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早上九点。
敲门声响起,随即传来林芳琴的叫喊,“沈欢,你这个大懒虫,快点起床啦。”
沈欢赶紧打开门,外面,林芳琴气鼓鼓的瞪着他,而李清瞳则满脸无奈的站在后面。
“你们怎么这么早啊。”
沈欢急忙让两个女神进屋。
“还早啊,现在都九点过了哎,你还真能睡。”林芳琴手里提了个背包,大咧咧的进了屋。
沈欢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林芳琴好像打定主意要做一个狗皮膏药,黏在沈欢和李清瞳身边就不走了。
沈欢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和李清瞳的小圈子还会加入新的成员。
不过有这么一个大美女加入,除了虚荣心的淡淡满足,林芳琴出色的长相也是很让人赏心悦目的,抛开了以往的成见,沈欢也只好遂她心意了。
而李清瞳性格轻柔友善,对此自然也没什么意见。
就这样,偶尔三人在校园里漫步同行,迎着四面八方如利剑一般的目光,沈欢也算是痛并快乐着。
昨天,林芳琴提议这个周末到青广河边野游。
以前只有李清瞳和沈欢的时候,两人周末虽然偶尔也会相约出去玩耍,但也仅限于公园之类的,还从来没约起到河边野游过。
从李清瞳的目光中,这个女生虽然平时看起来很文静,但爱玩是少男少女的天性,可以看出,她是很赞成这个提议的。
而沈欢自不用说,他的目标,就是守在她身边,呃,现在是两个人,不过结果都一样,所以自然也不会反对。
一拍既定,三人相约好时间,就在沈欢租住的小窝集合。
熟悉之后,林芳琴曾吵着嚷着要到这里来参观,沈欢拗不过她,只好带着她来了一次。
这个自来熟的家伙,没有被这里的简陋吓到,反而大加赞赏,说什么好精致,好温馨。
连沈欢都不知道她说的到底是不是反话。
不过就此之后,她对这里也是轻车熟路了。
今天林芳琴穿的是露腰小衬衣和短热裤,头上戴着个印字母的鸭舌帽,青丝柔顺披散着,肤白貌美大长腿,凹凸有致,青春又热辣。
而李清瞳穿的则是黑色修身长裤和简单的白t恤,扎着长长的马尾,曲线优雅,又是另一种清纯而又娴静的感觉。
不过或许是因为某些原因,林芳琴的身子已经彻底的绽开,而李清瞳则还是青涩的含苞待放。
按照昨天的约定,三人随后又出了门。
去超市里买了很多零食,把林芳琴的背包都塞得满满的,之后甩手扔给了沈欢这个大苦力。
然后三人又去租了三辆自行车。
这一切都是林芳琴出的钱,也不知道她家里是干什么的,花起钱来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本来沈欢和李清瞳都说要给钱的,还被她连推带攘的赶了开去。
现在的季节,仍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但随着自行车出了城,四周开始绿意盎然,迎着袅袅微风,身畔不时响起少女银铃般的娇笑,一切又变成了享受。
骑行了大概一个多钟头,终于到达目的地。
这里是青广河上游一处荒僻的河滩,周围没有人家,只有一个茂密的大竹林,也不知道林芳琴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三人把车子放好,林芳琴一声欢呼,便迫不及待的脱掉鞋子,向河滩跑去。
不同于其他地方,这处河滩没有乱石嶙峋,全是柔软的细沙,河水也没有受到污染,满是清澈透明的绿。
“快过来啊,你们快过来啊,好舒服的。”林芳琴在河滩上又蹦又跳,不停冲两人招手。
李清瞳随后也脱掉了鞋袜,小心的将裤脚挽了起来,也跑了过去。
然后就是一番打闹,林芳琴性子比李清瞳要活跃得多,但今天是出来玩的,又没有其他人,李清瞳也是放开了心扉,毫不示弱。
沈欢也脱了鞋子,却没有过去,站在岸边,看着河滩上打闹娇笑的两个少女,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缓缓流淌的河水,柔软细腻的沙滩,巧笑嫣嫣的少女,天高云阔,安宁静谧。
不时有舒缓的风轻轻滑过,抚过心神,一片温馨淡然。
脑海中,紫罗天尊的记忆不由自主浮现上来,楼檐府洞,百年枯坐,不问红尘。
比起眼前,这修仙,又该作如何?
“沈欢你在干嘛呀,快点过来呀。”就在沈欢失神的时候,林芳琴又跑了过来,光着小脚丫子,一把就把他拉了过去。
沈欢摇了摇头,先前那感觉一扫而去,想那些东西干啥,有美偕行,你却想那些枯燥无味的东西,不觉暴殄时光吗?
珍惜当下,才是人生之道啊。
陡然间,他脑中划过一丝灵光。
所谓修仙之道,逆天之行。
但是。
为何修仙?
为仙道永生?为无上伟力?还是为权倾寰宇?
不是,都不是。
人之一生,孑然而来,孑然而去,从孤独中来,再在孤独中离去。
人的一生,就是孤独的。
只有当我们打碎了这孤独,生命才绽放出了千姿百态的精彩。
修仙路,便如人生路。
修仙,不应该是孤独路,而应该如这人生,多姿多彩。
心有所绊,心有所依。
纵使万世轮回,无论身在何方,在某一个地方,依然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有一个柔软的香怀,有一个能让自己放开一切的,她,她,她。
修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