种力量随手就可以把一个人打成肉酱。

其次,王博的速度最快达到了七马赫,也就是七倍音速,一秒钟就可以跑出两千多米。

当然,对于会巫术的王博而言,这种速度并不算什么。

毕竟他可以在眨眼间就前往北极或者南极。

然后就是王博的防御力,再一次有了长足的进步,普通的手雷已经威胁不到王博了。

甚至就连普通的zhà dàn,都很难打破王博的防御。

如果在继续下去,肉身抗导弹,甚至是核弹都没得问题啊。

至于王博的听力和视力,也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化。

只要王博愿意,方圆一万米之内,任何风吹草动都满不过王博的耳朵,而他的视力,更是可以看到远处一万米飞行的苍蝇。

正是因为这种进步,让王博觉醒了超人又一项可怕的能力。

热视力!

没错,就是可以用眼睛释放出激光的那种能力。

现如今,王博的热视力还很低,温度大概是几百度左右,虽然无法融化铁之类的金属,但杀死一个人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王博也不会用热视力来杀人。

自从成为了巫师之后,王博就很少用身体去战斗,毕竟比起身体,巫术更加的便利。

唯一让王博有些遗憾的是,他成为巫师还没多久,没有遇到一个强大的敌人,让他畅快淋漓的和强敌战上一场。

不过这一点遗憾很快就被王博抛之脑后。

他毕竟不是什么战斗狂,比起战斗,更喜欢普通的生活。

有没有战斗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重要。

……

这天中午,王博在家里带的有些腻味了,就一个人来到浅水湾海滩,这里是全港最受欢迎的泳滩之一,处处散发着惬意闲适的风情。

弯月型的浅水湾,滩床宽阔且水清沙细、波平浪静,吸引了不少游客及港岛市民的到来。清晨是到沙滩漫步、享受日光浴的理想时光,夕阳西下时则是看日落、享受平和宁谧的好时机。

但是在中午,这里的人就少了很多,毕竟头顶的大太阳,还是很毒辣的。

不过对于王博来说,越是毒辣的太阳,越是舒服。

毕竟超人就喜欢嗮太阳,越是靠近太阳,进化的速度就越快,如果能够在太阳里面躺上几十年上百年,说不定就可以进化成为黄金超人。

可惜,王博现在还不能靠太阳太近,否则很容易被太阳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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