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居胥,冰塞之南十四里,匈奴大营。
至夜,连绵的营中一片愁云惨淡,到处飘荡着悲凉的牧歌,伴随着温热的夜风,直去向草原深处的九幽。
这是停战之后的第三日。
四处征集牛羊的部队回来了,带回的食物却寥寥无几。毕竟这场仗打到现在,狼居胥山左近三百里已经少有部落,便是有,在饿死与战死之间,他们也学会了选择反抗。
李恪让头曼的尊严彻底扫地。
他在草原横行无忌,灭杀左贤,劫掠王庭,抢夺牛羊,奴役牧人。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居然还在狼居胥山建起要塞,以少量之兵死守住这片弹丸之地,让头曼倾尽全力的攻势不得胜果,最终陷入到进退维谷的境地。
“李恪……”
孤身一人站在璀璨的星河下面,头曼仰望着,轻声念诵着这个被他恨入骨髓的名字。
他发现自己不出半句狠话。
心有滔恨,意却无处舒,那个身穿黑色深衣,像士子多过像将军的身影永远站在距冰塞十四五步远的高台上,手扶栏杆,面无表情,好似触手可及,又似永远也触碰不到。
夜深无人之时,这种感觉变得格外清晰。它们混在夜色里纠缠着头曼,让他愤怒,战栗,急切地想要重回到人烟当郑
幸好,韩奇来了。
在东塬与柴武僵斗了三日,二人势均力敌,胜负不分,韩奇以此功顶替了枉死的博日斤成为头曼新的国相,这几日专注于劝各部万骑出兵助战,忙得脚不沾地。
头曼觉得自己重新找回了王者的霸气。
他静静看着韩奇走近,沉声问:“三日了,那些万骑长丢掉怯懦了么?”
韩奇叹了口气:“除了王帐八旗,其余万骑……”
“韩奇,你现在是国相了,不再是以前的王帐将军。”头曼的眼睛里难掩失望,“如果博日斤还活着,他会知道,像左贤王、右贤王那样的虚衔,捏在手里没有任何用处,大可以许给他们,让他们合不成一股绳索。”
“是……”
头曼缓缓抽出了腰上的青色佩剑,睹笔直,指向虚空中冰塞的方向。
“知道这把剑么?”
“巨阙……”
“这把剑叫巨阙,曾经是中原战神李牧的佩剑。想当年我还年轻,随翁征讨中原,被李牧击败在雁门时,他就是用这把剑指挥赵军。”
韩奇束着手,低着头,根本不知道头曼究竟想什么。
“当年的李牧何其强大,手下赵军何其精锐,我翁败后,郁郁而终,匈奴自此退出阴山,再不敢在河南放牧。可结果呢?等李牧被赵王的猜忌杀死了,赵王还是恐惧强大的匈奴,让使者把李牧的佩剑送了过来,当做两族和睦的礼物。”
“从那时起,巨阙就成了匈奴饶王剑,一直悬挂在我的腰上。”头曼猛地挥剑,锋利的剑刃切开泥土,在草原上划开一道厚重的瘢痕,“匈奴是强大的,这把剑就是我们强大的见证!”
他深吸一口气,抬起剑压在韩奇的左肩,郑重下令。
“韩奇,你和他们,头曼要用李恪的头颅盛酒。”他的声音无比平静,平静地没有一丝波澜,“我再给他们两时间。两日之后,他们或是随我发兵推倒冰塞,又或是……我等各自饱食,就在李恪的见证下,先战一场吧。”
……
美食攻势的效果异常得好。
整整五日,冰塞之外都没有半点动静。塞城的抢修和机关的保养先后完成,土石备料也从预留的填口充进城墙,散尽热力后与地霜溶液一道冻结成新的冰块。
李恪甚至还有空余调制泥水,并用这种简陋原始的防火涂料刷遍外墙,糊了厚厚的一层。
这玩意真有隔热的效果么?李恪心里其实没有半点非分之想。
只是该忙的不该忙的全忙完了,大军日日食不厌精,兵卒们眼见都圆了下巴,头曼居然还是没有出现。
他思前想后,只能命令蜃楼再次升空,谁知正好侦得了大军出营,蛇形进兵的壮观场面。
四月十六,大军重临!
头曼这次没有再虚设旗帜,十六面万骑大旗在密密麻麻的人马阵前列对飘扬,身后则是稀疏了许多的匈奴军阵。
每个方阵或长或短,皆有损耗,阵中的骑士士气也不高昂,一个个拉缰束马,静立不动。
李恪手搭着凉棚,在大阵前端看到了大夏依旧披着鹤氅的头曼,他把一面令旗交给手边的大将,那大将高居令旗策马而出,一挥手,在大阵右侧割走了整整四个万骑……
“通令东塬增兵,韩奇过去了。”
正令下达,李恪正北的陈平当即在东塬备兵处增调了一千平戎,两千轻骑,使柴武手下可用之兵达到万数,占据了全军的三分之一。
扶苏大步登上令台,眺望一眼匈奴大阵,轻声问:“这次的重心在东塬?”
李恪瞥了他一眼,耸耸肩:“晓得。”
“晓得?”
“大战未起呢。我只看到有四个阵势相对完整的万骑去了东塬,防患未然而已。”
扶苏眨了眨眼睛,尴尬一笑:“五日不曾战,生疏了……”
“我明白,公子无战不欢。”
令台的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索性尴尬了没多久,对面的头曼又递出一杆令旗,又一大将领着一支万骑去了西塬。
“若我是头曼,我就主攻西塬。”扶苏没话找话,“反正攻哪儿都是强攻,不若攻敌不备。”
“有理。”李恪点点头,跟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