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汉世祖>第27章 太宗篇 27 忠臣贤绅,手段频出
据说陈若愚到任之后,就把辖下的大地主们召集在一起,一番冠冕堂皇之辞,明里暗里透露这么一个意思,朝廷税改一定要执行,并且要彻底执行,官府的土地籍册上一定要看到所有人家的田亩数量,至于改革中乡贤们遇到的问题,县衙也会尽力帮助解决。

闻弦歌而知雅意,河清的贤绅们很理解县尊,也乐意为之效劳,然后河清的税改工作便走上了快车道,土地清丈、登记造册更是在两年后就完成了,并且有名有姓、有家有户,成果斐然。

然而事实上呢,刘旸在了解之后,只有八个字的评价:不堪入目,罪不容诛!

像把名下土地分散化,以一定数量分配给宗族、佃户,这样合理避税的方法就不说了,这个最保险,但在河清县,做的人却不多。

更多的情况是,按照租贷的办法,将土地分给平民,但却通过那一纸租约、贷约将他们死死捆住,在事实上依旧掌控着小民的生老病死,让他们做牛做马。

而在这种条件下,“拥有”自己土地的那些小农们,比起此前来说,就未必有多少改善了,甚至还变差了。过去是交地主租税以及朝廷两税,如今是还借贷与地税,两者相加,后者未必比前者轻松。

高昂的借贷与利息,就像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绳索,勒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而是改善还是改恶,纯看地主债主们的节操了。

宽仁为怀、兼济乡邻的贤绅不是没有,但实在不多,而对大部分的豪强地主来说,哪怕仅冲着对朝廷“土地苛政”的抗拒,也不能让小民们好过,否则岂不真让那些泥腿子、贱民翻了天?

也有受不了高利贷的农户去县衙告状的,而这个时候,陈县尊当然要实现当初的承诺,帮贤绅们解决问题。

也有说辞,并且是义正辞严,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字据、手印这些都有,还是县衙法曹的签字,这可是有效的。

何况,从字据上来看,也不是很夸张嘛,十年还不完,还二十年嘛,再还不完,还有子孙嘛。那些土地总不能白白赠予吧,都有自己的土地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做人总不能太贪婪。

当然陈县尊作为一个父母官,也有一颗“爱民之心”,出于怜悯,面对所请还是会把债主找来,判减少个三两年的利益,乡贤们当然也要给县尊面子,如此一来,上告的小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若是再纠缠下去,乡里还要不要待了?就不怕乡邻戳脊梁骨,谩骂贪得无厌、不知感恩?

也有不愿借贷的,但是,你不借,自有他人借,而拥有自己土地这样的诱惑,实在不是一般人小农能够抵挡住的,而一旦在拮据上签下自己名字,那被套牢是注定的事。

当然还有想尽办法把借贷提前还清的,不管是偷也好,抢也好,真有人做到了。然而,旧贷之后还有新贷,生产经营过程中总有各种困难,各种风险,只要有需要,那么乡贤们大方得很,也愿意伸以援手

渐渐的,很多地主便发现,在现行政策环境下,这借贷生意可实在赚钱,既能合理合法规避土地集中带来的高额地税,在收益上也未必比把土地都集中在自家名下要低。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聪明人”开始把目标投向那些原本的自耕农了,有困难自是雪中送炭,没困难制造困难也要借钱、借粮给你的。

这还是收敛的,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更会想方设法把你搞得破产败家,再用一纸贷约来“拯救”,然后也不要你的土地,留着耕作生产还债。

至于逃债,且不说官府的保护,人逃得掉,地难道还逃得掉?至不济,还能把地收回来,再交给其他农民耕作。

这样一番操作,河清县土地兼并的情况是得到有效控制了,但农民们的生计,却没有根本的改善,甚至有恶化。

而通过借贷方式对普通农户的控制与剥削,也未必比基于土地的人身依附情况要轻,就这,还是乡绅贤达们向朝廷妥协、响应官府改革的结果

如此之下的河清县,可想而知是怎样一种情况。当然了,没灾没病的情况下,农民们的日子还是能继续过着走的,甚至呈现出一种稳定的气象,然而这等秩序下的小农小户们,实在处在一种无形的更加让人窒息的氛围之中。

而除此之外,陈若愚还有骚操作,比如在土地等级上大作文章,乡绅的土地记为中田、下田甚至贫田,普通小民的田,则一律为上田、中田,照此收税。

这也是税改过程中频频暴雷的状况,也是新税制下主要矛盾之一,在有些百姓开来,新税制还不如过去依人头缴纳两税。至少在富庶地区,经济发达,土地产出多,人口殷实,即便朝廷在定税额的时候有所偏向,分摊到个人,需缴的税也不算重。

除此之外,县衙还把一部分贫瘠的山地、荒滩、树林,也作为耕地分摊到农户名下,又能收一部分税。

同时,还事实地停止对治下小民的赈贷政策,毕竟有贤绅们帮助解决。但是,每年的赈贷业务依旧在“做”,在账目上做,还做得很漂亮。

至于那些用于赈贷的粮食、种子、农具等物资可以轻松地转化成财税的进账,甚至于有些操作只需在常平仓的籍,新粮入库,动动刀笔即可。

如此种种手段,一齐施出,河清县的税收较从前,当然蹭蹭上涨,化为陈若愚在税改业务上的卓越政绩

当了解这些真实情况后,刘旸能忍住怒


状态提示:第27章 太宗篇 27 忠臣贤绅,手段频出--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