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遥望虹霓>第百十二章 不需要理由

秦容泽回到城西别墅时已是凌晨。

若是在平常,他肯定倒头就睡了,今晚却睡意全无,甚至有点亢奋。

他闭上眼,思绪开始乱飞,不知为何想起了幼时的事。

那时他的名字就叫容泽,住在南方一个小镇上,是个自幼丧母还生父不详的“野孩子”。

六岁那年,他被秦老爷子接到帝都,秦家老宅,之后才被冠上秦这个姓氏。

但是真正承认他,把他当成秦家一份子的,只有秦老爷子。

在那里,他见到了年仅四岁的程倩。

和初到帝都时,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穿着一极不合的衣服,看起来只比难民强一点的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年仅四岁的程倩长得粉雕玉琢,珠圆玉润,她穿着粉色洋装,看起来像个小公主。

秦振川,他的父亲,因为结婚五年多还没有孩子,特别喜欢小孩子,程父、程母为了投其所好,时常带程倩去拜访。

秦振川的妻子是位名符其实的大家闺秀,没有刻意为难他,只是每每看到他,脸色总归好不到哪里去。

秦振川极为重妻子,对秦容泽从不假以好颜色,却和他的妻子一起对程倩视如己出。

四岁大的小孩已经学会看人脸色,程倩对他的态度是和秦振川夫妻如出一辙的冷漠。

可想而知,他在秦家的处境有多尴尬。

尽管如此,秦容泽并没有自我放逐,而是奋发图强,高三那年,他凭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米国一流学府的入学机会和全额奖学金,秦家和程家众人对他的态度才有了些许变化。

尤其是程倩,那段时间程倩特别崇拜他,像他的小尾巴似的,整天粘着他。

正是在这样的况下,秦家和程家有了结亲的意向,就连秦老爷子都表示乐见其成。

之后在米国那几年,秦容泽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却又归心似箭!

不久后,程倩便踏进了娱乐圈,渐渐成为一个让他越来越陌生的人。

谁都没想到,自从程倩进入娱乐圈,关于她的绯闻和整容的传闻就没有消停过。

秦家和程家结亲一事不了了之。

如今程倩大婚在即,再也不会有人提及当年那些旧事。二两聘皇媳

他跟踪过林瑶所乘坐的公交车,结果误闯红灯区。

他参加杭城论坛的舞会,和她一连跳了三支舞。

他莫名其妙地将“醉酒”的林瑶带回家,又悄悄送她回家。

他放下大量工作,守在林瑶公司楼下,还暗中调查她前男友和相亲对象。

就算确定那两个男人对项链一无所知,依然不肯罢手,一直让人跟踪那两个男人,尤其是那个名叫梁辰的男人。

直至确定梁辰已经伏法,林瑶的前男友也已自顾不暇,不会再打扰她。

不仅如此,秦容泽还准备从城西的别墅搬到朝阳小区的二手房住,甚至于朝阳小区里还停着一辆属于他的二手国产车!

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毫无疑问是为了林瑶。

他喜欢林瑶吗?答案是肯定的。

为什么喜欢她?秦容泽却说不上来,林瑶的家世普通,她本人也很普通,没什么闪光点。

难道仅仅因为她有张与少年时的程倩相似脸?是,但也不全是!

坦白说,林瑶的长相算不得多出众,只是她的容貌、材、气质……乃至眼睛里那股灵气都很刚好对了他的胃口而已。

林瑶的个外属于柔内刚,看似随和,其实不然。她有点小脾气,还有点执拗,偶尔还会使点无伤大雅的小手段。说不上多特别,可是她恰到好处地引起了他的兴趣。

或许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不论林瑶盛装打扮时的艳光四,还是素面朝天时的平平无奇,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可、迷人,惹人喜......

梁凯文说得没错,是时候改变一下策略了。

想通了这一层,秦容泽顿觉长久以来的压抑感一扫而空,整个人仿佛注入了活力,做事愈发干劲十足!

他起,先和米国分公司的负责人通了电话,而后打开电脑,和他视频电话。

处理好了米国分公司的事,秦容泽开始慢条斯理地着手其他工作上的事。

7点,他收到的第一条短信来自林瑶:“早安!”

男人眼睑微垂,唇角含笑,他郑重其事地输入两个字,然后点下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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