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想不到被将军看破了。”
刘赫此举,确实有借此激发两军军士好胜之心,一次激励士气的想法,不过却不全在于此。
刘赫此时已经把高顺看作自己人了,不管他现在是谁的手下,都得想方设法挖来这个墙角。
而要想让他脱离刺史府这颗大树,来投靠自己区区一个县令,以高顺的性格而言,就必须让他完全信服才行。
高顺最擅长的本事是治军、统兵,自己如果在这方面胜过他,才有让他对自己心服口服的可能。
高顺问道:“何物为赌注?”
刘赫当然不可能直接提出要对方输了就来转投自己帐下这种话来。
“就以随身铠甲为赌注,如何?”
高顺看了看刘赫的铠甲,缝制细密,十分扎实,比起自己的要强上不少。
“高某不占便宜,若输,将此佩剑与铠甲一并予你。”
“好,一言为定!”
刘赫心中暗暗发笑。
高顺哪里知道,刘赫说的铠甲可是自己贴身的金丝甲,其价值之高,别说高顺的佩剑跟铠甲了,就算再来十套,一百套,也远远不及。
武将有三样东西,视若性命,绝不轻易予人:兵器、铠甲、战马,自己之所以提这个要求,其实也是想这无形之中,拉近双方的距离而已。
至于这金丝甲,如果高顺真的有朝一日投靠了自己,如此人才,难道自己还会舍不得为他打造一套相同的甲胄么?
所谓“兵贵神速”,双方都没有多做耽搁,稍做休息之后,就抱拳拜别,各自开始了急速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