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千娇惨无人道的狂捶猛踹之下,我握紧方向盘,一直坚持到明珠大酒店,路上不曾出现什么车祸,已经堪称奇迹了。
嘎吱!
比亚迪停在明珠大酒店门口。
“英雄!”苏紫嫣正守在那里。
见我下车,苏紫嫣大喜,窜上来扑向我,整个人挂到我身上,恨不能把自己塞进我的身体,亲昵模样直让旁边经过的路人汗颜,林千娇更是醋意陡生,骂道:“臭流氓,就知道欺骗无知少女!”
话落,转身走进酒店。
我连翻白眼,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放下苏紫嫣,追上林千娇,笑道:“嘿,林妹妹先别急着走嘛,我还有事问你。”
林千娇哼道:“什么事?”
我疑惑道:“你刚才只是说林家和星辉公司有仇,不过,我不明白,这和雷家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林千娇忿忿然道:“雷家就是瞅准了我们林家和星辉公司不和,才乘虚而入,横插一脚,企图混水摸鱼,渔翁得利!”
“得利?得什么利?”我搞不懂,雷家这么做,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哼,雷少封那畜生当然是垂涎姑奶奶美色!”林千娇眉尖一挑,摆出一幅风姿绰越的poss,恨道:“至于雷家,则是贪图我们林家的财产!”
呕——
我作呕吐状。
“滚蛋!”林千娇大怒。
苏紫嫣在旁边捂着肚子大笑,拽着我的胳膊,替我帮腔道:“我就知道,像英雄这样不贪财、不贪色、行侠仗义的男人,现在越来越少了……”
噗——
这次,换成林千娇吐了。
别说旁人,就连我自己都有些受之有愧,苦笑道:“林妹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算你嫁进雷家,和你们林家的财产有什么关系?”
我清楚的记得,之前林千娇叙述佘百媚的遭遇时,曾经提到过,她有一个哥哥,按理说,她哥哥完全可以继承林氏家族的财产,根本不必担心被当成嫁妆被雷家吞并。
林千娇脸色一沉,没有吭声,似乎有什么难言这瘾。
“难道是……”我一愣,猜测道:“死了?”
“滚!”林千娇怒道:“你才死了!而且是不得好死!”
我撇嘴道:“林妹妹,我可是你的未婚夫,正版防盗那种,你这样诅咒我,难道就不害怕遭报应吗?”
“什么报应?”
“当寡妇呗。”
蓬!
我话音刚落,林千娇便一拳砸来,幸亏我躲的够快,才免遭一劫。
……
回到房间以后,好不容易才把苏紫嫣关在门外,我刚躺到床上,还没来得及休息,丁魁突然门也不敲的闯了进来。
“什么事?”我头也不抬道。
丁魁神色凝重道:“刚才我出去办事,回来以后,发现房间被人搜过。”
“哦?”我坐起身,惊道:“什么人?”
“不知道。”丁魁摇头道:“从作案技巧和对现场的清理情况来看,肯定是个高手。”
我好奇道:“那你是怎么发现的?”
丁魁从怀里一把精致手枪,淡淡道:“这把枪存放在衣柜里,被人握过……”顿了顿,他哼道:“因为枪上的温度和平常不一样!”
丁魁的话,说的斩钉截铁,煞有介事。
不过,我却是一头黑线,妈的,好一个枪王之王,连枪被别人握一下都能察觉得到。
“既然发现了那把枪,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拿走?”我问道。
“一是没用,二是不敢。”丁魁眸子里寒芒闪过,冷道:“我的枪,没第二个人敢用。”
言语间,一股淡淡的装逼感油然而生。
“是吗?”我接过那把枪,仔细瞧了几眼。
黑色的fn57式手枪,全长二十公分左右,枪机延迟式后座,拥有足足二十发的弹匣容量,而且子弹直径小、重量轻,掂起来和弹容量的十发的手枪没多大差别。
“还不错。”我像甩铅笔似的把手枪在手心旋转了几圈,还给丁魁,笑道:“干你们这行的,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生活,肯定会得罪不少人,这次或许对方是来寻仇的。”
“绝对不是!”丁魁依然是那么自然,哼道:“凡是我袭杀的对象,向来都是一击毙命,斩草除根,从不会留下活口。”
“那我呢?”我撇嘴道。
丁魁脸色微沉,眼中的杀机一闪而过,道:“你是个例外。”
能被令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枪王之王视作特例,我有点小得意,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丁魁迟疑道:“我是想问,除了雷少封以外,你是不是还得罪过其他人?”
“什么意思?”
“或许……”丁魁猜测道:“那些人原本找的是你,不凑巧,所以走错房间了。”
你妹——
我听了,虎躯一震,差点没有当场吐血。
娘嘞,刚才还夸那些人是“高手”,眼下为了躲避责任,就栽赃嫁祸到我头上,还走错房间?擦,你当高手都是吃白饭的啊,如此低级的错误,恐怕只有刚入门的傻x杀手才会犯。
丁魁笑道:“不管对方针对的是谁,反正我们现在都是被拴在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不如联手应敌,怎么样?”
“额!”我瞬间明白了。
原来,这家伙是跑来寻求帮助的,只是碍于枪王之王的颜面,低不下高傲的头颅,丢不起那个脸,所以绕了一个弯,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他在帮我的忙。
“我困了,要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