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这号有毒>272、【又见伏笔】
一类。”

“这,便是这片天地的法则。”

路浔闻言,点了点头。

《天尘》里的设定便是这样,所以不用去想什么“石头怪”、“扫帚精”啊之类的存在。

有了灵智的扫帚,那最多只能称之为法宝,不会有人称之为妖。

他的剑鞘够灵性了吧,但那也只是法宝而已。

虽然他把它当作【剑鞘娘】看待,但别人不会。

而且它始终是不可能化形的。

强如【剑气近】,也不可能做到化形。

仔细一想,像路浔这样反其道而行,明明是个人,往剑的方向修炼,反而貌似有点崩设定啊!

“我该不会违背了先生口中的天地法则吧?”路浔在心中道。

但再仔细一想,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本身就不算是这片天地的产物吧……

“先生,你的意思是,这位无羁山的四代掌门,甚至不可称之为妖?”路浔追问道。

先生点了点头,道:

“他是一个木偶,一个刻有笑脸木偶。”

这个时候,路浔不由的想起先生是这么形容第三代掌门的。

她叫李欢欢,一个爱笑的女孩。

……

(ps:我又来推书了,认识了好多年的老朋友了,书名《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喔。

最后,明天两更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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