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国庆节,天气晴好。
大海终于结婚了。
爱怜把一头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别上一枚珍珠发夹,耳朵上戴着一对珍珠耳环,穿着高跟鞋,一身及膝黑底儿暗红花纹的旗袍。
爱怜自己针灸加食疗,愣是把一头半白的头发给弄黑了。
现在的爱怜,看上去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很年轻,虽然个子小,但腰板挺得笔直,气质很不错。
一个精致的刺绣包包挎在胳膊上,开着她才买两个月的白色普拉多,便来到了婚礼所在酒店。
这么一个娇娇小小的小老太太从一台大普拉多上下来,关键,她还穿得是旗袍,这样的视觉冲击,有些——大——啊!
别管普拉多有多高,爱怜就是能够从驾驶位上很优雅地——跳——下来。
爱怜刚锁好了车门,转身要进酒店,便见到两个小伙子和她打招呼,‘呵呵!全是大海的那些小朋友呢!’爱怜都认识。
走了一路,打了一路的招呼,人们很奇怪,这个小个子女人是谁?为什么会认识那么多的年青人?
不过,婚礼嘛!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都多,没一会儿,所有人的注意力就不在她的身上了。
爱怜坐在了大海朋友给她选的座位,位置很好,离舞台也近,视线好。
爱怜笑着和座位上那些不认识的客人点了点头,便优雅地坐了下来。
只是,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视线转向了另一个方向。
隔着一张桌子,另一张桌子边围坐的客人当中,爱怜赫然看到了皮老三。
爱怜还真不知道,怎么皮老三也会来?三十出头的皮老三,休闲长裤和半袖t恤,还算干净利索,此刻正微笑着和旁边的男人说着什么,只不过,那人的态度好象不冷不热的。
爱怜看了看他的座位,也知道,那一片都是娘家人,这么说,皮老三是认识大海媳妇家的人才对。
转过身来,不再看他,反正爱怜知道他过得其实并不怎么好。
单位没有晋升的希望,无论他怎么做,顶头上司也不太喜欢他,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可能就会在这个岗位一直蹉跎下去。
据她了解,老丈人也不待见他了,不再资助他们一分钱,媳妇开始还坚决站在皮老三这一边,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会长大的,两人的矛盾也日益加深,但她媳妇看在孩子还小的份儿上,还坚持和他过着。
只是,跟着他,也存了心眼,不再像原来那样的毫无保留。
虽然孩子不孝,但他们毕竟是原主的亲生骨肉,爱怜只是给了他们教训,都不会危及生命,但生活质量却下降了太多。
这算是给他们的惩罚吧!
这一刻,爱怜觉得,到此为止吧!今后,他们再如何,与她也无关了。自己也不再关心他们的去向和现状了,大家各自安好吧!
心情放松下,爱怜的注意力便集中在了走上舞台的新人。
火爆的音乐响起,胖胖的新郎居然和他的伴郎团跳起舞来了,动感的音乐,节奏感很强,接下来伴娘团上来与这些小伙子们合舞,舞台上面一片欢快的气氛,把整个现场的气氛都调动了起来。
爱怜轻叹了一声:现在没点儿才艺,真的都没法儿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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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每天过得都很清闲,楼下生意一直都很好,她只是每天早上到厨房把饮料配比好之后,便一切交给了别人。
有闲心呢,便在一楼,帮帮忙,招呼一下客人,大多数时候,她只是每天关业时,拢一下账而已。
肉类蔬菜等材料都有商家每天固定的时候送来,根本就不再用她操心了。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不错哦!
店铺里人来人往的,很热闹,所以,爱怜从来都不会感觉到孤独,关门之后,服务员们也会打扫卫生,摘菜、洗菜、搅肉馅等等,自从人员充足后,大家都有各自负责的事情做,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何静统领着大家,能力着实不错。
爱怜每天都会在下午两点钟左右,在固定的时候坐在窗前喝茶、听音乐;每天中午都会午睡;每天早晚都会打《如意拳》;每天傍晚时分都会出外散步,拿着单反随手拍些自己感兴趣的画面。
她从不去跳广场舞,却有一天被一位相熟的老太太拉了进去,无奈之下,爱怜只得跟着音乐,跳了起来。
爱怜出来溜达,穿得本来就很休闲,她本来就是年青人的心态,所以穿衣搭配也都很时尚。此刻她穿着平底鞋,一条宽松的乳白色马裤和一件宽大的红色半袖t恤,梳着蓬松的丸子头。
此刻,她竟然把广场舞跳出了街舞的味道。
谁让她还有着一颗年轻的心,跳出来的味道都与这些真正的老太太不太一样呢!
爱怜的背影因为长年锻炼的原因,所以看上去和少女差不多。但是转过来之后,便可以看到她那遮不住的皱纹。
但是相比于同龄人,她已经年轻得太多了。
她舞步轻快,动作灵动,哪怕她与别人的动作并无二致,可是看起来就是有朝气和潮气了太多,街舞的风格简直不要太深厚了。
爱怜跳舞引来了一大批围观的人,她也不在乎,反正也是跳着玩儿的,让她每天都跳的话,她也真心不会坚持的。
有不少年青人看着爱怜跳得好看,纷纷加入其中,跟着开始跳了起来。
原本这种广场舞,他们是不屑一顾的,但从未想过,普普通通的广场舞,居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