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修仙之我是好学生>第三十七章 我养他啊

第二天一早。

爷爷又坚持要到茶花种植基地去上工,沈欢拗不过他,加上自己给他调理之后,身体远比以前强健,于是便不再劝说,只是再三要他一定注意安全,每天按时服用熬的药汤。

老人说没事没事,也嘱咐他在放假的这段时间好好休息,不要为家里的事情操心。

然后在沈欢的目光中,老人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山路的拐角。

奶奶倒是没有说什么,相依相偕了大半辈子,生死其实早已经看淡。

他们心里其实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沈欢这个大孙子。

不过还好,这个孙子终于有出息了。

老人家终于也可以松一口气。

乡下的生活平淡而悠闲,没有城市里的绷紧和快节奏。

吃过早饭,林芳琴说她今天要来,沈欢于是给她发了消息,“你来了吗?”

林芳琴很快回道:“来了啊,已经上车啦。”

沈欢无语,“你怎么不跟我说呢,我好来接你啊。”

林芳琴发了两个微笑的表情,“我想看看你有没有把我当真啊。”

沈欢拿着手机,好一会儿,才道:“我到街上来接你。”

林芳琴回了个坏笑的表情,“嘻嘻。”

收起手机,跟奶奶说了声,“奶奶,中午我有个同学要到家里来。”

奶奶笑道:“男的还是女的啊?”

沈欢道:“女的。”

奶奶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好好好,奶奶这就去准备。”

沈欢忙道:“不用不用,就只是同学,她那人很随便的,不用管她。”

“诶,这怎么可以,人家姑娘家头一次到我们家来,怎么着也得好好招待人家啊。”

老人家肯定是误会了。

沈欢一阵苦笑,这又是哪跟哪啊。

只是奶奶随后又低声问道:“欢儿啊,那,清瞳那丫头呢?”

沈欢也正在为这事儿苦恼呢,想了想,“等会儿看吧。”

奶奶叹气道:“欢儿啊,清瞳那丫头是不错,但是,要是有更合适的,你也就不要犹豫啦,将将就就过得去就行啦。”

“哎哟我的老奶奶,你想哪儿去啦,好了好了,我上街去接她去了。”

“呵呵呵呵,去吧去吧。”老人呵呵大笑。

随后沈欢就顺着乡村道上了街,路上碰到了几个熟识的长辈,淡淡聊了几句。

乡里相邻的,都知道沈欢家的境况,分开之后,都对他可怜又可叹。

到了街上,想着车子还没来,沈欢于是先去菜市场买了些蔬菜熟食,买好之后,站在街口等车,一边想着到底要不要跟清瞳说呢?

因为林芳琴这次来,要是不跟她说,总感觉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要是她知道了,会不会产生什么误会?

可一想到她的妈妈,沈欢又有些无奈。

在学校里还好说,现在回了老家里,胡芸可是盯得紧的很呢。

等了没一会儿,一台白色哈弗h6突然停在了他面前。

“嘀嘀嘀…”

车上的人按了几声喇叭,紧跟着跳下来一个人,年纪和沈欢差不多大,十八九岁的样子,“哟,欢子,回来啦?”

沈欢定睛一看,笑道:“胡强,是你啊。”

胡强哈哈大笑,走了过来,掏出一包玉溪,递了一根给他,“才回来啊?”

沈欢道:“是啊,放国庆节,回来看看。”

两人点燃烟,沈欢看着那台车,“厉害啊,都买车啦。”

胡强摆了摆手,“前段时间挣了点钱,顺便就买了一台,回家什么的方便点。”

嘴上说的很无所谓,但眼睛里还是潜藏着淡淡的得意。

沈欢呵呵笑了笑。

胡强是他们村村长的儿子,两人年纪相仿,读书的时候也都在一个班,关系算不上好,也不算冷。

这家伙随他爹,圆滑得不得了,为人处事很有一套。

胡强道:“对了,你现在读高几了?”

沈欢道:“高二啊。”

胡强随口吐了口口水,用脚搓了搓,“我说你啊,不知道读那么多书干嘛,你家里的情况我又不是不了解,读再多书还不是那样,还不如不读了,我现在承包了一点工程,正缺人呢,来跟着我一起干吧,一个月保底三千,也可以给你家里减轻点负担不是?”

沈欢干笑了两声,初中毕业后这家伙就没读书了,原来是包工程去了,不过他爸在七仙镇还算混得开,有这层关系罩着,确实容易混出头。

见沈欢不说话,胡强又拍了他肩膀一下,“我是说真的,你说你读那么多书有用吗?到最后还不是要出来给人打工的,晚出来还不如早出来,你说是不是嘛。”

他这么说,沈欢也不好明面上拒绝,只好道:“谢啦,我还是先看看吧,现在日子还算过得去,就先不来麻烦你了。”

胡强摇了摇头,“你啊你,还是以前那个样,老实,行,以后要是想通了,尽管来找我。”

沈欢点头。

副驾驶车门打开,又跳下来一个女的,年轻,还算漂亮,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胡强你他妈还磨蹭什么啊,回去了啊。”

胡强随口就骂,“你急个球啊,没看到我正在跟老同学聊天?操,批婆娘就是烦。”转过头,又笑道:“这是女朋友,张玉,上半年才认识的。”

沈欢点头,道了声,“你好。”

张玉看了他一眼,见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便没吱声。

胡强笑道:“对了,看你样子,也是要回家的吧,坐我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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