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隋乱>第三章 旷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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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特别分外投缘。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么,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外甥,一会舅舅看见了侄儿,越喝关系越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人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青,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么?”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么?”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在生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鼻子里哼了一声,冷冷地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射下来!”

“就你么?”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从空中掉落。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了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呲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只好红着脸,一边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西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叔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醒。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叔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都白送!”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得苏啜部要打仗么?”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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