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枫?夜枫?”
顾念念喊了好几句身旁的男人,可是夜枫光想着君皓然的事情,愣是在一个陌生女人面前出神了,
也不知道是该说他对顾念念太放心呢,还是该说他根本不把顾念念放在眼里。
顾念念伸出爪子,踮起脚尖,在夜枫的眼前晃悠几下,提醒他自己的存在。
“啊!”
夜枫一把抓住眼前的手掌,一个反手将顾念念的手臂扭在背后,夜枫是何等大的力气,当下疼得顾念念眼泪都出来了。
“顾念念?”
夜枫立马松开,把疼的鼻子都在抽抽的顾念念拉在怀里,
看顾念念疼得泪眼婆娑的可怜样,他竟然有点心疼这个小姑娘了,抱在怀里,她身上的茉莉清香直冲鼻腔,
她,真的好香啊。
“夜枫,你这个疯子,有你这样欺负人的吗?把我带下去,我不要跟你玩了。”
顾念念后悔追小偷了,怎么自个没有追上小偷就罢了,还碰上这个恐怖的男人,阴晴不定不说,还武艺超群,这塔顶自己怎么下啊?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况且这兔子刚才不是很凶得教育那两个怂包吗?说是兔子好像低估了,她,应该是没有长牙的老虎,母老虎。
“好了,再瞪我就把你扔下去。”
夜枫不会温柔地哄女人,只好用恐吓来吓唬吓唬顾念念了,
果然,很有效果。
顾念念不敢去瞪气势全开的夜枫,唯唯诺诺地离开夜枫的怀抱,毕竟她的小命儿比较重要。
这举动惹得夜枫很不爽,忍下心中的不舒服,看向远方,
“好了,眼下该吃饭了,去饭馆算,算赔罪了。”
能说出“赔罪”二字,已经是夜枫的极限,难得的温柔,难得的细语,虽然在顾念念看来这都不算什么,所谓的温柔都是特别的牵强。
不过,听到夜枫说请客赔罪,那是相当高兴的,况且刚才被反扭的那一下现在也不是特别的疼,夜枫用了三分的力道,再看清顾念念的脸之后便松开了,
“我们去哪里吃啊?听巧儿说这里最好的酒楼—满堂红,做菜特别精细,地道,我们就去满堂红好不好啊?”
满堂红是出了名的贵,这点顾念念没有说,谁叫这男人说赔罪呢,哼,扒他一层皮,反正看他的模样肯定是有钱人,不差钱。
这点小心思,夜枫早看出来了,刚还想她是个母老虎,现在又成了小狐狸,眼里的狡猾倒是一览无遗,她就不知道什么叫收敛吗?
“好,我们去满堂红等夜色,夜晚。”
“夜色?夜晚?”
“嗯,我的侍卫们。”
顾念念摸着下巴回想,这两个词刚才貌似听到过,
没错,夜色,夜晚,正是夜枫的两名手下的名字,夜枫是北墨的贵族,
北墨现在由三支望族统一指挥,分别是呼和浩克家族,呐德拉尔家族,赫然吒哇家族,
夜枫是呼和浩克家族的小儿子,绝顶聪明,一身非凡的武艺,深受呼和浩克大家长的疼爱,但是因为他的生母是低下的舞妓,拥有碧绿眼眸的异类,被家族的其他兄弟和叔伯们歧视着,唾骂着,万般艰辛地生存到现在,并在呼和浩克家族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势力和无人撼动的地位。
“哈哈哈...谁取得名字?夜色?夜晚?跟黑夜分不开了?”
顾念念笑得得意忘形,忽略了某个危险人物的黑脸。
“我取得名字。”
“额...挺,挺好的,特别,特别诗意,你的名字更加有诗意。”
忍着想要笑出来的声音,顾念念特别绷着,夜枫这个小子把自己的名字取得这么诗意,他把两个侍卫的名字取得如此随便,这算是什么名字吗,哈哈。
夜枫不由自主地想要和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说出自己的身份来,没有经过任何的深思熟虑,脱口而出,
“顾念念,我叫呼和浩克夜,夜枫是我临时取得名字。”
呼和浩克是北墨的大姓,在君墨大陆上,8岁以上的孩童都会知道,夜枫就想看看顾念念的反应。
“呼和浩克夜?这是少数民族的名字吗?你是北墨来的?”
顾念念才不知道什么大姓呢,才来两天,又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凡事得慢慢摸索才是。
夜枫诧异,这个女人不应该问他是谁吗?
“对。”
“那是不是骑马的民族?是不是住帐篷,吃牛肉羊肉,喝马奶酒的民族?”
顾念念回忆起在现代观看有关新疆,西藏的纪录片,在马背上的民族,特别向往面对辽阔无边草原的画面。
特别是说起吃的,那叫一个眼睛发亮,据说那里的排骨都是超级大块的,一锅煮个五六块,吃起来不是拿筷子夹的,直接上手,抓起来啃着吃,真正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顾念念,你问的就是这个?”
夜枫真的猜不透这个女人的脑袋瓜子想的是什么,
面对顾念念期盼的眼神,当下解释起来,“马背上的民族?这个叫法新鲜,不过倒是差不多,我们跟这里一样,住的是砖瓦房,出去游历住的是帐篷,我们那偏爱吃肉,不单单是牛肉,羊肉,还有猪肉,鹿肉,另外也是有蔬菜的,酒可比东墨辣多了,你们东墨的酒就是白水而已。”
原来是这样啊,顾念念听的入迷,“呼~”,他的名字太长了,叫不出来,顾念念还是决定管他叫夜枫,
“我还是叫你夜枫吧,你的北墨名字实在太拗口了,我怕喊错