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满满都是关心和忧色:“听我句劝吧,你就算不为你自个身体想,也得想想你要是有个万一,留下晨曦可该怎么办?他现在可才六岁,前些年你又不到省城和叶哥他们爷四个在一起生活,往后没了你,叶哥即便把晨曦接到身边儿,你觉得晨曦在叶哥身边能过得自在吗?”
要眼前这位和丈夫没感情,不喜欢亲生的三个儿女,她是不信的。
试想想,一个不在乎丈夫,不在乎亲生儿女的女人,做什么一有空就给那爷四个做鞋子?且把男人每个月给的钱票攒起来,到年跟前扯布给做成衣服,再通过公社邮局寄往省城,而她自个和家里这个养子,却生活紧巴巴,靠着她挣的工分过日子。
傻女人,她究竟图什么?既对那爷四个放心不下,就去省城过日子呀,作何又非得守在余姚?
岑梅见过叶二哥,在她看来,叶二哥除过不会话,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工作好,长得好,脾气好,又有责任心,有这么好的一个丈夫,大妹是脑子抽筋,还是脑袋进水,非得夫妻两地分居,不在一块过日子?
独自带着个养子苦巴巴地待在老家,这回终于累出病,不对,打去年秋那会,大妹便已感到身体不适。
她好言相劝,去公社卫生院看看,被摇头拒绝。
没事。
这一晃翻个年,又过去好几个月,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这人明显精神不太好,且稍微动动,就出汗乏力。
岑梅觉得她虽不懂医,可大妹身上的状况,在她看来,绝对是患病在身,有可能还是大病。因此,在大妹今个险些晕倒在地头时,她向大队长请假,扶着大妹回到家里,将人安置在炕上,又是倒水又是拿毛巾,照顾大妹的同时,劝大妹别把病耽搁下去。
“我没事……”
大妹靠着炕柜坐着,她喝了半碗凉开水,嘴角勉强扯出一抹笑容,摇摇头,看向岑梅:“你真不用为我担心,我的身体我自个知道,最近不过是有点太累,人显得不太有精神,等我好好歇半晌,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岑梅抿唇坐到炕边,她嘴角动了动,语气略显迟疑:“起来我在你家住的时间不短了,相处中我可是把你当自己姐姐,把晨曦当做自个的侄儿看待,而我也不止一次问过你,为什么不带着晨曦到省城和叶哥爷四个一起生活,你一直躲避我这个话题,大妹姐,现在你能告诉我缘由吗?”
神色微怔,大妹嗓音涩然:“我就是觉得在城里住着不习惯。”
“你觉得我会信?”
岑梅暗叹口气,蹙眉:“叶哥和思明兄妹仨在省城,你是妻子,也是一个母亲,不呆在自己男人和孩子身边,仅仅因为在城里住着不习惯,带着儿子回到老家生活,这骗得了谁?”
大妹沉默。
“其实你是有什么苦衷,对吧?”
岑梅以为大妹心防松懈,尽量让语气听起来柔和,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